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徐德興, 陳昌禮, 陳碩. 經皮椎體成形術后非手術椎體新發骨折的臨床分析. 華西醫學, 2015, 30(7): 1217-1221. doi: 10.7507/1002-0179.20150351 復制
骨質疏松癥是造成老年人椎體壓縮骨折最常見的原因[1]。隨著我國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骨質疏松性椎體壓縮骨折(OVCF)的發病率也在逐年增高。目前對有持續疼痛癥狀的部分患者,經皮椎體成形術(PVP)由于創傷小、操作簡單、止痛效果確切,已作為一種治療OVCF的常規手段廣泛應用于臨床[2]。但隨之而來的術后新發OVCF的病例也日益增多,據統計其發病率達12%~52%[3-7],其中一些患者存在持續性腰痛,單純行非手術治療效果不佳。本研究總結我院從2008年1月-2013年5月首次PVP術后新發OVCF的患者再次行PVP治療的療效和臨床特點。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2008年1月-2013年5月,經雙能X線吸收測定法檢查診斷為骨質疏松癥(t值<-2.5),接受PVP治療并定期隨訪的患者共277例(331椎)。其中男88例,女189例;年齡56~92歲,平均73.0歲。術后新發OVCF者65例,其中需要手術治療者42例,男12例,女30例;年齡65~87歲,平均75.8歲;單椎體壓縮骨折38例,兩椎體骨折3例,三椎體骨折1例;鄰近椎體新發OVCF(A組)19例,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B組)23例;40例接受1個椎體PVP,2例接受2個椎體PVP。所有再次行PVP術的患者均存在嚴重的腰背部疼痛,采用支具護腰、臥床休息、常規止痛藥至少治療2周不能緩解。患者均無脊髓和神經受壓,無嚴重凝血功能障礙,無脊椎感染,不合并腫瘤。隨訪時間至少6個月(6~36個月,平均15.5個月)。
1.2 手術方法
入院后在傷椎處放置軟枕行體位復位。手術室局部麻醉下施術。患者取俯臥位,胸骨柄及髂前上棘水平墊置軟枕保持胸腰椎過伸,2%利多卡因局部浸潤麻醉,C臂X線機透視下“責任椎體”呈“一線影”,選擇壓縮骨折相對較重側椎弓根入路(與矢狀面呈20~30°的單側椎弓根入路,椎弓根正位投影左10點位、右2點位)。側位穿刺針尖至椎弓根1/2時,正位穿刺針尖應至椎弓根中線處;側位穿刺針尖至椎體后緣時,正位穿刺針尖應至椎弓根內側緣,保證穿刺針不穿破椎弓根內側壁進入椎管;側位穿刺針尖至椎體前1/3,并位于椎體中線的上方或下方時,正位像穿刺針尖應至椎體中線棘突處,以避開椎體中部靜脈叢,降低骨水泥滲漏發生率。拔出穿刺針芯,調制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骨水泥(PMMA)至黏稠狀態,使用PVP專用注射套管將拉絲期PMMA先慢后快注入椎體。同時觀察PMMA彌散情況,透視見PMMA沿骨小梁間隙浸潤,邊緣毛刺狀至骨皮質為止,若發現PMMA浸潤至椎體后緣或向椎體外滲漏則立即停止推注。待PMMA完全固化后旋轉拔出穿刺針,避免其沿工作通道逆流。按壓傷口片刻,確認傷口無活動性出血、腦脊液漏等情況后無菌敷料包扎,返回病房。
1.3 術后處理
術后患者臥床休息2 h,密切觀察生命體征、雙下肢運動感覺、鞍區感覺及大小便功能。術后24 h佩戴支具下床活動,評估站立位疼痛視覺模擬評分(VAS)[8]及Oswestry失能指數(ODI)評分[9],復查X線平片了解PMMA滲漏情況。口服碳酸鈣D3及利噻膦酸鈉抗骨質疏松,術后3~5 d酌情出院。出院后早期佩戴支具(術后4周),適當日照,加強腰背部肌肉鍛煉等康復治療。避免嗜煙、酗酒,慎用潑尼松等激素類藥物。
1.4 評價標準
要求患者術后1、3、6、12個月及此后每年門診隨訪。行X線平片檢查評估有無新發OVCF、術后椎體高度及PMMA滲漏情況,必要時行CT檢查明確PMMA分布及滲漏情況。所有患者在首次及再次行PVP術前、術后當天及每次隨訪時均行VAS評分及ODI評分,通過術前及術后VAS評分的改善率[(術前VAS評分-術后VAS評分)/術前VAS評分]來評估療效;通過ODI評分的改善率[(術前ODI評分-術后ODI評分)/術前ODI評分]來評價患者生活質量。
