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杜娜, 梁素改, 司徒明鏡, 黃頤. 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及其相關影響因素分析. 華西醫學, 2015, 30(2): 283-289. doi: 10.7507/1002-0179.20150085 復制
抑郁癥是常見的精神疾病之一,呈慢性病程,可在疾病康復多年后反復發作[1]。抑郁癥往往會給患者及其家屬帶來沉重的負擔。即使在急性抑郁發作緩解后,許多患者的家庭功能仍無法恢復[2]。因此,家庭功能在抑郁癥的病程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對抑郁癥的康復過程及遠期預后均有一定的影響[3]。
在探討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的同時,對其生活質量滿意度與社會支持感同時進行分析也是有必要的,但少有研究明確探討過上述2個變量與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之間的關系。如果在分析抑郁癥患者的家庭功能時忽視這2個因素,可能會使日后患者的康復治療不全面,從而產生被孤立感等,無法真正融入社會,這種結果有可能反過來導致其家庭功能繼續出現問題,從而形成無法打破的惡性循環。研究抑郁癥患者的家庭功能是探索抑郁癥治療與康復的必不可少的方面。針對上述問題,2012年2月-2013年6月我們運用家庭功能評定量表(FAD)、社會支持量表(MSPSS)、幸福與生活質量滿意度量表(Q-LES-Q)及診斷性訪談相結合的方式對在我院治療的125例抑郁癥患者及家屬進行問卷調查,并就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及相關危險因素予以分析,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采取便利抽樣法選取2012年2月-2013年6月期間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心理衛生中心就診并住院治療的抑郁癥患者125例及符合條件的陪同家屬125例,納入抑郁組;同時通過招募啟示和自愿報名的方式選擇四川大學附近某一社區健康志愿者及其家屬各125例,納入對照組,對比研究兩組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與家庭功能之間的關系,以及影響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的疾病特征和相關因素。該研究經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
1.2 納入標準
抑郁組:① 患者入院后被其主治醫師確診為抑郁癥;② 患者需與課題組內臨床醫師進行診斷性訪談(根據《DSM-Ⅳ-TR軸Ⅰ障礙定式臨床檢查病人版》中關于重性抑郁發作診斷標準制定),以確定其是否達到DSM-Ⅳ中所界定的抑郁癥診斷標準,若達到方可納入;③ 入選家屬與該患者每周相處時間需≥50 h。
對照組:① 每個家庭招募2例成員作為被試者,其家庭角色需與抑郁組中的2例被試者相匹配;② 被招募入組的2例被試者也需每周有≥50 h的相處時間。
1.3 排除標準
對于抑郁癥患者而言,有以下任何情況中的一種則不能入選:① 患有除抑郁癥以外的其他精神障礙,如雙相情感障礙、精神分裂癥、物質濫用或依賴等;② 年齡<18歲。
對于抑郁癥患者家屬而言,有以下任何情況中的一種不能入組:① 患有任何精神障礙、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的軀體疾病及物質濫用或依賴(既往3個月內);② 年齡<18歲。
對于正常組被試者而言,有以下任何情況中的一種不能入組:① 患有任何精神障礙、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的軀體疾病及物質濫用或依賴(既往3個月內);② 家庭中有人患有/已治愈的精神疾病;③ 年齡<18歲。
1.4 研究方法
1.4.1 調查工具(自評量表)
① 一般情況調查表:由課題組成員共同設計,主要了解被試者的性別、年齡、家庭角色、婚姻狀況、工作情況、受教育年數。由所有被試者獨立完成填寫。
