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王麗英, 陳小曼, 吳永岳, 陳俊琦. 血清檢測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劑C在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孕婦中的臨床價值. 華西醫學, 2014, 29(6): 1096-1098. doi: 10.7507/1002-0179.20140334 復制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是妊娠期比較常見的合并癥,是在高血壓、蛋白尿、水腫的基礎上出現自覺癥狀,常發生心、腦、腎等器官的并發癥,是造成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的重要原因[1]。就目前而言,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發病機制尚未闡明,早期診斷對預防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早期腎損害的發生、改善母嬰結局具有重要意義。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劑C(Cys-C)是一種低相對分子質量分泌性蛋白質,能夠自由通過腎小球濾過膜,其血清濃度與腎小球濾過率密切相關,對于早期腎臟損傷較肌酐具有更高的靈敏度和特異度,是較為理想的反映腎小球濾過率的內源性指標[2, 3]。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血尿素氮(BUN)以及肌酐增高時,腎臟病變較為嚴重。在腎臟損傷早期Cys-C開始增高時,而BUN、肌酐尚未增高,對孕婦行Cys-C的檢測或定期監測比其他項目在篩檢孕婦早期腎功能損害更有意義[4]。本研究旨在探討Cys-C在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中的診斷價值。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經醫院倫理委員會同意,選取我院2012年2月-2013年3月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納入標準:① 符合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診斷標準;② 單胎初產婦;③ 患者均簽署知情同意書。排除原發性高血壓、高血脂、免疫性疾病、心臟病、腎臟疾病史、糖尿病史及重度貧血病史等。共納入100例患者,年齡19~38歲,平均25.4歲;孕周21~37周;按照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診斷分類:輕度25例,中度62例,重度13例。另選取我院同期收治的健康孕婦40例為對照組,年齡20~37歲,平均25.8歲;孕周22~37周;均為單胎初產婦;排除原發性高血壓、高血脂、免疫性疾病、心臟病、腎臟疾病史、糖尿病及重度貧血病史等。兩組孕婦在年齡、孕周方面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1.2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診斷及分類標準
診斷標準:妊娠20周后,出現收縮壓≥140 mm Hg (1 mm Hg=0.133 kPa),或舒張壓≥90 mm Hg即可診斷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5]。分類標準:① 輕度:血壓≥140/90 mm Hg,但≤150/100 mm Hg,或較基礎血壓升高30/15 mm Hg,可能伴有微量蛋白尿和輕度水腫;② 中度:血壓進一步升高,>150/100 mm Hg,但≤160/110 mm Hg,尿蛋白增加(≥0.5 g/24 h),伴有水腫,可有頭暈等輕度自覺癥狀;③ 重度:包括先兆子癇及子癇。血壓>160/110 mm Hg,尿蛋白>5 g/24 h,水腫程度不等,出現頭暈、眼花或胸悶等癥狀,嚴重者抽搐、昏迷[6]。
1.3 檢測方法
抽取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組和對照組的清晨空腹靜脈血,取樣2~3 mL,分離血清置于冰箱保存后進行統一檢測。儀器為BECKMAN COULTER LX20全自動生化分析儀(美國貝克曼庫爾特公司生產)。血清Cys-C測定用免疫增強比濁法,試劑來自廣州科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BUN酶法測定、肌酐(苦味酸法)上機直接測定,測定試劑來自深圳雷諾華實業有限公司。所有操作嚴格按照說明進行,每個標本測定2次,取平均值。
1.4 異常結果診斷
肌酐的參考值范圍為50~120 μmol/L,測定結果>120 μmol/L判定為陽性。Cys-C參考值范圍為0.00~1.16 mg/L,測定結果>1.20 mg/L判定為陽性。BUN的參考值范圍為2.5~7.5 mmol/L,測定結果>7.5 mmol/L為陽性[6]。
1.5 統計學方法
資料的錄入和分析采用SPSS 16.0軟件進行。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方差分析,若有統計學意義,再進一步采用多重比較的方法進行兩兩比較;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2.1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組與對照組Cys-C、BUN、肌酐水平比較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Cys-C、BUN、肌酐均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輕度組的Cys-C、肌酐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但BUN與對照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中度、重度組的Cys-C、BUN、肌酐均明顯高于對照組和輕度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重度組Cys-C高于中度組(P<0.05),但兩組BUN、肌酐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

2.2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組Cys-C、BUN、肌酐陽性率比較