本研究中,我們將首次治療的椎體上下2個椎體的新發骨折定義為鄰近椎體的新發OVCF。所有其他非原手術椎體的新發OVCF則認為是非鄰近椎體的新發OVCF,由此將首次行PVP治療后新發OVCF分為A、B兩組,A組為鄰近椎體新發OVCF組,B組為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組,比較兩組新發OVCF的時間。其他臨床評估指標包括性別、年齡、注入PMMA的量及是否有PMMA滲漏。
1.5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3.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首次與再次行PVP術后VAS評分及ODI評分的改善率,A組與B組比較首次行PVP治療后新發OVCF的時間、年齡及PMMA注入量使用Mann-Whitney U檢驗進行分析,以上所有數據用均數±標準差表示。A組與B組比較性別、有無外傷史及術中PMMA滲漏情況使用Fisher確切概率法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首次與再次PVP術后1 d VAS評分改善率分別為(64.6±12.6)%、(67.4±12.8%)%,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145)。ODI評分改善率分別為(60.6±13.3)%及(62.6±12.9)%,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475)。首次行PVP與新發OVCF的時間間隔A組為(62.4±45.5) d,B組為(203.7±77.6)d,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01)。3個月內新發OVCF發生率A組為73.7%,B組為4.3%。A、B兩組患者在年齡、性別、外傷史、PMMA注入量、術中PMMA滲漏情況等方面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發現有5例患者再次PVP治療后發生無癥狀的脊柱旁PMMA滲漏,其中1例患者在術后3個月隨訪時發現鄰近椎體OVCF(2.4%,1/42),患者無明顯臨床癥狀未行特殊處理。所有患者均未出現脊髓受壓、肺栓塞、脂肪栓塞、感染等手術相關并發癥。

3 討論
1987年,法國醫生Galibert等[10]首次應用PVP治療頸2椎體血管瘤獲得成功。此后,PVP開始逐漸應用于因椎體腫瘤、骨質疏松等所致椎體壓縮骨折的止痛治療。研究表明,PVP可顯著緩解OVCF患者疼痛,促進功能恢復,有效率高達90%[11]。但隨著PVP的廣泛應用,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術后新發OVCF病例。PVP術后新發OVCF的定義為:PVP術后患者再次出現腰背部疼痛,并伴有手術椎體或非手術椎體新發OVCF的影像學表現,如X線片顯示椎體高度減低,MRI顯示相應椎體水平骨髓水腫等[12]。目前對于PVP術后新發OVCF的危險因素研究較多[3, 13-16],但鮮有針對首次PVP術后新發OVCF再次行PVP療效的分析。本研究回顧性分析了首次PVP術后新發OVCF再次行PVP的療效和臨床特征,為其治療提供理論支持。
3.1 PVP術后非手術椎體新發OVCF的原因
PVP術后非手術椎體新發OVCF的原因目前尚無定論:Uppin等[3]認為是骨質疏松癥的自然進程造成了新發OVCF。Hiwatashi等[13]指出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是PVP術后再骨折的獨立危險因素。Ma等[14]的Meta分析顯示低骨密度、椎間隙骨水泥滲漏、椎體恢復的高度是術后非手術椎體新發OVCF的高危因素。而椎體骨折數目、骨折發生在胸腰段、已治療的椎體數目、骨水泥注入量、代謝性疾病史、術后活動水平等危險因素在不同的研究中有不同的結論,其可靠性尚需進一步研究論證。張林等[15]研究提示低體質量指數是PVP術后新發OVCF的高危因素,Zhang等[16]的Meta分析支持上述結論。作者同時指出,PVP術恢復椎體正常高度會增加其他椎體周圍軟組織的張力,增加鄰椎的負荷,最終導致新發骨折。大多數學者認為,年齡、性別、骨水泥注入量、手術方式及抗骨質疏松藥物等均非獨立于前次OVCF而新發骨折的危險因素[13-16]。椎體成形術本身是否會增加術后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風險也是業界爭論的焦點。最近的一篇Meta分析顯示,相對于非手術治療,PVP和經皮球囊擴張椎體后凸成形術(PKP)并沒有增加術后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風險[17]。