② MSPSS[4]:用于評價被試者認為所獲得的社會支持感的程度,它是包含了12個條目的7級評價量表。被試者根據自己對題目中的敘述選擇符合自己贊同程度的數字。最后將12個條目的選擇數字相加即為社會支持感總分,分數越高代表被試者感知到的社會支持感越低。該量表的信度與效度已被證實在亞洲人群中較為滿意 [5]。
③ Q-LES-Q[6]:用于評價被試者對其生活質量的滿意程度,它是包含了16個條目的5級評價量表。被試者根據自己對題目中的敘述選擇符合自己情況的數字,最后將16個條目的選擇數字相加即為生活質量滿意度總分,分數越高代表被試者幸福與生活質量滿意度越好。唐茂芹等[7]研究表明該量表在中國精神障礙患者中具有良好的信度與效度。
④ FAD[8] :主要從問題解決、溝通、角色、情感反應、情感卷入及行為控制方面對被試者的家庭功能進行評價。該量表是包含了60個條目的4級評價量表。被試者根據自己對題目中的敘述選擇符合自己情況的數字。對于上述每個維度來說,得分越高表明家庭功能越不佳。
Miller等[9]對上述每個維度均建立了McMaster臨界值以區分每個維度內的健康與不健康家庭,若該維度得分超過臨界值,則該家庭的功能在此維度上可視為不健康。而Akister[10]等則建議如果某個家庭在該量表的7個維度中有≥4個維度都超過了各自維度的McMaster臨界值時,該家庭則可被視為不健康家庭,即家庭功能有明顯缺陷并需要一定的干預治療。而本研究同時采用了上述2種劃分方法對抑郁癥患者的家庭功能進行分析:采用第1種方法區分出在每個維度上抑郁組與對照組的不健康比例,以具體分析兩組的家庭功能究竟在哪些方面存在差異;采用第2種方法劃分抑郁組家庭中哪些家庭屬于不健康型,以便分析造成其總體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影響因素。Shek等[11]研究表明該量表的中文版本具有較高的內部一致性系數及重測信度。
1.4.2 診斷性訪談
由課題組臨床醫師與患者進行診斷性訪談,訪談內容涉及患者關于其抑郁發病的相關臨床特點,如是否首發、首發年齡、至今為止發作次數、本次發作病程、有無自殺觀念/自殺企圖/自殺未遂等。
1.4.3 資料收集
所有被試者均被帶領至我中心醫生辦公室進行現場施測并當場回收,其中抑郁組患者與其家屬均在患者住院期間(入院1周內)填寫,所有被試者均簽署知情同意書。在填寫過程中,若有被試者對條目理解不清,則需由研究者向其做出明確解釋后再填寫。本次研究共發放問卷500份,全部回收,然后再一一核對以剔除內容填寫不完整者,家庭成員中有人填寫不完整,則該家庭2名被試問卷均被剔除。最后共得到有效問卷數為488份,每組各122對,回收率為100%,有效率為97.6%。
1.5 統計學方法
對所有被試的人口學資料及由診斷性訪談獲得的關于患者抑郁癥臨床特點的數據均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使用獨立樣本t檢驗對抑郁組家庭與對照組家庭的各項量表得分進行比較。采用Pearson相關系數檢驗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與家庭功能之間的關系。最后運用二分類logistic回歸分析影響抑郁患者家庭功能的可能危險因素。
所有數據均使用SPSS 11.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檢驗水準α=0.05(雙側)。
2 結果
2.1 一般人口學特征
抑郁組家庭與正常對照組家庭在年齡、性別組成、家庭角色、受教育年數上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而兩組在婚姻狀況、工作情況的分布上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即在抑郁家庭組中更多的被試處于待業狀態。由于本研究中所有的抑郁癥患者均接受住院治療,所以其家屬多數不得不辭掉工作而進行陪護,從而導致其較高的失業率。見表 1。

2.2 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的比較
抑郁癥患者家庭的生活質量滿意度得分顯著低于對照組家庭,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6.243,P<0.01),而兩組家庭的總體社會支持感得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2。

