基于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特殊的地理環境、人口情況、經濟水平和醫療條件以及我國相關部門對于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建設的政策要求,四川省醫學會高原醫學專業委員會匯集我國高原醫學領域專家,結合我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前期實踐,制定了《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基本要求專家共識》。其內容涵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與布局、基礎設施建設、人員配置與服務能力和設備物資配置等方面,為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提供專業指引和參考。
引用本文: 四川省醫學會高原醫學專業委員會. 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基本要求專家共識. 華西醫學, 2023, 38(4): 481-486. doi: 10.7507/1002-0179.202304061 復制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向基層社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其主要任務為:① 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1-2];② 為轄區內工作人員、家屬和居民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服務[3];③ 與當地上一級醫療機構實現雙向轉診[4]。在高原鐵路建設和維護的過程中,其沿線地區基本醫療衛生保障的難點包括:① 高原環境具有低氧、低壓、低溫、紫外線強、干燥等特點,對人體健康影響大[5-7];② 冬季形成凍土,夏季溫差大,最高溫度可在 40℃左右,氣候變化多端,容易暴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造成人員傷亡的風險大;③ 青藏高原處于活躍的地震板塊,存在因地震發生人員外傷性損害的風險;④ 鄉村、鄉鎮分散,與中心城市及地區相距較遠,物資供應及醫療救助存在困難;⑤ 沿線區域醫療服務水平相對落后,硬件設施缺乏;⑥ 高原鐵路建設沿線區域結核、鼠疫、肝炎等傳染性疾病防治困難[8-10]。由于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特殊的地理環境、人口情況、經濟水平和醫療條件,我國衛生行政部門現行的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指南尚不能完全滿足該地域基本醫療衛生保障的實際需求。為提升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衛生保障能力,促進和規范高質量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明確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四川省醫學會高原醫學專業委員會匯集高原醫學領域的專家,基于我國相關部門對于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建設的政策要求,結合我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前期實踐,共同制定了《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基本要求專家共識》(以下簡稱《共識》)。《共識》對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與布局、基礎設施建設、人員配置與服務能力和物資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為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社團、公益組織、各級管理人員、醫務工作者、相關團體和個人提供有關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專業指引和參考。
1 規模與布局
1.1 推薦意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規模可分為三級
由于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人口數量、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服務半徑、地理位置、交通情況以及基礎醫療條件差異較大,建議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規模的要求進行分級[11-12]。
根據我國對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建設的基本要求,基于高原地區實際情況,推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分為 0~10 床(一級)、11~50 床(二級)以及 50 床以上(三級)這 3 種不同級別的基層衛生醫療機構。每個級別的醫療機構又可分為 A、B、C 這 3 種服務能力檔次,其中 A 檔為最高服務能力,B 檔為對該級基層醫療機構的普通要求,C 檔為最基礎服務能力。基層醫療機構的規模與布局、基礎設施建設、人員配置與服務能力和物資配置 4 個方面的水平均應達到低級別的所有建設要求才能定義為更高一個級別。
1.2 推薦意見:結合當地居住人員數量和可及距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進行合理布局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布局由高原鐵路承建單位和當地管理機構進行設置。建議高原鐵路沿線每千人居住或工作的地點和高原鐵路沿線主要地區應至少設置 1 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并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高原鐵路沿線上的地方醫療衛生資源,保證無縫過渡、有效銜接。承建單位應在高原地段的線路上,找出高原病易發地段,即海拔高度和制高點,做好高原病防治準備[13-15]。同時,應在施工期和運維期根據需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布局進行動態調整。針對高風險鐵路,找出事故易發點,做好救助準備。
1.3 推薦意見:對不同海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和布局要求有所差異
1.3.1 海拔 1500~2500 m 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
對于這類地區,建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達到各個級別的 C 檔。