3.2 PVP術后新發OVCF的時間及其發生機制
Li等[18]的研究發現大多數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時間在首次PVP術后前3個月,與本研究結果一致。我們推斷,鄰近及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發生機制有所不同。根據Ahn等[19]的理論,PVP術后鄰近椎體新發OVCF是由于“支柱效應”造成,即骨水泥滲漏至椎間隙,強度增加后的椎體和鄰近椎體之間承受應力不均等,造成鄰近椎體骨折;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是由于“動態錘效應”造成,即相鄰椎體的強度足夠,且與PVP術后椎體之間的相對活動度較小,會造成非鄰近椎體的相對活動度增大,從而發生骨折。Chen等[20]認為PVP術后骨水泥向椎間盤內滲漏會使原有退變的椎間盤損傷加重,產生“支柱效應”,使其對不良應力的緩沖作用下降,增加鄰近椎體發生骨折的可能性。本研究中,有5例再次PVP治療后的患者發生脊柱旁PMMA滲漏,其中1例患者發生了鄰近椎體新發OVCF,或由于“支柱效應”造成。
3.3 PVP和PKP手術方式的選擇問題
PVP是經皮穿刺向椎體內注入骨水泥從而緩解患者腰背部疼痛。PKP則先通過球囊擴張壓縮的椎體,再注入骨水泥。理論上PKP可更好地糾正脊柱后凸畸形,減少骨水泥滲漏[21]。自從PKP出現后,關于PVP與PKP的優劣問題一直存在爭議。系統評價結果顯示二者在對疼痛緩解率及改善術后功能方面無明顯差異,但均明顯優于非手術治療,而在減少骨水泥滲漏以及糾正脊柱后凸畸形等方面,PKP更有優勢[22-24]。據報道PVP術安全、可靠,可顯著改善患者生活質量,值得臨床推廣[25]。我們的體會是,PVP經有經驗的骨科醫師實施操作,注意手術技巧,增加PMMA黏稠度,控制PMMA注入量等方法減少PMMA向椎間盤的滲漏可有效提高手術成功率及改善預后。另外,Kim等[26]發現脊柱后凸畸形的過度糾正,傷椎高度的恢復程度越高,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風險也越高,且PKP的費用遠遠高于PVP,綜合多方面的因素考慮,我們更傾向選擇PVP治療。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仍需要大樣本多中心的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來證實。
3.4 臨床療效的評定
近年來,在疼痛性疾病的臨床及科研領域多應用VAS測量患者疼痛強度。除此之外,患者的生活質量也越來越受到重視,成為疼痛性疾病臨床評價的一個重要方面。ODI評分作為評價腰痛的功能量表,其效度和信度較高[27],已作為脊柱外科領域評定腰椎疾病療效的“金標準”被廣泛應用[28],可作為綜合評定腰痛患者療效的參考指標。本研究同時使用VAS及ODI進行療效評價,有利于綜合評定腰痛患者的療效,提高治療水平。本研究結果提示再次PVP患者的VAS評分及ODI評分改善率與首次PVP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說明PVP術后新發OVCF再次行PVP的療效值得肯定。
3.5 本研究的不足
本研究為回顧性病例分析,容易產生選擇偏倚和混雜偏倚。其次,PMMA的用量通過術中記錄而非術后行CT檢查精確評估。另外,本研究新發OVCF后再次行PVP的病例數相對較少,隨訪時間短,下一步需要在大量病例資料的基礎上做前瞻性的隨機對照研究,這樣才能比較客觀地評價再次行PVP術的療效。
綜上,再次和首次PVP治療新發OVCF在止痛方面療效相當,且并不增加更多的并發癥,說明該方式治療首次PVP術后新發OVCF所致復發性腰背痛安全、有效。與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相比,鄰近椎體新發OVCF多在首次PVP術后早期發生,這種差異性可能提示鄰近椎體和非鄰近椎體的新發OVCF在發病機制方面有所不同。當然,嚴格掌握再次PVP治療新發OVCF的適應證和禁忌證,選擇合適的患者、節段、掌握熟練的手術技巧減少并發癥以及良好的康復治療亦非常重要。
