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生活、生產和行為方式的變化,醫學模式也隨之改變,現代“文明病”和各種心身疾病改變著“疾病譜”和死亡順序,心理精神疾病愈來愈引起人們的重視。社會文化環境在疾病過程中起一定作用,其中媒體為信息傳播和獲取提供了不同的方式和平臺。近來有研究發現各種關于自殺、災難、創傷、吸煙、飲酒等負面信息的媒體報道將會對個人的行為產生負面的影響,甚至會引發精神障礙。因此,媒體與精神行為障礙的關系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在此就媒體與精神行為障礙的關系作一綜述。
引用本文: 李躍, 吳俊林, 李清金, 黃國平. 媒體與精神行為障礙的關系. 華西醫學, 2014, 29(1): 187-189. doi: 10.7507/1002-0179.20140055 復制
媒體是指傳播信息的媒介,是一種宣傳的載體和平臺。隨著媒體技術的發展,媒體形式的多樣化,媒體功能的日益完善,媒體在人們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并已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然而,媒體提供的信息具有雙面性,或積極正面,或消極負面。尤其是當人們在接受了消極負面的信息(如自殺,災難事件等)后,將可能會對其行為產生消極影響,甚至可能會引發系列精神障礙。本文就媒體與精神行為障礙的關系進行了分析和綜述。
1 媒體報道與自殺的關系
自殺又稱自盡、自決、自裁、自滅、自誅、自終等,指殺死自己的行為。自殺不是一種診斷,而是一種死亡的原因,特征為死亡是非自然的,且是本人自身行動的結果[1]。近年我國的自殺率似有增加趨勢,原衛生部公布的1993年全國自殺率為22.2/10萬,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疾病監測點公布的自殺死亡率1990 年為18.6/10萬,1996年為19.8/10萬,比《中國統計年鑒》公布的1987年-1989年3年自殺率稍高[1]。引起人群自殺率增高的原因較多,媒體作為自殺信息的提供平臺之一,可能影響人群自殺行為和自殺率。
1.1 媒體自殺報道力度對自殺行為的影響
Chen等[2]發現,新報刊如蘋果日報的出現,增加了傳統報紙對自殺新聞的報道力度,從而導致了該地自殺率的增加。同時Tsai等[3]發現,社會經濟因素是自殺率長期變化趨勢的一種重要影響因素,媒體報道力度也起著一定作用。因此,媒體自殺報道力度的增加可能會導致實際自殺率的上升,如何把握對自殺報道的力度,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1.2 媒體自殺報道指南和記者對自殺的影響
Tatum等[4]的研究發現,WHO媒體指南出臺后,美國媒體有19%的自殺報道包含不恰當的圖像,56%的自殺報道細述了自殺的方法,58%的報道細述了自殺的地點,且幾乎都未提供相關的警告信息。另在中國個別城市的報紙中,有研究者發現不符合媒體自殺報道指南的文章較普遍。在人口統計學方面媒體報道存在年輕人自殺事件過多,老年人和女性自殺事件較少的情況,但自殺報道的特點并不能代表人群的自殺特點[5, 6]。Pirkis等[7]通過對比澳大利亞2000年-2001年與2006年-2007年媒體自殺報道的變化發現,在自殺報道時記者越來越偏重于個人經驗,而忽視自殺報道指南。
而Dare等[8]發現澳大利亞、比利時、丹麥實施媒體獎勵措施后,記者對自殺報道的責任有更深入地認識,同時自殺報道質量也得到提高。另有研究發現,在開展自殺報道責任教育及使用WHO媒體指南后,媒體自殺報道更趨于規范[9, 10]。同樣Niederkrotenthaler等[11]發現使用媒體指南后,奧地利自殺報道的質量在逐步提高,人群自殺行為在逐步減少。可見,進一步加強記者自殺報道責任的培養,同時嚴格執行媒體自殺報道指南,可作為預防自殺的措施。