2.3 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與正常對照組家庭功能的差異
從FAD量表數據可見,抑郁癥患者家庭在溝通、角色、情感反應、情感卷入、行為控制、總體功能6個維度上的得分均超過了McMaster分界值[9],只有問題解決維度在正常范圍內;而對照組家庭除了在行為控制維度上超過臨界值外,其余6個維度均在正常健康范圍之內。抑郁癥患者家庭在FAD 7個維度上的平均分均顯著高于對照組家庭,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提示抑郁組家庭功能差于對照組家庭。見表 3。

根據McMaster分界值分析出抑郁組家庭與對照組家庭各自在FAD 7個維度上的健康家庭數與不健康家庭數,并對其各維度上的不健康家庭比例進行χ2檢驗,結果發現除了問題解決維度外,抑郁家庭在其余6個維度上的不健康比例均高于對照家庭,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此外,所有抑郁家庭在行為控制維度上均被列入不健康范圍,而在對照組中大部分家庭也是如此。當使用Akister等[10]建議方法(即FAD量表的7個維度中有≥4個維度都超過了各自維度的McMaster分界值時,該家庭則可被視為不健康家庭)歸類不健康家庭時,結果發現更多的抑郁組家庭(78.7%)達到家庭功能不健康的標準,而對照組中的不健康比例則為44.3%,兩者之間差異且有統計學意義(χ2=30.526,P<0.001)。見表 4。

2.4 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與家庭功能之間的關系
抑郁癥患者家庭的社會支持得分與FAD中6個維度(除情感卷入維度外)得分均呈正相關,且有統計學意義(r=0.363、0.345、0.244、0.418、0.328、0.457,P<0.05);而其生活質量滿意度得分與FAD中5個維度(除角色、情感卷入維度外)得分均呈負相關,且有統計學意義(r=-0.388、-0.188、-0.200、-0.276、-0.370,P<0.05)。見表 5。

2.5 影響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的疾病特征及相關因素
根據Akister 等[10]建議的方法歸類不健康家庭,將抑郁組家庭分為兩組,定義0為健康家庭,1為不健康家庭,納入患者人口學特點如性別、年齡、角色、婚姻、工作、受教育時間以及其抑郁癥臨床特點如是否首發、首發年齡、本次病程、共發作次數、是否有自殺觀念/自殺企圖/自殺未遂、是否患有其他軀體疾病等可能對得分產生影響的因素,使用forward stepwise(likelihood ratio)方法進行二分類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提示女性(OR=1.141,P<0.05)、受教育程度越少者(OR=0.948,P<0.01)、首發患者(OR=1.416,P<0.05)、有自殺企圖者(OR=1.014,P<0.05)、有自殺未遂者(OR=1.367,P<0.01)及發作次數越多者(OR=1.035,P<0.05)其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危險性越高。見表 6。

3 討論
本研究首次運用家庭功能評定量表、幸福與生活質量滿意度量表及社會支持量表對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進行調查,并選取與之相匹配的相同數量正常對照組家庭進行多方面對比并利用診斷性訪談所獲得的關于患者疾病特點的資料分析了其中可能對家庭功能失衡造成影響的危險因素。
本研究結果顯示,抑郁癥患者家庭的幸福與生活質量滿意度低于對照組家庭;而兩組家庭的總體社會支持感卻無顯著差異。唐茂芹等[7]對心境障礙患者用相同量表測量其對生活質量的滿意度,發現抑郁患者對生活質量的滿意度低于健康對照組。而本研究中抑郁癥患者家庭總體的生活質量滿意度低于對照組,造成此結果的原因可能在于家屬與患者長期相處,由于患者發病時較低的情緒狀態使得其與家屬的情感交流較少并為整個家庭帶來較嚴重的負擔[12],從而使整個家庭的生活質量明顯下降。Brown等[13]研究發現社會支持差者易患抑郁癥,而本研究卻發現抑郁組家庭與對照組家庭在社會支持感上無顯著差異,造成與他人研究結果相異的原因可能是雖然患者本人的社會支持感較差,但是由于其家屬在此方面并未受到嚴重影響,綜合起來使得其整個家庭的社會支持感未出現明顯下降。因此,在對抑郁癥患者家庭進行干預治療時,要充分考慮到其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與正常家庭的區別,從而有方向地針對其問題進行治療。