骨質疏松癥是造成老年人椎體壓縮骨折最常見的原因[1]。隨著我國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骨質疏松性椎體壓縮骨折(OVCF)的發病率也在逐年增高。目前對有持續疼痛癥狀的部分患者,經皮椎體成形術(PVP)由于創傷小、操作簡單、止痛效果確切,已作為一種治療OVCF的常規手段廣泛應用于臨床[2]。但隨之而來的術后新發OVCF的病例也日益增多,據統計其發病率達12%~52%[3-7],其中一些患者存在持續性腰痛,單純行非手術治療效果不佳。本研究總結我院從2008年1月-2013年5月首次PVP術后新發OVCF的患者再次行PVP治療的療效和臨床特點。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2008年1月-2013年5月,經雙能X線吸收測定法檢查診斷為骨質疏松癥(t值<-2.5),接受PVP治療并定期隨訪的患者共277例(331椎)。其中男88例,女189例;年齡56~92歲,平均73.0歲。術后新發OVCF者65例,其中需要手術治療者42例,男12例,女30例;年齡65~87歲,平均75.8歲;單椎體壓縮骨折38例,兩椎體骨折3例,三椎體骨折1例;鄰近椎體新發OVCF(A組)19例,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B組)23例;40例接受1個椎體PVP,2例接受2個椎體PVP。所有再次行PVP術的患者均存在嚴重的腰背部疼痛,采用支具護腰、臥床休息、常規止痛藥至少治療2周不能緩解。患者均無脊髓和神經受壓,無嚴重凝血功能障礙,無脊椎感染,不合并腫瘤。隨訪時間至少6個月(6~36個月,平均15.5個月)。
1.2 手術方法
入院后在傷椎處放置軟枕行體位復位。手術室局部麻醉下施術。患者取俯臥位,胸骨柄及髂前上棘水平墊置軟枕保持胸腰椎過伸,2%利多卡因局部浸潤麻醉,C臂X線機透視下“責任椎體”呈“一線影”,選擇壓縮骨折相對較重側椎弓根入路(與矢狀面呈20~30°的單側椎弓根入路,椎弓根正位投影左10點位、右2點位)。側位穿刺針尖至椎弓根1/2時,正位穿刺針尖應至椎弓根中線處;側位穿刺針尖至椎體后緣時,正位穿刺針尖應至椎弓根內側緣,保證穿刺針不穿破椎弓根內側壁進入椎管;側位穿刺針尖至椎體前1/3,并位于椎體中線的上方或下方時,正位像穿刺針尖應至椎體中線棘突處,以避開椎體中部靜脈叢,降低骨水泥滲漏發生率。拔出穿刺針芯,調制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骨水泥(PMMA)至黏稠狀態,使用PVP專用注射套管將拉絲期PMMA先慢后快注入椎體。同時觀察PMMA彌散情況,透視見PMMA沿骨小梁間隙浸潤,邊緣毛刺狀至骨皮質為止,若發現PMMA浸潤至椎體后緣或向椎體外滲漏則立即停止推注。待PMMA完全固化后旋轉拔出穿刺針,避免其沿工作通道逆流。按壓傷口片刻,確認傷口無活動性出血、腦脊液漏等情況后無菌敷料包扎,返回病房。
1.3 術后處理
術后患者臥床休息2 h,密切觀察生命體征、雙下肢運動感覺、鞍區感覺及大小便功能。術后24 h佩戴支具下床活動,評估站立位疼痛視覺模擬評分(VAS)[8]及Oswestry失能指數(ODI)評分[9],復查X線平片了解PMMA滲漏情況。口服碳酸鈣D3及利噻膦酸鈉抗骨質疏松,術后3~5 d酌情出院。出院后早期佩戴支具(術后4周),適當日照,加強腰背部肌肉鍛煉等康復治療。避免嗜煙、酗酒,慎用潑尼松等激素類藥物。
1.4 評價標準
要求患者術后1、3、6、12個月及此后每年門診隨訪。行X線平片檢查評估有無新發OVCF、術后椎體高度及PMMA滲漏情況,必要時行CT檢查明確PMMA分布及滲漏情況。所有患者在首次及再次行PVP術前、術后當天及每次隨訪時均行VAS評分及ODI評分,通過術前及術后VAS評分的改善率[(術前VAS評分-術后VAS評分)/術前VAS評分]來評估療效;通過ODI評分的改善率[(術前ODI評分-術后ODI評分)/術前ODI評分]來評價患者生活質量。