1.3 媒體自殺報道導致自殺聚集的現象
Cheng等[12]提出,富士康公司員工連續自殺是一種短暫聚集的現象。公司員工自殺事件的新聞報道將導致本公司其他員工出現類似的自殺現象。Edwards-stewart等[13]也發現,過去10年美國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自殺率有所增加。究其原因可能是媒體報道會產生“媒體傳染”效應。媒體自殺報道會在同質人群中產生傳染效應,自殺發生后預防同質人群自殺變得尤為重要。
1.4 名人自殺的媒體報道對自殺的影響
Cheng等[14, 15]指出廣泛的名人自殺的報道會顯著增加人群的自殺率,增加人群的自殺企圖,尤其對近來有自殺企圖的人群影響會更大。Chen等[16]研究也表明名人自殺的報道,特別對其自殺方法詳盡的描述,會導致不同年齡和不同性別的人模仿其自殺方法。同樣Stack[17]對相關研究進行Meta分析后發現,娛樂界及政界名人自殺報道引發的模仿自殺是普通人的14.3倍。之所以名人自殺事件的報道會引起更嚴重的后果,可能是因其較普通公民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力。
1.5 電子媒體對自殺的影響
Katsumata等[18]研究表明,青年人產生自殺觀念的原因:① 通過網絡獲取的自殺或自殘的信息;② 獲取信息后焦慮和痛苦的狀態;③ 其身邊是否存在有自殺觀念青年人。另外Hagihara等[19]研究發現,報刊上自殺文章數量增加是男女受試者自殺行為的危險因素之一。網絡使用時間增加是男性受試者自殺行為的危險因素之一。
2 媒體與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的關系
PTSD是對異乎尋常的威脅、災難事件的延遲和持久反應,《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舉出了若干這類事件的例子,如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戰爭,嚴重的事故,目睹他人慘死,身受酷刑等[1]。在各種災難事件被各種媒體報道的情況下,一些研究探討了媒體報道與PTSD的關系。
Bernstein等[20]發現,9.11事件周年紀念的電視報道可能與紐約市民患PTSD有關,在基線水平上這些市民都未患過PTSD。但在9.11事件發生后Duarte等[21]研究發現,本人及其親屬未直接經歷事件的研究對象,出現PTSD癥狀與其頻繁的媒體行為有關。而Ahern等[22]對紐約市曼哈頓區1 008名成年居民進行電話采訪后卻發現,受到9.11恐怖事件間接影響的受試者,患PTSD及抑郁癥與電視報道無關,而受事件直接影響的受試者(例如有朋友遇難)可能會出現PTSD和抑郁癥狀。因此,媒體報道是否對間接暴露于9.11事件的受試有影響并不能確定,需進一步研究。
另外,在一個社區爆炸事件2年后,Pfefferbaum等[23]研究了距爆炸地點100 英里范圍內的88 名孩子。他們發現許多孩子與事件受害者有間接人際接觸,并通過媒體報道獲得了大量爆炸相關信息。在情感反應上這些會使孩子產生持續的創傷后應激反應。Otto等[24]發現在觀看大量電視相關報道后,受到9.11事件影響的孩子,年齡越小越易出現PTSD癥狀。限制孩子觀看電視后,其出現PTSD癥狀的危險性降低。且悲劇事件的媒體報道可使易受影響的人(如孩子等)產生PTSD癥狀。可見,災難事件的媒體報道對孩子有影響,但其影響程度是否與成人相同,如果影響更大,其原因是什么都需進一步研究。
3 媒體與抑郁癥、孤獨癥障礙、精神分裂癥的關系
Primack等[25]指出,重度抑郁癥患者病情程度與其聽流行音樂的時間正相關,而與其接觸平面媒體的時間負相關。另外 Cheng等[26]研究表明,名人自殺的媒體報道可增加抑郁癥患者的自殺行為,尤其是對青年、當前處于抑郁狀態和最近曾嘗試自殺的患者。Brian等[27]指出,青少年媒體暴露時間的增加可使其患抑郁癥的幾率增加,且年齡越小越易患病。