本研究關于家庭功能方面的結果則再次驗證了前人的發現,即與正常對照組家庭相比,抑郁癥患者家庭確實在多方面都存在家庭功能的失調。在FAD量表中,抑郁組家庭功能在7個維度上均差于對照組家庭。這與Tamplin等[14]、Miller等[15]的研究結果是一致的。當使用每個維度的分界值劃分該維度上的健康/不健康家庭時,Keitner等[2]則發現抑郁組家庭在問題解決、溝通、情感卷入及總體功能上的不健康比例明顯高于對照組家庭。而本研究同樣發現抑郁組家庭在問題解決、溝通、情感反應、情感卷入、行為控制及總體功能維度上的不健康比例更高。由于本研究與Keitner等[2]所研究的被試處于不同文化背景,因此可能造成其家庭功能受損的方面不完全一致。在中國文化中,抑郁癥患者可能不愿過多向親屬表露個人情感,從而導致其在情感反應維度上功能相對較差。同樣地,中國的抑郁癥患者及其家屬可能對規范個人行為的家規不甚滿意,由此也造成了其家庭在行為控制維度上的失調。當使用Akister 等[10]建議方法劃分不健康家庭時,本研究顯示抑郁組家庭需要家庭干預治療的比例(78.7%)顯著高于對照組家庭(44.3%)。而在Tamplin等[14]的研究中,與上述研究相對應的比例分別是56%和29%。另外,在本研究中較為特殊的一項結果即是無論對于抑郁組家庭還是對照組家庭來說,它們在行為控制維度上的得分均高于臨界值,甚至抑郁組全部家庭在這一維度上均被劃分為不健康家庭,這與Wang等[16]對中國本土樣本的研究結果相似。他們認為是由于中國文化中過于壓制個人行為的思想導致正常組的家庭功能在行為控制維度同樣產生了失調。他們提出中國家庭比較在乎對外的一致性與權威性,因此就相對忽視了對家庭成員的內部行為規范。而本研究則認為除了上述原因外,中國文化中的長者權威性使得家庭中的其他成員難于表達自己的思想或感受。長者對其他成員所施加的控制力及他們之間的矛盾往往導致不良的溝通,因此造成他們在行為控制維度上的不滿意。
本研究結果揭示抑郁癥患者家庭的社會支持得分與FAD中6個維度(除情感卷入維度外)得分均呈正相關,且有統計學意義,提示隨著社會支持感的下降,其所感知的家庭功能相應的會更加不佳。這再次證明了抑郁癥患者如果從家庭成員中得到的幫助與支持明顯不足,會導致其家庭功能的進一步惡化[17]。而本研究中抑郁癥患者家庭的生活質量滿意度得分與FAD中5個維度(除角色、情感卷入維度外)得分均呈負相關,這意味著隨著生活質量滿意度的提升,其所感知的家庭功能在問題解決、溝通、情感反應、行為控制等方面會有相應的改善,這與Ritsner等[18]發現的結論相似,即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功能與其生活質量密切相關。
本研究通過對可能使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因素進行logistic回歸分析后發現,患者的性別、受教育時間2項人口學因素被納入為危險因素,而是否首發、有無自殺企圖、有無自殺未遂及發作次數4項疾病臨床特點同樣被納入為危險因素。
根據logistic分析結果可見,女性、受教育程度越低的患者其家庭功能失衡的危險性越高。由于女性罹患抑郁癥后,其抑郁情緒往往更加明顯且經常容易復發[19],則可能會給孩子或丈夫帶來一定思想上的壓力,使得家庭中缺乏了原有的溫情與關懷;而男性若患有抑郁癥,他們多是更壓抑自己的感受而不愿將壓力帶給周圍的親屬,從而家庭功能的失調可能沒有女性患病時明顯。對于受教育時間而言,夏強等[20]則發現父母受教育程度較低會對青少年的家庭功能產生一定影響,同理對于抑郁患者而言,他們的受教育的時間越低,其對疾病的認識程度越差,導致其表現出更為不良的家庭功能。
同樣地,首發患者、有自殺企圖者、有自殺未遂者及發作次數越多的患者其家庭功能失衡的危險性越高。首發的抑郁癥患者,由于是第一次發病,往往對疾病的到來束手無策,其家人可能也不知如何正確應對患者的癥狀,因此不可避免地導致其家庭功能出現失調。而有學者研究發現家庭矛盾、家庭破裂等家庭功能不良的因素與自殺未遂的關系較為密切[21]。對于有自殺企圖甚至自殺未遂的患者而言,他們想死的觀念及行為必然會給家庭帶來一定的威脅,其家屬不得不時刻注意患者的言行以免其發生蓄意的傷害或死亡,這些擔心與壓力勢必會對其家庭功能造成嚴重的影響。這與Adams等[22]的研究結果一致,他們發現有自殺企圖或自殺未遂的抑郁癥患者比沒有自殺行為的患者要表現出更多的家庭功能失衡。最后,對于發作次數而言,發作次數越多者,其家庭所經歷的由疾病所帶來的困擾與負擔就會越重,從而也會導致其家庭功能的不良狀態。