1.3.2 海拔 2500~3500 m 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
對于這類地區,建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達到各個級別的 B 檔。此外,對施工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16-17];建立健康準入和階梯適應機制;在施工中采用隧道面罩供氧和睡眠期供氧[18-19];在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配備各類供氧壓力艙[20]、高壓袋、高流量供氧機等設備[21-22]及相應的抗缺氧藥物,如乙酰唑胺[23-25]、腎上腺皮質激素、氨茶堿、呋塞米等[26],并應具備針對急性重癥高原病患者的應急處置和轉診能力。
1.3.3 海拔 3500 m 以上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
對于這類地區,建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到各個級別的 A 檔,其他要求同海拔 2500~3500 m 地區設置。
1.4 推薦意見:對于高原鐵路的建設期與運維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和布局要求有所不同
1.4.1 建設期
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在工程隊,工程結束后撤離;二、三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建在工程局,與鄰近的當地醫療機構建立協調轉運機制,建議在建設工程地所在縣級行政區域的縣級或以上綜合性醫院中選取至少 2 個定點醫院作為二級轉運的定點醫院,所在市級行政區域的市級或以上綜合性醫院中選取至少 2 個定點醫院作為三級轉運的定點醫院,由此建設高原鐵路三級醫療保障網[27]。
1.4.2 運維期
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選擇撤離或繼續開展工作,二、三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部分保留其功能,并與當地醫院建立協調轉運機制,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服務。
2 基礎設施建設
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為 A、B、C 三檔。建議各級各檔分別達到如下要求(注:后文如無特殊說明,高級別檔次的要求需包含低級別檔次的所有要求)。
2.1 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要求
A 檔:建筑面積不低于 100 m2;B 檔:建筑面積不低于 80 m2;C 檔:建筑面積不低于 40 m2。此外,若屬地有其他政策要求,則按屬地要求實施。
2.2 二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要求
A 檔:若床位數達到 50 張以上(注:二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規模通常在 50 床以內,但若基層醫療機構床位雖超過了 50 張,但其他能力未達標者,則仍屬于二級),且每增設 1 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 30 m2;B 檔:業務用房面積按床位數進行計算,B 檔建議 11~50 張床位,每增設 1 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 25 m2,隔離間≥1 間;C 檔:業務用房面積至少達到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 檔要求,并設置有住院床位。
2.3 三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要求
A 檔:100 張床位及以上,每增設 1 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 55 m2;B 檔:50~99 張床位,每增設 1 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 50 m2;C 檔:建筑面積達到 300~1100 m2。
3 人員配置與服務能力
3.1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人員設置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3.1.1 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 檔:配備執業醫師不少于 1 人,以及至少 1 名中(藏)醫或中西醫執業(助理)醫師;B 檔:人數配置至少 1 名為執業(助理)醫師,包括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至少 1 名醫生經“西學中”培訓并具備中/藏醫技能,能提供輸液服務,至少有 1 名醫務人員具備預防和處理輸液反應的急救能力;C 檔:至少配備 1 名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在工程期,如有需求,還應配備跟隨工程隊的隨隊醫生。如有可能,建議與當地醫療機構聯合建立協調機制,以便于協調醫療資源;若該工程場所涉及有毒有害物質,應配備具有該物質中毒/輻射相關資質或接受過相關培訓的人員[28-29]。
3.1.2 二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 檔:至少有 1 名副高級職稱醫師,至少有 1 名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中(藏)醫或中西醫執業(助理)醫師;B 檔:公共衛生人員比例不低于專業人員的 25%,轄區內每萬服務人口注冊全科醫師數不少于 3 人,其中至少有 1 名接受過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至少配備 1 名提供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2 名從事兒童保健的醫師以及 1 名能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生/治療師;C 檔:建議至少配備 1 名公共衛生醫師,轄區內每萬名服務人口注冊醫師數不少于 2 人,醫務人員接受過關于低體溫患者急救等的基本培訓。
3.1.3 三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 檔: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比例達到專業人員的 50%以上,配備 1 名中級及以上執業護士;B 檔: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比例達到專業人員的 50%以上;C 檔:建議至少配備 1 名職業病專業人員、4 人以上的康復團隊(至少有 1 人為康復醫師)、1 名醫院感染專業人員、1 名傳染病專業人員以及 2 名中(藏)醫或中西醫執業(助理)醫師[30]。