廣泛發育障礙(PDD)是1980年《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3版提出的一個新名稱。一直到20 世紀70 年代后期,嬰兒孤獨癥才被看作是一種在社交技能、認知和交流等多方面存在障礙的發育障礙而與精神分裂癥劃清界限。孤獨癥障礙是PDD的代表疾病[1]。Mazurek等[28]發現孤獨癥障礙組與其他疾病組相比,孤獨癥障礙組非社交性媒體(如電視等)使用率較高,社交性媒體使用率較低。
Vahabzadeh等[29]指出,過去大部分印刷媒體對精神分裂癥的描述是消極且具有污蔑性的。這種代表性的觀念不僅使患者不被理解,也妨礙了公眾對該疾病的認識。在近年不少組織主張媒體減少污蔑性語言的情況下,Vahabzadeh等[29]比較了2000年-2010年5個高流通量報紙對精神分裂癥的報道。2010年與2000年相比,含有污蔑性語言的媒體報道在減少,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但隱喻的使用無明顯變化。
4 媒體與性、精神活性物質的關系
Whiteley等[30]研究了1 518名非裔美國青年人后發現,性病/艾滋病(STI/HIV)危險性行為多的受試者使用網絡與電話更加頻繁。另外,Sznitman等[31]發現對媒體報道進行干預后,隨干預時間的延長和信息量的增加,有HIV高危性行為的非裔美國青年觀眾數量在增加,同時其預防HIV的意識也在增加。
Nunez-Smith等[32]系統回顧了42項媒體報道與青少年吸煙、飲酒和使用非法毒品關系的定量研究,發現83%的研究表明媒體報道使青少年煙草、毒品和酒精的消費量增加,其中17項縱向研究在時間軸上支持該結果。同樣Anderson等[33]研究發現,酒類廣告增加了青少年飲酒的可能性,如已飲酒則會增加其飲酒量。可見控制媒體對精神活性物質的相關報道是必要的。
目前媒體報道對人群精神行為障礙影響的研究多在國外,中國內地少見報道,國內的情況是否存在不同需進一步研究。媒體對精神行為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也受多種因素影響。針對不同年齡、性別、地區、人群的研究也需進一步完善。如何利用各項研究反映出來的現象更好地制定相關媒體預防措施也需深入研究。
媒體是指傳播信息的媒介,是一種宣傳的載體和平臺。隨著媒體技術的發展,媒體形式的多樣化,媒體功能的日益完善,媒體在人們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并已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然而,媒體提供的信息具有雙面性,或積極正面,或消極負面。尤其是當人們在接受了消極負面的信息(如自殺,災難事件等)后,將可能會對其行為產生消極影響,甚至可能會引發系列精神障礙。本文就媒體與精神行為障礙的關系進行了分析和綜述。
1 媒體報道與自殺的關系
自殺又稱自盡、自決、自裁、自滅、自誅、自終等,指殺死自己的行為。自殺不是一種診斷,而是一種死亡的原因,特征為死亡是非自然的,且是本人自身行動的結果[1]。近年我國的自殺率似有增加趨勢,原衛生部公布的1993年全國自殺率為22.2/10萬,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疾病監測點公布的自殺死亡率1990 年為18.6/10萬,1996年為19.8/10萬,比《中國統計年鑒》公布的1987年-1989年3年自殺率稍高[1]。引起人群自殺率增高的原因較多,媒體作為自殺信息的提供平臺之一,可能影響人群自殺行為和自殺率。
1.1 媒體自殺報道力度對自殺行為的影響
