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張香閨, 宋艷萍, 黃珍, 吳喬偉, 閆明, 葉婭. 康柏西普治療新生血管性老年性黃斑變性中1型黃斑新生血管合并不同類型視網膜色素上皮脫離的療效觀察. 中華眼底病雜志, 2022, 38(3): 217-224. doi: 10.3760/cma.j.cn511434-20211220-00710 復制
新生血管性老年性黃斑變性(nAMD)主要臨床特征為黃斑新生血管(MNV)形成,因缺乏完整的血視網膜屏障,MNV常可導致滲漏、出血、瘢痕以及嚴重的視力喪失[1-2]。根據光相干斷層掃描(OCT)特征,MNV分為1型、2型和3型[2]。其中,1型MNV最為常見[3],起源于脈絡膜并位于視網膜色素上皮(RPE)下,常合并RPE脫離(PED)[2]。根據PED的OCT圖像特征,分為漿液性PED(sPED)、纖維血管性(fPED)PED、出血性PED(hPED)[4]。包括康柏西普在內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是治療MNV的有效方法[5-6]。但因不同類型PED發病的病理生理學基礎不完全相同,其臨床療效存在差異[7-8]。Inoue等[7]前瞻性研究發現,sPED患眼視力及解剖學改善程度較fPED、hPED更大。此外,Chen等[8]研究認為1型MNV伴PED患者抗VEGF藥物治療后視功能及解剖學效果較3型MNV更差。由于1型MNV位于RPE下,藥物治療效果相對較差[8-9],且不同類型PED何種治療效果較好尚不明確。我們對一組nAMD中1型MNV伴不同類型PED患者行玻璃體腔注射康柏西普(IVC)治療,重點對PED相關指標進行了觀察,以期為探討不同類型PED的發病機制提供參考。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回顧性臨床研究。本研究經解放軍中部戰區總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批(批準號[2018]01013)。遵循《赫爾辛基宣言》原則,所有患者均獲知情同意并簽署書面知情同意書。
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于解放軍中部戰區總醫院眼科檢查確診的nAMD中1型MNV伴PED患者42例42只眼納入本研究。其中,息肉樣脈絡膜血管病變(PCV)23例23只眼,新生血管(NV)19例19只眼。
納入標準:(1)符合nAMD臨床診斷標準[10]、PCV影像診斷標準[11-12];(2)OCT檢查存在包括PCV在內的1型MNV;(3)OCT檢查存在PED,PED高度(PEDH)≥100 μm;(4)行IVC治療且連續隨訪時間≥12個月。排除標準:(1)2型和3型MNV;(2)無MNV證據的PED;(3)3個月內曾接受過玻璃體腔注射其他藥物,或6個月內接受過激光光凝及光動力療法治療;(4)患有青光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孔源性視網膜脫離等潛在影響患眼視力的眼部疾病者。
患眼均行最佳矯正視力(BCVA)、眼壓、裂隙燈顯微鏡聯合前置鏡、眼底彩色照相、熒光素眼底血管造影(FFA)、吲哚青綠血管造影(ICGA)、OCT檢查。BCVA檢查采用國際標準對數視力表進行,統計時轉換為最小分辨角對數(logMAR)視力。FFA和ICGA檢查采用德國Heidelbery公司眼底血管造影儀HRA2進行;眼底彩色照相檢查采用日本Topcon公司眼底照相機進行。
采用日本Topcon公司3D-OCT 2000儀對患眼黃斑中心凹進行掃描。掃描范圍6 mm × 6 mm,深度2 mm,圖像分辨率512×128。設備自帶軟件(版本 8.20.003.04)測量黃斑中心凹厚度(CFT)以及PEDH、PED面積(PEDA)、PED體積(PEDV)。CFT:黃斑中心凹內界膜至Bruch膜的垂直距離;PEDH:掃描區域內PED的最大高度,通過軟件自帶測量工具手動測量獲得;PEDA、PEDV:以黃斑中心凹為中心整個掃描區域內PED的面積和體積,均由上述軟件的“drusen analysis”功能測算。需手動測量的結果均由兩名經驗豐富的醫生分別測量2次,取平均值[13]。