3.2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3.2.1 一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常見病的健康管理服務;B 檔:常見急癥和創傷的識別與初步處理;C 檔:急診急救服務,具備危重癥早期識別能力,并與上級醫療機構建立遠程醫療機制。
3.2.2 二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建立多學科協作機制,相關部門責任明確,各司其職,確保患者能夠獲得連貫、及時、有效的救治。B 檔:對急性創傷、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腦卒中、急性顱腦損傷等重點病種具備初步處理能力;對急診服務流程與服務時限有明確規定,并且在技術、設施方面提供保障;具備高原肺水腫、高原腦水腫的診斷能力和應急處置流程[31-32];對常見病、慢性病提供健康管理服務。C 檔:提供一般常見慢性病、多發病、地方病的臨床診療服務和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并在門診開展高原病、地方病、傳染病、職業病的主動篩查及診斷治療[33];有接收一級基層醫療機構轉運患者的能力和轉診能力。
3.2.3 三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提供長期照護或安寧療護服務;至少有 1 家相對固定的轉診醫院,簽訂雙向轉診協議;接收上級醫院下轉的疾病恢復期患者。B 檔:設立咨詢服務臺、候診區,開展導診、分診服務,設立助老服務點;有提供輪椅、擔架(或脊柱板)等便民服務的設施和能力;能實現掛號、收費、醫療保險結算等一站式服務。C 檔: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和慢性病管理服務,設置預檢分診登記,能夠對患者的來源、去向進行追溯,提供慢性病/創傷康復服務,并具備職業病診治及藥物儲備能力,有接收二級基層醫療機構轉運患者的能力;能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住院診療。
4 設備物資配置
4.1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設備和物資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4.1.1 一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健康一體機、康復用具或理療設備(至少 1 種)、電冰箱等,儲備急性高原病治療藥物如乙酰唑胺等。B 檔:配備針灸器具、火罐等中(藏)醫或中西醫結合等診療設備。C 檔:配備與所開展診療科目相適宜和出診需要的相關設備(如診療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體重身高計、血糖儀、自動體外除顫儀、出診箱、急救箱、清創縫合包、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藥品柜等醫療設備和資料柜)、吸氧裝置、失溫急救物資(保暖毯等)、常規辦公設備、遠程醫療軟硬件、健康教育影像設備。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場地,應配備相應的解毒劑及提供給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的防護裝備;若在疫區,應配備相應的治療藥物及提供給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的防護裝備[34];建議安裝傳染病網絡直報和職業暴露上報系統。
4.1.2 二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信息化的便攜式出診設備和出診交通工具及呼吸機、遠程心電監測等設備儀器;B 檔:配備心電監測儀、動態心電監測儀、動態血壓監測儀、生物安全柜、平衡氧艙救護車、安全供氧系統、無創呼吸機、便攜式顱壓監測設備,并根據情況配置移動式醫療工作車/工作站;C 檔:根據人員資質情況配置高壓氧艙、平衡氧艙或微壓氧艙,配備常規救護車,配備康復設備(訓練床、訓練用階梯、平行杠、姿勢矯正鏡等至少 1 種),配備理療設備(電子針療儀、牽引床、紅外線治療儀、低頻脈沖電治療儀、中頻脈沖電治療儀、微波治療儀、超聲波治療儀等至少 1 種)。
4.1.3 三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急救型救護車和負壓救護車(以備轉運傳染性疾病患者);B 檔:配備空氣消毒機、麻醉機、呼吸機;C 檔:可根據當地需求情況配備彌散式供氧設備、職業病診治所需物資等。
4.2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技檢驗設備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4.2.1 一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至少配備血液分析儀、尿液分析儀、自動生化儀、心電圖機;B 檔:至少配備觀片燈;C 檔:至少配備便攜式血糖儀。
4.2.2 二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所配置的設備可開展心肌損傷標志物、腫瘤標志物、血氣分析、微生物檢查等檢測項目。B 檔:所配置的設備可開展聽力篩查、視力篩查、心理行為發育篩查;可開展凝血功能、糖化血紅蛋白、淀粉酶檢測、Rh 血型鑒定、常見傳染病(乙型肝炎、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梅毒等)血清學檢查,可展 X 線片、B 型超聲檢查。C 檔:設備應達到一級 A 檔要求,可開展血常規、血生化、ABO 血型鑒定、X 線片、十二導聯心電圖、B 型超聲等檢查項目(可依托第三方或上級醫院完成)。
4.2.3 三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建議配備胃鏡等檢查設備;B 檔:配備毒物檢測設備;C 檔:設備應達到二級 A 檔要求,配備該地區常見職業病檢查所需設備。
4.3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設施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對于公共設施,推薦分為 A、B、C 三檔。建議各級各檔分別達到如下要求。
4.3.1 一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的衛生間布局合理,達到無害化衛生間標準;設置獨立的隔離場所。B 檔:提供輪椅、擔架(脊柱板)等便民物資;獨立衛生間或 50 m 范圍內有公共衛生間;并配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候診椅。C 檔:配備必要的采暖、制冷設備;配備臨時隔離區相關設備;配備診療室內私密性保護所需物資。
4.3.2 二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自助查詢、自助掛號、自助打印化驗結果報告等便民設施。B 檔:若設置腸道門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設置,配備必要的采暖、制冷設備。C 檔:醫療用房首層應設有無障礙衛生間,層數為 2 層時宜設電梯或無障礙坡道,3 層及以上應設電梯;配備服務功能適宜的獨立母嬰室。