抑郁癥是常見的精神疾病之一,呈慢性病程,可在疾病康復多年后反復發作[1]。抑郁癥往往會給患者及其家屬帶來沉重的負擔。即使在急性抑郁發作緩解后,許多患者的家庭功能仍無法恢復[2]。因此,家庭功能在抑郁癥的病程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對抑郁癥的康復過程及遠期預后均有一定的影響[3]。
在探討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的同時,對其生活質量滿意度與社會支持感同時進行分析也是有必要的,但少有研究明確探討過上述2個變量與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之間的關系。如果在分析抑郁癥患者的家庭功能時忽視這2個因素,可能會使日后患者的康復治療不全面,從而產生被孤立感等,無法真正融入社會,這種結果有可能反過來導致其家庭功能繼續出現問題,從而形成無法打破的惡性循環。研究抑郁癥患者的家庭功能是探索抑郁癥治療與康復的必不可少的方面。針對上述問題,2012年2月-2013年6月我們運用家庭功能評定量表(FAD)、社會支持量表(MSPSS)、幸福與生活質量滿意度量表(Q-LES-Q)及診斷性訪談相結合的方式對在我院治療的125例抑郁癥患者及家屬進行問卷調查,并就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及相關危險因素予以分析,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采取便利抽樣法選取2012年2月-2013年6月期間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心理衛生中心就診并住院治療的抑郁癥患者125例及符合條件的陪同家屬125例,納入抑郁組;同時通過招募啟示和自愿報名的方式選擇四川大學附近某一社區健康志愿者及其家屬各125例,納入對照組,對比研究兩組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與家庭功能之間的關系,以及影響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的疾病特征和相關因素。該研究經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
1.2 納入標準
抑郁組:① 患者入院后被其主治醫師確診為抑郁癥;② 患者需與課題組內臨床醫師進行診斷性訪談(根據《DSM-Ⅳ-TR軸Ⅰ障礙定式臨床檢查病人版》中關于重性抑郁發作診斷標準制定),以確定其是否達到DSM-Ⅳ中所界定的抑郁癥診斷標準,若達到方可納入;③ 入選家屬與該患者每周相處時間需≥50 h。
對照組:① 每個家庭招募2例成員作為被試者,其家庭角色需與抑郁組中的2例被試者相匹配;② 被招募入組的2例被試者也需每周有≥50 h的相處時間。
1.3 排除標準
對于抑郁癥患者而言,有以下任何情況中的一種則不能入選:① 患有除抑郁癥以外的其他精神障礙,如雙相情感障礙、精神分裂癥、物質濫用或依賴等;② 年齡<18歲。
對于抑郁癥患者家屬而言,有以下任何情況中的一種不能入組:① 患有任何精神障礙、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的軀體疾病及物質濫用或依賴(既往3個月內);② 年齡<18歲。
對于正常組被試者而言,有以下任何情況中的一種不能入組:① 患有任何精神障礙、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的軀體疾病及物質濫用或依賴(既往3個月內);② 家庭中有人患有/已治愈的精神疾病;③ 年齡<18歲。
1.4 研究方法
1.4.1 調查工具(自評量表)
① 一般情況調查表:由課題組成員共同設計,主要了解被試者的性別、年齡、家庭角色、婚姻狀況、工作情況、受教育年數。由所有被試者獨立完成填寫。
② MSPSS[4]:用于評價被試者認為所獲得的社會支持感的程度,它是包含了12個條目的7級評價量表。被試者根據自己對題目中的敘述選擇符合自己贊同程度的數字。最后將12個條目的選擇數字相加即為社會支持感總分,分數越高代表被試者感知到的社會支持感越低。該量表的信度與效度已被證實在亞洲人群中較為滿意 [5]。