對照組Cys-C、BUN、肌酐均無異常。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輕度組的Cys-C陽性率高于BUN、肌酐的陽性率(P<0.05);中度、重度組Cys-C陽性率亦明顯高于BUN、肌酐的陽性率。見表 2。

3 討論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是由于全身小動脈痙攣導致全身各臟器功能障礙的一種妊娠期特有的綜合征,多發生在妊娠20周左右。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可引起腦組織缺血、缺氧和水腫,導致胎兒宮內生長遲緩、胎死宮內、胎盤早剝等,是導致孕產婦以及圍產兒患病率以及死亡率增高的主要原因[7]。因此,臨床上對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早期診斷顯得尤為重要[8]。目前臨床上常用肌酐和BUN等代謝產物來判定腎功能損傷。但肌酐和BUN作為間接反映腎小球濾過率的指標,易受性別、年齡、黃疸、腎血流量、飲食和藥物等因素的影響。又由于腎臟的代償功能很強,只有腎小球濾過率下降至正常的1/3時,肌酐才出現明顯上升;當50%以上的腎功能單位受損時,BUN才高于正常[9]。菊粉清除率也可以用于判定腎功能損傷,且能獲得準確的結果,但限于價格、操作及排泄物污染等方面的原因不適合常規應用。
腎臟是清除Cys-C的唯一器官,因此,Cys-C常被認為是腎臟疾病診斷中一個較好的指標,Cys-C是低相對分子質量的堿性非糖化蛋白質,屬于機體基本微量蛋白,只能通過腎臟排出,產生速率相對恒定,循環穩定,不受腎小管分泌的影響[10]。Cys-C能從腎小球自由濾過,然后由近曲小管重吸收并迅速分解代謝,一經濾過后,即不再進入血循環,故在反映腎小球濾過功能方面有其獨特的優勢;且Cys-C無組織學特性,沒有明顯的24 h晝夜節律變化,其血中濃度不受炎癥、發熱、腫瘤等病理因素的影響,也不受肌肉量、性別、年齡、體質量等個體因素的影響[10-13]。所以從理論上說,Cys-C有可能成為一個理想的反映腎小球濾過率的內源性志物。有研究顯示血Cys-C比肌酐、BUN更靈敏、準確[14]。也有研究認為,血清Cys-C與血清肌酐比較,血清Cys-C能更早期檢測糖尿病腎病的腎損害[15]。
本研究結果顯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組的Cys-C、BUN、肌酐均高于對照組(P<0.05),說明三者均可作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相關診斷指標。但在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輕度組BUN水平與對照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結果還顯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輕度組的Cys-C陽性率高于BUN、肌酐的陽性率(P<0.05),說明Cys-C用于檢測早期腎功能改變的特異性要優于肌酐、BUN。
綜上所述,Cys-C可反映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早期腎功能損害的情況,在早期中的診斷價值優于BUN、肌酐,可作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預防及早期治療的動態監測指標,且該指標監測方法較為簡便,值得臨床推廣應用。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是妊娠期比較常見的合并癥,是在高血壓、蛋白尿、水腫的基礎上出現自覺癥狀,常發生心、腦、腎等器官的并發癥,是造成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的重要原因[1]。就目前而言,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發病機制尚未闡明,早期診斷對預防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早期腎損害的發生、改善母嬰結局具有重要意義。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劑C(Cys-C)是一種低相對分子質量分泌性蛋白質,能夠自由通過腎小球濾過膜,其血清濃度與腎小球濾過率密切相關,對于早期腎臟損傷較肌酐具有更高的靈敏度和特異度,是較為理想的反映腎小球濾過率的內源性指標[2, 3]。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血尿素氮(BUN)以及肌酐增高時,腎臟病變較為嚴重。在腎臟損傷早期Cys-C開始增高時,而BUN、肌酐尚未增高,對孕婦行Cys-C的檢測或定期監測比其他項目在篩檢孕婦早期腎功能損害更有意義[4]。本研究旨在探討Cys-C在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中的診斷價值。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經醫院倫理委員會同意,選取我院2012年2月-2013年3月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納入標準:① 符合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診斷標準;② 單胎初產婦;③ 患者均簽署知情同意書。排除原發性高血壓、高血脂、免疫性疾病、心臟病、腎臟疾病史、糖尿病史及重度貧血病史等。共納入100例患者,年齡19~38歲,平均25.4歲;孕周21~37周;按照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診斷分類:輕度25例,中度62例,重度13例。另選取我院同期收治的健康孕婦40例為對照組,年齡20~37歲,平均25.8歲;孕周22~37周;均為單胎初產婦;排除原發性高血壓、高血脂、免疫性疾病、心臟病、腎臟疾病史、糖尿病及重度貧血病史等。兩組孕婦在年齡、孕周方面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1.2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診斷及分類標準