4.3.3 三級基層醫療機構
對于三級基層醫療機構的公共設施,相比二級基層醫療機構無新增要求。
5 結語
《共識》基于我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發展的實際需求,集合了我國高原醫學領域相關專家的意見,可作為指導我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系構建和具體實踐的行動指導,突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整體方略與目標,從而服務于我國的國家戰略和國家發展。同時,《共識》基于整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而制定,因該地域的地區差異大,若局部地區發布了該地區基層醫療機構建設的標準,則在具體建設過程中,應以當地出臺的標準為準。此外,專家組還計劃定期更新《共識》,以適應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發展和該地區人口、經濟、交通、醫療條件等情況的變化。
共識執筆:羅鳳鳴(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蕾(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吳世政(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晏會(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胡海(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共識專家:(按姓氏漢語拼音排序)曹鈺(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常莉(四川省人民醫院),車曉明(青海省人民醫院),陳曉平(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億(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育東(昌都市人民醫院),次白(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達娃次仁(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單增卓嘎(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鄧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董瀟楊(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杜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杜鑫(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高振婕(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郜發寶(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格桑羅布(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龔旭(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古桑拉姆(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何紅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黃程(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江華(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江華洲(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黎相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大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丹(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念(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詩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世云(成都大學附屬醫院),李玉英(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林吉(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劉彥民(青海省人民醫院),陸國慶(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倪國華(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彭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平措扎西(西藏自治區第三人民醫院),祁玉娟(青海省人民醫院),岐宏政(成都大學附屬醫院),邱永祥(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石銳(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石雪峰(青海省人民醫院),蘇世甸(四川護理職業學院附屬醫院),譚璐(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唐向東(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剛(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浩(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洪舉(林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王婉婷(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魏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吳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吳欣桐(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楊立嶸(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楊林(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醫院),楊天華(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楊永健(西部戰區總醫院),姚永萍(四川護理職業學院附屬醫院),余海放(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俞陽(四川省人民醫院),喻鵬銘(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張強(青海省人民醫院),張鑫(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張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周東(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向基層社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其主要任務為:① 