③ Q-LES-Q[6]:用于評價被試者對其生活質量的滿意程度,它是包含了16個條目的5級評價量表。被試者根據自己對題目中的敘述選擇符合自己情況的數字,最后將16個條目的選擇數字相加即為生活質量滿意度總分,分數越高代表被試者幸福與生活質量滿意度越好。唐茂芹等[7]研究表明該量表在中國精神障礙患者中具有良好的信度與效度。
④ FAD[8] :主要從問題解決、溝通、角色、情感反應、情感卷入及行為控制方面對被試者的家庭功能進行評價。該量表是包含了60個條目的4級評價量表。被試者根據自己對題目中的敘述選擇符合自己情況的數字。對于上述每個維度來說,得分越高表明家庭功能越不佳。
Miller等[9]對上述每個維度均建立了McMaster臨界值以區分每個維度內的健康與不健康家庭,若該維度得分超過臨界值,則該家庭的功能在此維度上可視為不健康。而Akister[10]等則建議如果某個家庭在該量表的7個維度中有≥4個維度都超過了各自維度的McMaster臨界值時,該家庭則可被視為不健康家庭,即家庭功能有明顯缺陷并需要一定的干預治療。而本研究同時采用了上述2種劃分方法對抑郁癥患者的家庭功能進行分析:采用第1種方法區分出在每個維度上抑郁組與對照組的不健康比例,以具體分析兩組的家庭功能究竟在哪些方面存在差異;采用第2種方法劃分抑郁組家庭中哪些家庭屬于不健康型,以便分析造成其總體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影響因素。Shek等[11]研究表明該量表的中文版本具有較高的內部一致性系數及重測信度。
1.4.2 診斷性訪談
由課題組臨床醫師與患者進行診斷性訪談,訪談內容涉及患者關于其抑郁發病的相關臨床特點,如是否首發、首發年齡、至今為止發作次數、本次發作病程、有無自殺觀念/自殺企圖/自殺未遂等。
1.4.3 資料收集
所有被試者均被帶領至我中心醫生辦公室進行現場施測并當場回收,其中抑郁組患者與其家屬均在患者住院期間(入院1周內)填寫,所有被試者均簽署知情同意書。在填寫過程中,若有被試者對條目理解不清,則需由研究者向其做出明確解釋后再填寫。本次研究共發放問卷500份,全部回收,然后再一一核對以剔除內容填寫不完整者,家庭成員中有人填寫不完整,則該家庭2名被試問卷均被剔除。最后共得到有效問卷數為488份,每組各122對,回收率為100%,有效率為97.6%。
1.5 統計學方法
對所有被試的人口學資料及由診斷性訪談獲得的關于患者抑郁癥臨床特點的數據均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使用獨立樣本t檢驗對抑郁組家庭與對照組家庭的各項量表得分進行比較。采用Pearson相關系數檢驗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與家庭功能之間的關系。最后運用二分類logistic回歸分析影響抑郁患者家庭功能的可能危險因素。
所有數據均使用SPSS 11.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檢驗水準α=0.05(雙側)。
2 結果
2.1 一般人口學特征
抑郁組家庭與正常對照組家庭在年齡、性別組成、家庭角色、受教育年數上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而兩組在婚姻狀況、工作情況的分布上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即在抑郁家庭組中更多的被試處于待業狀態。由于本研究中所有的抑郁癥患者均接受住院治療,所以其家屬多數不得不辭掉工作而進行陪護,從而導致其較高的失業率。見表 1。

2.2 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的比較
抑郁癥患者家庭的生活質量滿意度得分顯著低于對照組家庭,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6.243,P<0.01),而兩組家庭的總體社會支持感得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2。

2.3 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與正常對照組家庭功能的差異