診斷標準:妊娠20周后,出現收縮壓≥140 mm Hg (1 mm Hg=0.133 kPa),或舒張壓≥90 mm Hg即可診斷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5]。分類標準:① 輕度:血壓≥140/90 mm Hg,但≤150/100 mm Hg,或較基礎血壓升高30/15 mm Hg,可能伴有微量蛋白尿和輕度水腫;② 中度:血壓進一步升高,>150/100 mm Hg,但≤160/110 mm Hg,尿蛋白增加(≥0.5 g/24 h),伴有水腫,可有頭暈等輕度自覺癥狀;③ 重度:包括先兆子癇及子癇。血壓>160/110 mm Hg,尿蛋白>5 g/24 h,水腫程度不等,出現頭暈、眼花或胸悶等癥狀,嚴重者抽搐、昏迷[6]。
1.3 檢測方法
抽取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組和對照組的清晨空腹靜脈血,取樣2~3 mL,分離血清置于冰箱保存后進行統一檢測。儀器為BECKMAN COULTER LX20全自動生化分析儀(美國貝克曼庫爾特公司生產)。血清Cys-C測定用免疫增強比濁法,試劑來自廣州科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BUN酶法測定、肌酐(苦味酸法)上機直接測定,測定試劑來自深圳雷諾華實業有限公司。所有操作嚴格按照說明進行,每個標本測定2次,取平均值。
1.4 異常結果診斷
肌酐的參考值范圍為50~120 μmol/L,測定結果>120 μmol/L判定為陽性。Cys-C參考值范圍為0.00~1.16 mg/L,測定結果>1.20 mg/L判定為陽性。BUN的參考值范圍為2.5~7.5 mmol/L,測定結果>7.5 mmol/L為陽性[6]。
1.5 統計學方法
資料的錄入和分析采用SPSS 16.0軟件進行。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方差分析,若有統計學意義,再進一步采用多重比較的方法進行兩兩比較;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2.1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組與對照組Cys-C、BUN、肌酐水平比較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Cys-C、BUN、肌酐均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輕度組的Cys-C、肌酐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但BUN與對照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中度、重度組的Cys-C、BUN、肌酐均明顯高于對照組和輕度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重度組Cys-C高于中度組(P<0.05),但兩組BUN、肌酐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

2.2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組Cys-C、BUN、肌酐陽性率比較
對照組Cys-C、BUN、肌酐均無異常。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輕度組的Cys-C陽性率高于BUN、肌酐的陽性率(P<0.05);中度、重度組Cys-C陽性率亦明顯高于BUN、肌酐的陽性率。見表 2。

3 討論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是由于全身小動脈痙攣導致全身各臟器功能障礙的一種妊娠期特有的綜合征,多發生在妊娠20周左右。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可引起腦組織缺血、缺氧和水腫,導致胎兒宮內生長遲緩、胎死宮內、胎盤早剝等,是導致孕產婦以及圍產兒患病率以及死亡率增高的主要原因[7]。因此,臨床上對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早期診斷顯得尤為重要[8]。目前臨床上常用肌酐和BUN等代謝產物來判定腎功能損傷。但肌酐和BUN作為間接反映腎小球濾過率的指標,易受性別、年齡、黃疸、腎血流量、飲食和藥物等因素的影響。又由于腎臟的代償功能很強,只有腎小球濾過率下降至正常的1/3時,肌酐才出現明顯上升;當50%以上的腎功能單位受損時,BUN才高于正常[9]。菊粉清除率也可以用于判定腎功能損傷,且能獲得準確的結果,但限于價格、操作及排泄物污染等方面的原因不適合常規應用。
腎臟是清除Cys-C的唯一器官,因此,Cys-C常被認為是腎臟疾病診斷中一個較好的指標,Cys-C是低相對分子質量的堿性非糖化蛋白質,屬于機體基本微量蛋白,只能通過腎臟排出,產生速率相對恒定,循環穩定,不受腎小管分泌的影響[10]。Cys-C能從腎小球自由濾過,然后由近曲小管重吸收并迅速分解代謝,一經濾過后,即不再進入血循環,故在反映腎小球濾過功能方面有其獨特的優勢;且Cys-C無組織學特性,沒有明顯的24 h晝夜節律變化,其血中濃度不受炎癥、發熱、腫瘤等病理因素的影響,也不受肌肉量、性別、年齡、體質量等個體因素的影響[10-13]。所以從理論上說,Cys-C有可能成為一個理想的反映腎小球濾過率的內源性志物。有研究顯示血Cys-C比肌酐、BUN更靈敏、準確[14]。也有研究認為,血清Cys-C與血清肌酐比較,血清Cys-C能更早期檢測糖尿病腎病的腎損害[15]。
本研究結果顯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組的Cys-C、BUN、肌酐均高于對照組(P<0.05),說明三者均可作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相關診斷指標。但在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輕度組BUN水平與對照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結果還顯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輕度組的Cys-C陽性率高于BUN、肌酐的陽性率(P<0.05),說明Cys-C用于檢測早期腎功能改變的特異性要優于肌酐、BUN。
綜上所述,Cys-C可反映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早期腎功能損害的情況,在早期中的診斷價值優于BUN、肌酐,可作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預防及早期治療的動態監測指標,且該指標監測方法較為簡便,值得臨床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