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1-2];② 為轄區內工作人員、家屬和居民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服務[3];③ 與當地上一級醫療機構實現雙向轉診[4]。在高原鐵路建設和維護的過程中,其沿線地區基本醫療衛生保障的難點包括:① 高原環境具有低氧、低壓、低溫、紫外線強、干燥等特點,對人體健康影響大[5-7];② 冬季形成凍土,夏季溫差大,最高溫度可在 40℃左右,氣候變化多端,容易暴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造成人員傷亡的風險大;③ 青藏高原處于活躍的地震板塊,存在因地震發生人員外傷性損害的風險;④ 鄉村、鄉鎮分散,與中心城市及地區相距較遠,物資供應及醫療救助存在困難;⑤ 沿線區域醫療服務水平相對落后,硬件設施缺乏;⑥ 高原鐵路建設沿線區域結核、鼠疫、肝炎等傳染性疾病防治困難[8-10]。由于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特殊的地理環境、人口情況、經濟水平和醫療條件,我國衛生行政部門現行的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指南尚不能完全滿足該地域基本醫療衛生保障的實際需求。為提升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衛生保障能力,促進和規范高質量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明確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四川省醫學會高原醫學專業委員會匯集高原醫學領域的專家,基于我國相關部門對于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建設的政策要求,結合我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前期實踐,共同制定了《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基本要求專家共識》(以下簡稱《共識》)。《共識》對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與布局、基礎設施建設、人員配置與服務能力和物資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為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社團、公益組織、各級管理人員、醫務工作者、相關團體和個人提供有關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專業指引和參考。
1 規模與布局
1.1 推薦意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規模可分為三級
由于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人口數量、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服務半徑、地理位置、交通情況以及基礎醫療條件差異較大,建議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規模的要求進行分級[11-12]。
根據我國對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建設的基本要求,基于高原地區實際情況,推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分為 0~10 床(一級)、11~50 床(二級)以及 50 床以上(三級)這 3 種不同級別的基層衛生醫療機構。每個級別的醫療機構又可分為 A、B、C 這 3 種服務能力檔次,其中 A 檔為最高服務能力,B 檔為對該級基層醫療機構的普通要求,C 檔為最基礎服務能力。基層醫療機構的規模與布局、基礎設施建設、人員配置與服務能力和物資配置 4 個方面的水平均應達到低級別的所有建設要求才能定義為更高一個級別。
1.2 推薦意見:結合當地居住人員數量和可及距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進行合理布局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布局由高原鐵路承建單位和當地管理機構進行設置。建議高原鐵路沿線每千人居住或工作的地點和高原鐵路沿線主要地區應至少設置 1 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并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高原鐵路沿線上的地方醫療衛生資源,保證無縫過渡、有效銜接。承建單位應在高原地段的線路上,找出高原病易發地段,即海拔高度和制高點,做好高原病防治準備[13-15]。同時,應在施工期和運維期根據需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布局進行動態調整。針對高風險鐵路,找出事故易發點,做好救助準備。
1.3 推薦意見:對不同海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和布局要求有所差異
1.3.1 海拔 1500~2500 m 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
對于這類地區,建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達到各個級別的 C 檔。
1.3.2 海拔 2500~3500 m 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
對于這類地區,建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達到各個級別的 B 檔。此外,對施工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16-17];建立健康準入和階梯適應機制;在施工中采用隧道面罩供氧和睡眠期供氧[18-19];在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配備各類供氧壓力艙[20]、高壓袋、高流量供氧機等設備[21-22]及相應的抗缺氧藥物,如乙酰唑胺[23-25]、腎上腺皮質激素、氨茶堿、呋塞米等[26],并應具備針對急性重癥高原病患者的應急處置和轉診能力。