IVC治療均在無菌層流手術室按無菌操作規程完成。1 ml注射器抽取10 mg/ml康柏西普0.05 ml(含康柏西普0.5 mg),于顳上方距角鞏膜緣3.5~4.0 mm睫狀體平坦部穿刺注射。注射完畢后30 min測量眼壓;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點眼,連續3 d,4次/d。起始負荷劑量為0.5 mg,每月注射1次,連續3個月后,由同一位醫生評估再按需治療(PRN)。再治療標準:(1)眼底彩色照相檢查發現新的黃斑出血;(2)BCVA下降≥0.2 logMAR單位;(3)OCT檢查顯示黃斑區存在視網膜下積液和(或)存在視網膜層間積液;(4)OCT檢查顯示PED惡化;(5)FFA和(或)ICGA檢查顯示有新的或持續性熒光素滲漏。滿足以下任何一條標準暫停治療:(1)連續3次隨訪BCVA均穩定,且研究者認為進一步治療無效;(2)患者自愿停止治療[14]。
根據PED的OCT圖像特征,將PED分為sPED、fPED、hPED,并據此分組。兩種及以上PED(混合性PED)以其中面積占比最大的PED類型進行分類。sPED:RPE條帶拱形隆起,條帶變細、光滑,脫離的下方為液性弱反射信號,偶可見完整的Bruch膜(圖1A);fPED:RPE條帶扁平隆起,條帶可不均勻、光滑,病灶內為中強反射信號(圖1B);hPED:RPE條帶拱形隆起,條帶變細、光滑,脫離下方為弱反射信號,伴或不伴中強反射信號,Bruch膜不可見[4,7,15](圖1C)。

所有患眼隨訪時間≥12個月。治療后3、6、12個月采用與治療前相同的設備和方法行相關檢查。對比觀察不同類型PED患眼PEDH、PEDA、PEDV、CFT的變化。記錄隨訪過程中眼壓、眼內炎、RPE撕裂等并發癥發生情況。
采用SPSS25.0軟件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表示。應用Kolmogorov-Smirnov檢驗對資料進行正態性檢驗。多組間的BCVA、PEDH、PEDA、PEDV、CFT比較,若符合正態分布,采用單因素方差分析;若不符合正態分布,采用Kruskal-Wallis單因素方差分析;IVC治療前后BCVA、PEDH、PEDA、PEDV、CFT比較采用重復測量方差分析。所有可信區間(CI)設置為95%,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42例42只眼中,sPED組、fPED組、hPED組分別為16(38.1%,16/42)、14(33.3%,14/42)、12(28.6%,12/42)只眼。3組患者年齡、性別構成比、logMAR BCVA、IVC治療次數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CFT、PEDH、PEDA、PEDV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表1)。PCV 23只眼中,sPED組、fPED組、hPED組分別為10(43.5%,10/23)、7(30.4%,7/23)、6(26.1%,6/23)只眼;NV 19只眼中,sPED組、fPED組、hPED組分別為6(31.6%,6/19)、7(36.8%,7/19),6(31.6%,6/19)只眼。

與治療前PEDH比較,治療后3個月,sPED組、fPED組、hPED組患眼PEDH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6、12個月,PEDH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其中hPED組患眼PEDH降低幅度較fPED組、sPED組更大(圖2~4)。與治療前比較,治療后3、6、12個月,3組患眼PEDA、PEDV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其中hPED組PEDA、PEDV較基線改善幅度顯著大于sPED組、fPED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表2)。





與治療前logMAR BCVA比較,治療后3、6、12個月,sPED組患眼logMAR BCVA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F=0.608,P>0.05);hPED組患眼logMAR BCVA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4.608,P=0.023);fPED組患眼,治療后12個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3、6個月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圖5A)。治療后3、6、12個月,3組患眼logMAR BCVA與治療前變化幅度的差值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F=0.817、0.741、0.848,P>0.05)(圖5B)。