從FAD量表數據可見,抑郁癥患者家庭在溝通、角色、情感反應、情感卷入、行為控制、總體功能6個維度上的得分均超過了McMaster分界值[9],只有問題解決維度在正常范圍內;而對照組家庭除了在行為控制維度上超過臨界值外,其余6個維度均在正常健康范圍之內。抑郁癥患者家庭在FAD 7個維度上的平均分均顯著高于對照組家庭,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提示抑郁組家庭功能差于對照組家庭。見表 3。

根據McMaster分界值分析出抑郁組家庭與對照組家庭各自在FAD 7個維度上的健康家庭數與不健康家庭數,并對其各維度上的不健康家庭比例進行χ2檢驗,結果發現除了問題解決維度外,抑郁家庭在其余6個維度上的不健康比例均高于對照家庭,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此外,所有抑郁家庭在行為控制維度上均被列入不健康范圍,而在對照組中大部分家庭也是如此。當使用Akister等[10]建議方法(即FAD量表的7個維度中有≥4個維度都超過了各自維度的McMaster分界值時,該家庭則可被視為不健康家庭)歸類不健康家庭時,結果發現更多的抑郁組家庭(78.7%)達到家庭功能不健康的標準,而對照組中的不健康比例則為44.3%,兩者之間差異且有統計學意義(χ2=30.526,P<0.001)。見表 4。

2.4 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與家庭功能之間的關系
抑郁癥患者家庭的社會支持得分與FAD中6個維度(除情感卷入維度外)得分均呈正相關,且有統計學意義(r=0.363、0.345、0.244、0.418、0.328、0.457,P<0.05);而其生活質量滿意度得分與FAD中5個維度(除角色、情感卷入維度外)得分均呈負相關,且有統計學意義(r=-0.388、-0.188、-0.200、-0.276、-0.370,P<0.05)。見表 5。

2.5 影響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的疾病特征及相關因素
根據Akister 等[10]建議的方法歸類不健康家庭,將抑郁組家庭分為兩組,定義0為健康家庭,1為不健康家庭,納入患者人口學特點如性別、年齡、角色、婚姻、工作、受教育時間以及其抑郁癥臨床特點如是否首發、首發年齡、本次病程、共發作次數、是否有自殺觀念/自殺企圖/自殺未遂、是否患有其他軀體疾病等可能對得分產生影響的因素,使用forward stepwise(likelihood ratio)方法進行二分類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提示女性(OR=1.141,P<0.05)、受教育程度越少者(OR=0.948,P<0.01)、首發患者(OR=1.416,P<0.05)、有自殺企圖者(OR=1.014,P<0.05)、有自殺未遂者(OR=1.367,P<0.01)及發作次數越多者(OR=1.035,P<0.05)其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危險性越高。見表 6。

3 討論
本研究首次運用家庭功能評定量表、幸福與生活質量滿意度量表及社會支持量表對抑郁癥患者家庭功能進行調查,并選取與之相匹配的相同數量正常對照組家庭進行多方面對比并利用診斷性訪談所獲得的關于患者疾病特點的資料分析了其中可能對家庭功能失衡造成影響的危險因素。
本研究結果顯示,抑郁癥患者家庭的幸福與生活質量滿意度低于對照組家庭;而兩組家庭的總體社會支持感卻無顯著差異。唐茂芹等[7]對心境障礙患者用相同量表測量其對生活質量的滿意度,發現抑郁患者對生活質量的滿意度低于健康對照組。而本研究中抑郁癥患者家庭總體的生活質量滿意度低于對照組,造成此結果的原因可能在于家屬與患者長期相處,由于患者發病時較低的情緒狀態使得其與家屬的情感交流較少并為整個家庭帶來較嚴重的負擔[12],從而使整個家庭的生活質量明顯下降。Brown等[13]研究發現社會支持差者易患抑郁癥,而本研究卻發現抑郁組家庭與對照組家庭在社會支持感上無顯著差異,造成與他人研究結果相異的原因可能是雖然患者本人的社會支持感較差,但是由于其家屬在此方面并未受到嚴重影響,綜合起來使得其整個家庭的社會支持感未出現明顯下降。因此,在對抑郁癥患者家庭進行干預治療時,要充分考慮到其生活質量滿意度、社會支持感與正常家庭的區別,從而有方向地針對其問題進行治療。