1.3.3 海拔 3500 m 以上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
對于這類地區,建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到各個級別的 A 檔,其他要求同海拔 2500~3500 m 地區設置。
1.4 推薦意見:對于高原鐵路的建設期與運維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和布局要求有所不同
1.4.1 建設期
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在工程隊,工程結束后撤離;二、三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建在工程局,與鄰近的當地醫療機構建立協調轉運機制,建議在建設工程地所在縣級行政區域的縣級或以上綜合性醫院中選取至少 2 個定點醫院作為二級轉運的定點醫院,所在市級行政區域的市級或以上綜合性醫院中選取至少 2 個定點醫院作為三級轉運的定點醫院,由此建設高原鐵路三級醫療保障網[27]。
1.4.2 運維期
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選擇撤離或繼續開展工作,二、三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部分保留其功能,并與當地醫院建立協調轉運機制,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服務。
2 基礎設施建設
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為 A、B、C 三檔。建議各級各檔分別達到如下要求(注:后文如無特殊說明,高級別檔次的要求需包含低級別檔次的所有要求)。
2.1 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要求
A 檔:建筑面積不低于 100 m2;B 檔:建筑面積不低于 80 m2;C 檔:建筑面積不低于 40 m2。此外,若屬地有其他政策要求,則按屬地要求實施。
2.2 二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要求
A 檔:若床位數達到 50 張以上(注:二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規模通常在 50 床以內,但若基層醫療機構床位雖超過了 50 張,但其他能力未達標者,則仍屬于二級),且每增設 1 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 30 m2;B 檔:業務用房面積按床位數進行計算,B 檔建議 11~50 張床位,每增設 1 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 25 m2,隔離間≥1 間;C 檔:業務用房面積至少達到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 檔要求,并設置有住院床位。
2.3 三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要求
A 檔:100 張床位及以上,每增設 1 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 55 m2;B 檔:50~99 張床位,每增設 1 張床位,建筑面積至少增加 50 m2;C 檔:建筑面積達到 300~1100 m2。
3 人員配置與服務能力
3.1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人員設置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3.1.1 一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 檔:配備執業醫師不少于 1 人,以及至少 1 名中(藏)醫或中西醫執業(助理)醫師;B 檔:人數配置至少 1 名為執業(助理)醫師,包括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至少 1 名醫生經“西學中”培訓并具備中/藏醫技能,能提供輸液服務,至少有 1 名醫務人員具備預防和處理輸液反應的急救能力;C 檔:至少配備 1 名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在工程期,如有需求,還應配備跟隨工程隊的隨隊醫生。如有可能,建議與當地醫療機構聯合建立協調機制,以便于協調醫療資源;若該工程場所涉及有毒有害物質,應配備具有該物質中毒/輻射相關資質或接受過相關培訓的人員[28-29]。
3.1.2 二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 檔:至少有 1 名副高級職稱醫師,至少有 1 名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中(藏)醫或中西醫執業(助理)醫師;B 檔:公共衛生人員比例不低于專業人員的 25%,轄區內每萬服務人口注冊全科醫師數不少于 3 人,其中至少有 1 名接受過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至少配備 1 名提供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2 名從事兒童保健的醫師以及 1 名能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生/治療師;C 檔:建議至少配備 1 名公共衛生醫師,轄區內每萬名服務人口注冊醫師數不少于 2 人,醫務人員接受過關于低體溫患者急救等的基本培訓。
3.1.3 三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 檔: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比例達到專業人員的 50%以上,配備 1 名中級及以上執業護士;B 檔: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比例達到專業人員的 50%以上;C 檔:建議至少配備 1 名職業病專業人員、4 人以上的康復團隊(至少有 1 人為康復醫師)、1 名醫院感染專業人員、1 名傳染病專業人員以及 2 名中(藏)醫或中西醫執業(助理)醫師[30]。
3.2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3.2.1 一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常見病的健康管理服務;B 檔:常見急癥和創傷的識別與初步處理;C 檔:急診急救服務,具備危重癥早期識別能力,并與上級醫療機構建立遠程醫療機制。