本研究中,我們將首次治療的椎體上下2個椎體的新發骨折定義為鄰近椎體的新發OVCF。所有其他非原手術椎體的新發OVCF則認為是非鄰近椎體的新發OVCF,由此將首次行PVP治療后新發OVCF分為A、B兩組,A組為鄰近椎體新發OVCF組,B組為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組,比較兩組新發OVCF的時間。其他臨床評估指標包括性別、年齡、注入PMMA的量及是否有PMMA滲漏。
1.5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3.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首次與再次行PVP術后VAS評分及ODI評分的改善率,A組與B組比較首次行PVP治療后新發OVCF的時間、年齡及PMMA注入量使用Mann-Whitney U檢驗進行分析,以上所有數據用均數±標準差表示。A組與B組比較性別、有無外傷史及術中PMMA滲漏情況使用Fisher確切概率法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首次與再次PVP術后1 d VAS評分改善率分別為(64.6±12.6)%、(67.4±12.8%)%,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145)。ODI評分改善率分別為(60.6±13.3)%及(62.6±12.9)%,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475)。首次行PVP與新發OVCF的時間間隔A組為(62.4±45.5) d,B組為(203.7±77.6)d,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01)。3個月內新發OVCF發生率A組為73.7%,B組為4.3%。A、B兩組患者在年齡、性別、外傷史、PMMA注入量、術中PMMA滲漏情況等方面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發現有5例患者再次PVP治療后發生無癥狀的脊柱旁PMMA滲漏,其中1例患者在術后3個月隨訪時發現鄰近椎體OVCF(2.4%,1/42),患者無明顯臨床癥狀未行特殊處理。所有患者均未出現脊髓受壓、肺栓塞、脂肪栓塞、感染等手術相關并發癥。

3 討論
1987年,法國醫生Galibert等[10]首次應用PVP治療頸2椎體血管瘤獲得成功。此后,PVP開始逐漸應用于因椎體腫瘤、骨質疏松等所致椎體壓縮骨折的止痛治療。研究表明,PVP可顯著緩解OVCF患者疼痛,促進功能恢復,有效率高達90%[11]。但隨著PVP的廣泛應用,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術后新發OVCF病例。PVP術后新發OVCF的定義為:PVP術后患者再次出現腰背部疼痛,并伴有手術椎體或非手術椎體新發OVCF的影像學表現,如X線片顯示椎體高度減低,MRI顯示相應椎體水平骨髓水腫等[12]。目前對于PVP術后新發OVCF的危險因素研究較多[3, 13-16],但鮮有針對首次PVP術后新發OVCF再次行PVP療效的分析。本研究回顧性分析了首次PVP術后新發OVCF再次行PVP的療效和臨床特征,為其治療提供理論支持。
3.1 PVP術后非手術椎體新發OVCF的原因
PVP術后非手術椎體新發OVCF的原因目前尚無定論:Uppin等[3]認為是骨質疏松癥的自然進程造成了新發OVCF。Hiwatashi等[13]指出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是PVP術后再骨折的獨立危險因素。Ma等[14]的Meta分析顯示低骨密度、椎間隙骨水泥滲漏、椎體恢復的高度是術后非手術椎體新發OVCF的高危因素。而椎體骨折數目、骨折發生在胸腰段、已治療的椎體數目、骨水泥注入量、代謝性疾病史、術后活動水平等危險因素在不同的研究中有不同的結論,其可靠性尚需進一步研究論證。張林等[15]研究提示低體質量指數是PVP術后新發OVCF的高危因素,Zhang等[16]的Meta分析支持上述結論。作者同時指出,PVP術恢復椎體正常高度會增加其他椎體周圍軟組織的張力,增加鄰椎的負荷,最終導致新發骨折。大多數學者認為,年齡、性別、骨水泥注入量、手術方式及抗骨質疏松藥物等均非獨立于前次OVCF而新發骨折的危險因素[13-16]。椎體成形術本身是否會增加術后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風險也是業界爭論的焦點。最近的一篇Meta分析顯示,相對于非手術治療,PVP和經皮球囊擴張椎體后凸成形術(PKP)并沒有增加術后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風險[17]。