本研究關于家庭功能方面的結果則再次驗證了前人的發現,即與正常對照組家庭相比,抑郁癥患者家庭確實在多方面都存在家庭功能的失調。在FAD量表中,抑郁組家庭功能在7個維度上均差于對照組家庭。這與Tamplin等[14]、Miller等[15]的研究結果是一致的。當使用每個維度的分界值劃分該維度上的健康/不健康家庭時,Keitner等[2]則發現抑郁組家庭在問題解決、溝通、情感卷入及總體功能上的不健康比例明顯高于對照組家庭。而本研究同樣發現抑郁組家庭在問題解決、溝通、情感反應、情感卷入、行為控制及總體功能維度上的不健康比例更高。由于本研究與Keitner等[2]所研究的被試處于不同文化背景,因此可能造成其家庭功能受損的方面不完全一致。在中國文化中,抑郁癥患者可能不愿過多向親屬表露個人情感,從而導致其在情感反應維度上功能相對較差。同樣地,中國的抑郁癥患者及其家屬可能對規范個人行為的家規不甚滿意,由此也造成了其家庭在行為控制維度上的失調。當使用Akister 等[10]建議方法劃分不健康家庭時,本研究顯示抑郁組家庭需要家庭干預治療的比例(78.7%)顯著高于對照組家庭(44.3%)。而在Tamplin等[14]的研究中,與上述研究相對應的比例分別是56%和29%。另外,在本研究中較為特殊的一項結果即是無論對于抑郁組家庭還是對照組家庭來說,它們在行為控制維度上的得分均高于臨界值,甚至抑郁組全部家庭在這一維度上均被劃分為不健康家庭,這與Wang等[16]對中國本土樣本的研究結果相似。他們認為是由于中國文化中過于壓制個人行為的思想導致正常組的家庭功能在行為控制維度同樣產生了失調。他們提出中國家庭比較在乎對外的一致性與權威性,因此就相對忽視了對家庭成員的內部行為規范。而本研究則認為除了上述原因外,中國文化中的長者權威性使得家庭中的其他成員難于表達自己的思想或感受。長者對其他成員所施加的控制力及他們之間的矛盾往往導致不良的溝通,因此造成他們在行為控制維度上的不滿意。
本研究結果揭示抑郁癥患者家庭的社會支持得分與FAD中6個維度(除情感卷入維度外)得分均呈正相關,且有統計學意義,提示隨著社會支持感的下降,其所感知的家庭功能相應的會更加不佳。這再次證明了抑郁癥患者如果從家庭成員中得到的幫助與支持明顯不足,會導致其家庭功能的進一步惡化[17]。而本研究中抑郁癥患者家庭的生活質量滿意度得分與FAD中5個維度(除角色、情感卷入維度外)得分均呈負相關,這意味著隨著生活質量滿意度的提升,其所感知的家庭功能在問題解決、溝通、情感反應、行為控制等方面會有相應的改善,這與Ritsner等[18]發現的結論相似,即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功能與其生活質量密切相關。
本研究通過對可能使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因素進行logistic回歸分析后發現,患者的性別、受教育時間2項人口學因素被納入為危險因素,而是否首發、有無自殺企圖、有無自殺未遂及發作次數4項疾病臨床特點同樣被納入為危險因素。
根據logistic分析結果可見,女性、受教育程度越低的患者其家庭功能失衡的危險性越高。由于女性罹患抑郁癥后,其抑郁情緒往往更加明顯且經常容易復發[19],則可能會給孩子或丈夫帶來一定思想上的壓力,使得家庭中缺乏了原有的溫情與關懷;而男性若患有抑郁癥,他們多是更壓抑自己的感受而不愿將壓力帶給周圍的親屬,從而家庭功能的失調可能沒有女性患病時明顯。對于受教育時間而言,夏強等[20]則發現父母受教育程度較低會對青少年的家庭功能產生一定影響,同理對于抑郁患者而言,他們的受教育的時間越低,其對疾病的認識程度越差,導致其表現出更為不良的家庭功能。
同樣地,首發患者、有自殺企圖者、有自殺未遂者及發作次數越多的患者其家庭功能失衡的危險性越高。首發的抑郁癥患者,由于是第一次發病,往往對疾病的到來束手無策,其家人可能也不知如何正確應對患者的癥狀,因此不可避免地導致其家庭功能出現失調。而有學者研究發現家庭矛盾、家庭破裂等家庭功能不良的因素與自殺未遂的關系較為密切[21]。對于有自殺企圖甚至自殺未遂的患者而言,他們想死的觀念及行為必然會給家庭帶來一定的威脅,其家屬不得不時刻注意患者的言行以免其發生蓄意的傷害或死亡,這些擔心與壓力勢必會對其家庭功能造成嚴重的影響。這與Adams等[22]的研究結果一致,他們發現有自殺企圖或自殺未遂的抑郁癥患者比沒有自殺行為的患者要表現出更多的家庭功能失衡。最后,對于發作次數而言,發作次數越多者,其家庭所經歷的由疾病所帶來的困擾與負擔就會越重,從而也會導致其家庭功能的不良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