與治療前CFT比較,治療后3、6、12個月,sPED組患眼CFT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F=1.560,P>0.05);hPED組患眼顯著降低,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7.572,P<0.05);fPED組患眼治療后6、12個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3個月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圖6A)。治療后6、12個月,3組患眼CFT與治療前變化幅度的差值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1.524、2.463、2.474,P<0.05)(圖6B)。

42只眼中,治療后出現短暫性眼壓增高2只眼,分別為24、25 mm Hg(1 mm Hg=0.133 kPa),未干預逐漸自行恢復正常;無持續性眼壓升高、眼內炎、RPE撕裂等并發癥發生。
3 討論
既往多項研究表明,不同類型MNV對抗VEGF藥物治療反應不同,其中1型MNV為nAMD中最常見類型,多伴有PED形成[2-3,8]。PED發病機制不明,研究認為MNV在PED形成中起著重要作用,并且不同類型MNV所致的PED對治療反應也不同[4,8]。本研究回顧性納入接受3+PRN IVC治療12個月的42只1型MNV患眼,并根據PED類型分為sPED組、fPED組、hPED組,觀察IVC治療后患眼的視功能及解剖學反應,為PED治療預后提供參考。
本研究納入對象未排除PCV,其原因是:(1)2020年nAMD的國際命名共識中,認定PCV為1型MNV的變異。PCV的位置同1型MNV,有分支新生血管網(BNN),均位于RPE下方,為“隱匿性”病變[2]。(2)2021年PCV的亞太共識中指出:在亞洲人群中,nAMD中的50%以上為PCV[11]。由于1型MNV在OCT的B掃描圖像中不能完全顯示,本組患眼OCT血管成像(OCTA)資料欠完整,因此RPE下NV形態的OCTA檢測結果未納入本研究。抗VEGF藥物治療能使NV消退、滲出吸收,PEDH、PEDA、PEDV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NV的變化。
本研究結果顯示,sPED組、fPED組、hPED組患眼IVC治療后BCVA及解剖學結構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或穩定。既往多項研究表明,抗VEGF藥物治療可以穩定nAMD患者的視力,并改善其解剖學特征[16-19],本研究結果與此一致。另外,本研究還發現,治療前及治療后不同時間3組患眼間BCVA差異無統計學意義;而治療后不同時間CFT、PEDH、PEDA、PEDV均較治療前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中治療后12個月,hPED組患眼的CFT、PEDH、PEDA、PEDV較治療前下降程度更大,表明IVC可能對hPED有更好的解剖學療效。其原因可能與hPED的發病機制與sPED、fPED不同,對抗VEGF藥物治療反應不同有關[4,15];另外,也可能與治療前hPED組的解剖學參數較其他兩組更高有關。
本研究結果顯示,sPED組患眼在治療后12個月的隨訪過程中其視力及CFT形態保持穩定。Hartnett等[20]的研究也發現隨訪期間sPED患眼的平均視力保持不變,解剖學結構保持穩定。本研究結果與此相一致。既往研究認為,sPED的發病機制主要與Bruch膜排水功能下降及NV擴張、滲漏導致的RPE下液體聚集相關[4],IVC治療可有效抑制VEGF驅動的NV擴張、滲漏,對穩定及改善sPED產生一定的作用。但其他一些因素如脂質沉積等也可能參與了sPED的發生發展,對IVC治療不敏感,導致IVC僅能對sPED發揮有限的治療作用[4]。