3.2.2 二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建立多學科協作機制,相關部門責任明確,各司其職,確保患者能夠獲得連貫、及時、有效的救治。B 檔:對急性創傷、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腦卒中、急性顱腦損傷等重點病種具備初步處理能力;對急診服務流程與服務時限有明確規定,并且在技術、設施方面提供保障;具備高原肺水腫、高原腦水腫的診斷能力和應急處置流程[31-32];對常見病、慢性病提供健康管理服務。C 檔:提供一般常見慢性病、多發病、地方病的臨床診療服務和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并在門診開展高原病、地方病、傳染病、職業病的主動篩查及診斷治療[33];有接收一級基層醫療機構轉運患者的能力和轉診能力。
3.2.3 三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提供長期照護或安寧療護服務;至少有 1 家相對固定的轉診醫院,簽訂雙向轉診協議;接收上級醫院下轉的疾病恢復期患者。B 檔:設立咨詢服務臺、候診區,開展導診、分診服務,設立助老服務點;有提供輪椅、擔架(或脊柱板)等便民服務的設施和能力;能實現掛號、收費、醫療保險結算等一站式服務。C 檔: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和慢性病管理服務,設置預檢分診登記,能夠對患者的來源、去向進行追溯,提供慢性病/創傷康復服務,并具備職業病診治及藥物儲備能力,有接收二級基層醫療機構轉運患者的能力;能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住院診療。
4 設備物資配置
4.1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設備和物資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4.1.1 一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健康一體機、康復用具或理療設備(至少 1 種)、電冰箱等,儲備急性高原病治療藥物如乙酰唑胺等。B 檔:配備針灸器具、火罐等中(藏)醫或中西醫結合等診療設備。C 檔:配備與所開展診療科目相適宜和出診需要的相關設備(如診療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體重身高計、血糖儀、自動體外除顫儀、出診箱、急救箱、清創縫合包、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藥品柜等醫療設備和資料柜)、吸氧裝置、失溫急救物資(保暖毯等)、常規辦公設備、遠程醫療軟硬件、健康教育影像設備。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場地,應配備相應的解毒劑及提供給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的防護裝備;若在疫區,應配備相應的治療藥物及提供給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的防護裝備[34];建議安裝傳染病網絡直報和職業暴露上報系統。
4.1.2 二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信息化的便攜式出診設備和出診交通工具及呼吸機、遠程心電監測等設備儀器;B 檔:配備心電監測儀、動態心電監測儀、動態血壓監測儀、生物安全柜、平衡氧艙救護車、安全供氧系統、無創呼吸機、便攜式顱壓監測設備,并根據情況配置移動式醫療工作車/工作站;C 檔:根據人員資質情況配置高壓氧艙、平衡氧艙或微壓氧艙,配備常規救護車,配備康復設備(訓練床、訓練用階梯、平行杠、姿勢矯正鏡等至少 1 種),配備理療設備(電子針療儀、牽引床、紅外線治療儀、低頻脈沖電治療儀、中頻脈沖電治療儀、微波治療儀、超聲波治療儀等至少 1 種)。
4.1.3 三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急救型救護車和負壓救護車(以備轉運傳染性疾病患者);B 檔:配備空氣消毒機、麻醉機、呼吸機;C 檔:可根據當地需求情況配備彌散式供氧設備、職業病診治所需物資等。
4.2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技檢驗設備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4.2.1 一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至少配備血液分析儀、尿液分析儀、自動生化儀、心電圖機;B 檔:至少配備觀片燈;C 檔:至少配備便攜式血糖儀。
4.2.2 二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所配置的設備可開展心肌損傷標志物、腫瘤標志物、血氣分析、微生物檢查等檢測項目。B 檔:所配置的設備可開展聽力篩查、視力篩查、心理行為發育篩查;可開展凝血功能、糖化血紅蛋白、淀粉酶檢測、Rh 血型鑒定、常見傳染病(乙型肝炎、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梅毒等)血清學檢查,可展 X 線片、B 型超聲檢查。C 檔:設備應達到一級 A 檔要求,可開展血常規、血生化、ABO 血型鑒定、X 線片、十二導聯心電圖、B 型超聲等檢查項目(可依托第三方或上級醫院完成)。
4.2.3 三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建議配備胃鏡等檢查設備;B 檔:配備毒物檢測設備;C 檔:設備應達到二級 A 檔要求,配備該地區常見職業病檢查所需設備。
4.3 推薦意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各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設施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對于公共設施,推薦分為 A、B、C 三檔。建議各級各檔分別達到如下要求。
4.3.1 一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的衛生間布局合理,達到無害化衛生間標準;設置獨立的隔離場所。B 檔:提供輪椅、擔架(脊柱板)等便民物資;獨立衛生間或 50 m 范圍內有公共衛生間;并配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候診椅。C 檔:配備必要的采暖、制冷設備;配備臨時隔離區相關設備;配備診療室內私密性保護所需物資。
4.3.2 二級基層醫療機構
A 檔:配備自助查詢、自助掛號、自助打印化驗結果報告等便民設施。B 檔:若設置腸道門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設置,配備必要的采暖、制冷設備。C 檔:醫療用房首層應設有無障礙衛生間,層數為 2 層時宜設電梯或無障礙坡道,3 層及以上應設電梯;配備服務功能適宜的獨立母嬰室。
4.3.3 三級基層醫療機構
對于三級基層醫療機構的公共設施,相比二級基層醫療機構無新增要求。
5 結語
《共識》基于我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發展的實際需求,集合了我國高原醫學領域相關專家的意見,可作為指導我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系構建和具體實踐的行動指導,突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高原鐵路沿線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整體方略與目標,從而服務于我國的國家戰略和國家發展。同時,《共識》基于整個高原鐵路沿線地區而制定,因該地域的地區差異大,若局部地區發布了該地區基層醫療機構建設的標準,則在具體建設過程中,應以當地出臺的標準為準。此外,專家組還計劃定期更新《共識》,以適應高原鐵路沿線地區的發展和該地區人口、經濟、交通、醫療條件等情況的變化。