Chen等[2]發現,新報刊如蘋果日報的出現,增加了傳統報紙對自殺新聞的報道力度,從而導致了該地自殺率的增加。同時Tsai等[3]發現,社會經濟因素是自殺率長期變化趨勢的一種重要影響因素,媒體報道力度也起著一定作用。因此,媒體自殺報道力度的增加可能會導致實際自殺率的上升,如何把握對自殺報道的力度,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1.2 媒體自殺報道指南和記者對自殺的影響
Tatum等[4]的研究發現,WHO媒體指南出臺后,美國媒體有19%的自殺報道包含不恰當的圖像,56%的自殺報道細述了自殺的方法,58%的報道細述了自殺的地點,且幾乎都未提供相關的警告信息。另在中國個別城市的報紙中,有研究者發現不符合媒體自殺報道指南的文章較普遍。在人口統計學方面媒體報道存在年輕人自殺事件過多,老年人和女性自殺事件較少的情況,但自殺報道的特點并不能代表人群的自殺特點[5, 6]。Pirkis等[7]通過對比澳大利亞2000年-2001年與2006年-2007年媒體自殺報道的變化發現,在自殺報道時記者越來越偏重于個人經驗,而忽視自殺報道指南。
而Dare等[8]發現澳大利亞、比利時、丹麥實施媒體獎勵措施后,記者對自殺報道的責任有更深入地認識,同時自殺報道質量也得到提高。另有研究發現,在開展自殺報道責任教育及使用WHO媒體指南后,媒體自殺報道更趨于規范[9, 10]。同樣Niederkrotenthaler等[11]發現使用媒體指南后,奧地利自殺報道的質量在逐步提高,人群自殺行為在逐步減少。可見,進一步加強記者自殺報道責任的培養,同時嚴格執行媒體自殺報道指南,可作為預防自殺的措施。
1.3 媒體自殺報道導致自殺聚集的現象
Cheng等[12]提出,富士康公司員工連續自殺是一種短暫聚集的現象。公司員工自殺事件的新聞報道將導致本公司其他員工出現類似的自殺現象。Edwards-stewart等[13]也發現,過去10年美國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自殺率有所增加。究其原因可能是媒體報道會產生“媒體傳染”效應。媒體自殺報道會在同質人群中產生傳染效應,自殺發生后預防同質人群自殺變得尤為重要。
1.4 名人自殺的媒體報道對自殺的影響
Cheng等[14, 15]指出廣泛的名人自殺的報道會顯著增加人群的自殺率,增加人群的自殺企圖,尤其對近來有自殺企圖的人群影響會更大。Chen等[16]研究也表明名人自殺的報道,特別對其自殺方法詳盡的描述,會導致不同年齡和不同性別的人模仿其自殺方法。同樣Stack[17]對相關研究進行Meta分析后發現,娛樂界及政界名人自殺報道引發的模仿自殺是普通人的14.3倍。之所以名人自殺事件的報道會引起更嚴重的后果,可能是因其較普通公民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力。
1.5 電子媒體對自殺的影響
Katsumata等[18]研究表明,青年人產生自殺觀念的原因:① 通過網絡獲取的自殺或自殘的信息;② 獲取信息后焦慮和痛苦的狀態;③ 其身邊是否存在有自殺觀念青年人。另外Hagihara等[19]研究發現,報刊上自殺文章數量增加是男女受試者自殺行為的危險因素之一。網絡使用時間增加是男性受試者自殺行為的危險因素之一。
2 媒體與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的關系
PTSD是對異乎尋常的威脅、災難事件的延遲和持久反應,《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舉出了若干這類事件的例子,如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戰爭,嚴重的事故,目睹他人慘死,身受酷刑等[1]。在各種災難事件被各種媒體報道的情況下,一些研究探討了媒體報道與PTSD的關系。