本研究結果顯示,治療后12個月時,fPED組患眼視力及CFT均較治療前有顯著改善。Kim等[21]對nAMD伴fPED患者進行為期12個月的前瞻性研究發現,BCVA和CFT在隨訪過程中較基線時均有明顯改善,與本研究結果相似。本研究發現,治療后3個月時,BCVA及解剖學結構較治療前改善幅度較大,后期隨訪過程中變化幅度逐漸趨于平穩。既往研究表明,fPED患眼接受3+PRN抗VEGF藥物治療后3個月時,BCVA及CFT均較基線時有顯著提高,6個月和(或)12個月時其改善程度較前逐漸降低[7,22]。與上述研究不同的是,本研究發現治療后3個月時患眼BCVA與治療前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其原因可能與本研究樣本量較少有關。對于抗VEGF藥物治療對fPED的療效出現逐漸降低的現象,我們考慮可能與治療過程中天花板效應、耐藥性及快速抗藥反應的出現有關,導致fPED患眼抗VEGF藥物治療效果隨時間推移而逐漸下降[23-24]。
本研究結果顯示,治療后3、6、12個月,hPED組患眼BCVA和解剖學結構均較治療前顯著改善,且PED解剖學參數及CFT較治療前的降低程度明顯大于sPED組、fPED組。近年有研究結果顯示,抗VEGF藥物對含有液體及血液滲出物的hPED較為敏感,治療后hPED的解剖學結構可得到較大改善[17],這與本研究結果一致。其原因我們推測可能與hPED的發病機制有關。hPED的形成是由于RPE和Bruch膜之間橫向增生的異常血管網缺乏完整的血視網膜屏障,導致出血、滲出在RPE和Bruch膜之間聚積,其中VEGF介導的MNV是異常血管網的重要組成部分[4]。IVC治療能通過抑制MNV的形成消退異常血管網,進而減少hPED中的出血和滲出。因此,IVC治療對MNV滲漏導致的hPED有較好的療效。然而,Inoue等[7]發現hPED患眼治療后12個月的隨訪期中其視力及解剖學結構進一步惡化,考慮為出血導致光感受器細胞發生不可逆損傷的結果。目前因hPED較低的發病率導致hPED的相關研究較少,因此還需要對hPED的預后及轉歸做進一步的研究。
本研究存在的局限性:(1)單中心回顧性研究且樣本量少,其結果尚需要多中心、大樣本前瞻性研究加以探討和論證。(2)未觀察其他類型MNV伴PED的治療反應,研究結論僅適用于接受IVC治療的nAMD中1型MNV患眼,而不適用于接受其他抗VEGF藥物或激光光凝治療的其他類型的MNV患眼。(3)未觀察OCTA下NV形態變化,但PED指標變化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應NV的變化,未來還需進一步觀察OCTA上NV的形態學改變,并對比觀察PCV及NV對藥物的治療反應。
新生血管性老年性黃斑變性(nAMD)主要臨床特征為黃斑新生血管(MNV)形成,因缺乏完整的血視網膜屏障,MNV常可導致滲漏、出血、瘢痕以及嚴重的視力喪失[1-2]。根據光相干斷層掃描(OCT)特征,MNV分為1型、2型和3型[2]。其中,1型MNV最為常見[3],起源于脈絡膜并位于視網膜色素上皮(RPE)下,常合并RPE脫離(PED)[2]。根據PED的OCT圖像特征,分為漿液性PED(sPED)、纖維血管性(fPED)PED、出血性PED(hPED)[4]。包括康柏西普在內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是治療MNV的有效方法[5-6]。但因不同類型PED發病的病理生理學基礎不完全相同,其臨床療效存在差異[7-8]。Inoue等[7]前瞻性研究發現,sPED患眼視力及解剖學改善程度較fPED、hPED更大。此外,Chen等[8]研究認為1型MNV伴PED患者抗VEGF藥物治療后視功能及解剖學效果較3型MNV更差。由于1型MNV位于RPE下,藥物治療效果相對較差[8-9],且不同類型PED何種治療效果較好尚不明確。我們對一組nAMD中1型MNV伴不同類型PED患者行玻璃體腔注射康柏西普(IVC)治療,重點對PED相關指標進行了觀察,以期為探討不同類型PED的發病機制提供參考。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回顧性臨床研究。本研究經解放軍中部戰區總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批(批準號[2018]01013)。遵循《赫爾辛基宣言》原則,所有患者均獲知情同意并簽署書面知情同意書。
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于解放軍中部戰區總醫院眼科檢查確診的nAMD中1型MNV伴PED患者42例42只眼納入本研究。其中,息肉樣脈絡膜血管病變(PCV)23例23只眼,新生血管(NV)19例19只眼。