3.2 PVP術后新發OVCF的時間及其發生機制
Li等[18]的研究發現大多數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時間在首次PVP術后前3個月,與本研究結果一致。我們推斷,鄰近及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發生機制有所不同。根據Ahn等[19]的理論,PVP術后鄰近椎體新發OVCF是由于“支柱效應”造成,即骨水泥滲漏至椎間隙,強度增加后的椎體和鄰近椎體之間承受應力不均等,造成鄰近椎體骨折;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是由于“動態錘效應”造成,即相鄰椎體的強度足夠,且與PVP術后椎體之間的相對活動度較小,會造成非鄰近椎體的相對活動度增大,從而發生骨折。Chen等[20]認為PVP術后骨水泥向椎間盤內滲漏會使原有退變的椎間盤損傷加重,產生“支柱效應”,使其對不良應力的緩沖作用下降,增加鄰近椎體發生骨折的可能性。本研究中,有5例再次PVP治療后的患者發生脊柱旁PMMA滲漏,其中1例患者發生了鄰近椎體新發OVCF,或由于“支柱效應”造成。
3.3 PVP和PKP手術方式的選擇問題
PVP是經皮穿刺向椎體內注入骨水泥從而緩解患者腰背部疼痛。PKP則先通過球囊擴張壓縮的椎體,再注入骨水泥。理論上PKP可更好地糾正脊柱后凸畸形,減少骨水泥滲漏[21]。自從PKP出現后,關于PVP與PKP的優劣問題一直存在爭議。系統評價結果顯示二者在對疼痛緩解率及改善術后功能方面無明顯差異,但均明顯優于非手術治療,而在減少骨水泥滲漏以及糾正脊柱后凸畸形等方面,PKP更有優勢[22-24]。據報道PVP術安全、可靠,可顯著改善患者生活質量,值得臨床推廣[25]。我們的體會是,PVP經有經驗的骨科醫師實施操作,注意手術技巧,增加PMMA黏稠度,控制PMMA注入量等方法減少PMMA向椎間盤的滲漏可有效提高手術成功率及改善預后。另外,Kim等[26]發現脊柱后凸畸形的過度糾正,傷椎高度的恢復程度越高,鄰近椎體新發OVCF的風險也越高,且PKP的費用遠遠高于PVP,綜合多方面的因素考慮,我們更傾向選擇PVP治療。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仍需要大樣本多中心的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來證實。
3.4 臨床療效的評定
近年來,在疼痛性疾病的臨床及科研領域多應用VAS測量患者疼痛強度。除此之外,患者的生活質量也越來越受到重視,成為疼痛性疾病臨床評價的一個重要方面。ODI評分作為評價腰痛的功能量表,其效度和信度較高[27],已作為脊柱外科領域評定腰椎疾病療效的“金標準”被廣泛應用[28],可作為綜合評定腰痛患者療效的參考指標。本研究同時使用VAS及ODI進行療效評價,有利于綜合評定腰痛患者的療效,提高治療水平。本研究結果提示再次PVP患者的VAS評分及ODI評分改善率與首次PVP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說明PVP術后新發OVCF再次行PVP的療效值得肯定。
3.5 本研究的不足
本研究為回顧性病例分析,容易產生選擇偏倚和混雜偏倚。其次,PMMA的用量通過術中記錄而非術后行CT檢查精確評估。另外,本研究新發OVCF后再次行PVP的病例數相對較少,隨訪時間短,下一步需要在大量病例資料的基礎上做前瞻性的隨機對照研究,這樣才能比較客觀地評價再次行PVP術的療效。
綜上,再次和首次PVP治療新發OVCF在止痛方面療效相當,且并不增加更多的并發癥,說明該方式治療首次PVP術后新發OVCF所致復發性腰背痛安全、有效。與非鄰近椎體新發OVCF相比,鄰近椎體新發OVCF多在首次PVP術后早期發生,這種差異性可能提示鄰近椎體和非鄰近椎體的新發OVCF在發病機制方面有所不同。當然,嚴格掌握再次PVP治療新發OVCF的適應證和禁忌證,選擇合適的患者、節段、掌握熟練的手術技巧減少并發癥以及良好的康復治療亦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