Bernstein等[20]發現,9.11事件周年紀念的電視報道可能與紐約市民患PTSD有關,在基線水平上這些市民都未患過PTSD。但在9.11事件發生后Duarte等[21]研究發現,本人及其親屬未直接經歷事件的研究對象,出現PTSD癥狀與其頻繁的媒體行為有關。而Ahern等[22]對紐約市曼哈頓區1 008名成年居民進行電話采訪后卻發現,受到9.11恐怖事件間接影響的受試者,患PTSD及抑郁癥與電視報道無關,而受事件直接影響的受試者(例如有朋友遇難)可能會出現PTSD和抑郁癥狀。因此,媒體報道是否對間接暴露于9.11事件的受試有影響并不能確定,需進一步研究。
另外,在一個社區爆炸事件2年后,Pfefferbaum等[23]研究了距爆炸地點100 英里范圍內的88 名孩子。他們發現許多孩子與事件受害者有間接人際接觸,并通過媒體報道獲得了大量爆炸相關信息。在情感反應上這些會使孩子產生持續的創傷后應激反應。Otto等[24]發現在觀看大量電視相關報道后,受到9.11事件影響的孩子,年齡越小越易出現PTSD癥狀。限制孩子觀看電視后,其出現PTSD癥狀的危險性降低。且悲劇事件的媒體報道可使易受影響的人(如孩子等)產生PTSD癥狀。可見,災難事件的媒體報道對孩子有影響,但其影響程度是否與成人相同,如果影響更大,其原因是什么都需進一步研究。
3 媒體與抑郁癥、孤獨癥障礙、精神分裂癥的關系
Primack等[25]指出,重度抑郁癥患者病情程度與其聽流行音樂的時間正相關,而與其接觸平面媒體的時間負相關。另外 Cheng等[26]研究表明,名人自殺的媒體報道可增加抑郁癥患者的自殺行為,尤其是對青年、當前處于抑郁狀態和最近曾嘗試自殺的患者。Brian等[27]指出,青少年媒體暴露時間的增加可使其患抑郁癥的幾率增加,且年齡越小越易患病。
廣泛發育障礙(PDD)是1980年《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3版提出的一個新名稱。一直到20 世紀70 年代后期,嬰兒孤獨癥才被看作是一種在社交技能、認知和交流等多方面存在障礙的發育障礙而與精神分裂癥劃清界限。孤獨癥障礙是PDD的代表疾病[1]。Mazurek等[28]發現孤獨癥障礙組與其他疾病組相比,孤獨癥障礙組非社交性媒體(如電視等)使用率較高,社交性媒體使用率較低。
Vahabzadeh等[29]指出,過去大部分印刷媒體對精神分裂癥的描述是消極且具有污蔑性的。這種代表性的觀念不僅使患者不被理解,也妨礙了公眾對該疾病的認識。在近年不少組織主張媒體減少污蔑性語言的情況下,Vahabzadeh等[29]比較了2000年-2010年5個高流通量報紙對精神分裂癥的報道。2010年與2000年相比,含有污蔑性語言的媒體報道在減少,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但隱喻的使用無明顯變化。
4 媒體與性、精神活性物質的關系
Whiteley等[30]研究了1 518名非裔美國青年人后發現,性病/艾滋病(STI/HIV)危險性行為多的受試者使用網絡與電話更加頻繁。另外,Sznitman等[31]發現對媒體報道進行干預后,隨干預時間的延長和信息量的增加,有HIV高危性行為的非裔美國青年觀眾數量在增加,同時其預防HIV的意識也在增加。
Nunez-Smith等[32]系統回顧了42項媒體報道與青少年吸煙、飲酒和使用非法毒品關系的定量研究,發現83%的研究表明媒體報道使青少年煙草、毒品和酒精的消費量增加,其中17項縱向研究在時間軸上支持該結果。同樣Anderson等[33]研究發現,酒類廣告增加了青少年飲酒的可能性,如已飲酒則會增加其飲酒量。可見控制媒體對精神活性物質的相關報道是必要的。
目前媒體報道對人群精神行為障礙影響的研究多在國外,中國內地少見報道,國內的情況是否存在不同需進一步研究。媒體對精神行為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也受多種因素影響。針對不同年齡、性別、地區、人群的研究也需進一步完善。如何利用各項研究反映出來的現象更好地制定相關媒體預防措施也需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