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腹部腫瘤科(成都? 610041);
  • 2. 成都軍區總醫院普通外科(成都? 610083);
  • 3. 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肝臟外科(廣州? 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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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評估胸腺法新(thymalfasin,Tα1)作為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相關肝細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HCC)術后輔助治療的療效及安全性,并對術后使用 Tα1 進行成本效用分析。方法回顧性收集 2007 年 2 月—2015 年 12 月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成都軍區總院和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接受肝切除術的 HBV 相關 HCC 的患者,分成 Tα1 組和觀察組,采用 Kaplan-Meier 法及對數秩檢驗,評估 Tα1 治療起至死亡的總生存期、無復發生存期及安全性;建立馬爾可夫模型,計算與觀察組相比 Tα1 術后輔助治療的質量調整生命年(quality-adjusted life years,QALY)及增量成本效用比(incremental cost-effectiveness ratio,ICER)。成本數據來源于上述 3 家醫院醫院信息系統和電話隨訪,健康效用值數據主要來源于既往已發表的文獻,敏感性分析用于探究關鍵變量對于結果的影響。結果共納入 208 例 HCC 患者,其中 48 例術后接受 Tα1 治療(Tα1 組),160 例僅隨訪觀察(觀察組),兩組基線資料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α1 組和觀察組的中位總生存期分別為 102.0 個月[95% 置信區間(confidence interval,CI)(74.8,129.2)個月]和 81.6 個月[(95%CI(65.7,97.6)個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47);中位無復發生存期分別為 66.7 個月[95%CI(17.3,116.1)個月]和 37.4 個月[95%CI(28.7,46.2)個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44)。治療期間,無Ⅲ-Ⅳ級不良反應及致死性不良反應。Tα1 組對比觀察組的 ICER 為 108 050.02 元/QALY,該 ICER 值小于意愿支付(177 785.25 元/QALY)。結論Tα1 作為術后 HBV 相關 HCC 患者的輔助治療可改善患者的預后,且費用在我國目前能夠接受的水平范圍內,故該方案與觀察組相比具備成本效用優勢。

引用本文: 王新源, 文鳳, 朱永強, 凌云彪, 李秋. 肝細胞癌術后胸腺法新治療的臨床觀察及成本效用分析. 華西醫學, 2018, 33(12): 1471-1478. doi: 10.7507/1002-0179.201811022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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