共識執筆:羅鳳鳴(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蕾(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吳世政(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晏會(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胡海(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共識專家:(按姓氏漢語拼音排序)曹鈺(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常莉(四川省人民醫院),車曉明(青海省人民醫院),陳曉平(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億(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育東(昌都市人民醫院),次白(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達娃次仁(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單增卓嘎(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鄧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董瀟楊(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杜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杜鑫(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高振婕(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郜發寶(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格桑羅布(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龔旭(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古桑拉姆(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何紅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黃程(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江華(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江華洲(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黎相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大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丹(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念(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詩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世云(成都大學附屬醫院),李玉英(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林吉(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劉彥民(青海省人民醫院),陸國慶(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倪國華(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彭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平措扎西(西藏自治區第三人民醫院),祁玉娟(青海省人民醫院),岐宏政(成都大學附屬醫院),邱永祥(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石銳(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石雪峰(青海省人民醫院),蘇世甸(四川護理職業學院附屬醫院),譚璐(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唐向東(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剛(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浩(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洪舉(林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王婉婷(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魏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吳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吳欣桐(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楊立嶸(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楊林(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醫院),楊天華(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楊永健(西部戰區總醫院),姚永萍(四川護理職業學院附屬醫院),余海放(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俞陽(四川省人民醫院),喻鵬銘(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張強(青海省人民醫院),張鑫(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張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周東(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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