納入標準:(1)符合nAMD臨床診斷標準[10]、PCV影像診斷標準[11-12];(2)OCT檢查存在包括PCV在內的1型MNV;(3)OCT檢查存在PED,PED高度(PEDH)≥100 μm;(4)行IVC治療且連續隨訪時間≥12個月。排除標準:(1)2型和3型MNV;(2)無MNV證據的PED;(3)3個月內曾接受過玻璃體腔注射其他藥物,或6個月內接受過激光光凝及光動力療法治療;(4)患有青光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孔源性視網膜脫離等潛在影響患眼視力的眼部疾病者。
患眼均行最佳矯正視力(BCVA)、眼壓、裂隙燈顯微鏡聯合前置鏡、眼底彩色照相、熒光素眼底血管造影(FFA)、吲哚青綠血管造影(ICGA)、OCT檢查。BCVA檢查采用國際標準對數視力表進行,統計時轉換為最小分辨角對數(logMAR)視力。FFA和ICGA檢查采用德國Heidelbery公司眼底血管造影儀HRA2進行;眼底彩色照相檢查采用日本Topcon公司眼底照相機進行。
采用日本Topcon公司3D-OCT 2000儀對患眼黃斑中心凹進行掃描。掃描范圍6 mm × 6 mm,深度2 mm,圖像分辨率512×128。設備自帶軟件(版本 8.20.003.04)測量黃斑中心凹厚度(CFT)以及PEDH、PED面積(PEDA)、PED體積(PEDV)。CFT:黃斑中心凹內界膜至Bruch膜的垂直距離;PEDH:掃描區域內PED的最大高度,通過軟件自帶測量工具手動測量獲得;PEDA、PEDV:以黃斑中心凹為中心整個掃描區域內PED的面積和體積,均由上述軟件的“drusen analysis”功能測算。需手動測量的結果均由兩名經驗豐富的醫生分別測量2次,取平均值[13]。
IVC治療均在無菌層流手術室按無菌操作規程完成。1 ml注射器抽取10 mg/ml康柏西普0.05 ml(含康柏西普0.5 mg),于顳上方距角鞏膜緣3.5~4.0 mm睫狀體平坦部穿刺注射。注射完畢后30 min測量眼壓;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點眼,連續3 d,4次/d。起始負荷劑量為0.5 mg,每月注射1次,連續3個月后,由同一位醫生評估再按需治療(PRN)。再治療標準:(1)眼底彩色照相檢查發現新的黃斑出血;(2)BCVA下降≥0.2 logMAR單位;(3)OCT檢查顯示黃斑區存在視網膜下積液和(或)存在視網膜層間積液;(4)OCT檢查顯示PED惡化;(5)FFA和(或)ICGA檢查顯示有新的或持續性熒光素滲漏。滿足以下任何一條標準暫停治療:(1)連續3次隨訪BCVA均穩定,且研究者認為進一步治療無效;(2)患者自愿停止治療[14]。
根據PED的OCT圖像特征,將PED分為sPED、fPED、hPED,并據此分組。兩種及以上PED(混合性PED)以其中面積占比最大的PED類型進行分類。sPED:RPE條帶拱形隆起,條帶變細、光滑,脫離的下方為液性弱反射信號,偶可見完整的Bruch膜(圖1A);fPED:RPE條帶扁平隆起,條帶可不均勻、光滑,病灶內為中強反射信號(圖1B);hPED:RPE條帶拱形隆起,條帶變細、光滑,脫離下方為弱反射信號,伴或不伴中強反射信號,Bruch膜不可見[4,7,15](圖1C)。

所有患眼隨訪時間≥12個月。治療后3、6、12個月采用與治療前相同的設備和方法行相關檢查。對比觀察不同類型PED患眼PEDH、PEDA、PEDV、CFT的變化。記錄隨訪過程中眼壓、眼內炎、RPE撕裂等并發癥發生情況。
采用SPSS25.0軟件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表示。應用Kolmogorov-Smirnov檢驗對資料進行正態性檢驗。多組間的BCVA、PEDH、PEDA、PEDV、CFT比較,若符合正態分布,采用單因素方差分析;若不符合正態分布,采用Kruskal-Wallis單因素方差分析;IVC治療前后BCVA、PEDH、PEDA、PEDV、CFT比較采用重復測量方差分析。所有可信區間(CI)設置為95%,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42例42只眼中,sPED組、fPED組、hPED組分別為16(38.1%,16/42)、14(33.3%,14/42)、12(28.6%,12/42)只眼。3組患者年齡、性別構成比、logMAR BCVA、IVC治療次數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CFT、PEDH、PEDA、PEDV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表1)。PCV 23只眼中,sPED組、fPED組、hPED組分別為10(43.5%,10/23)、7(30.4%,7/23)、6(26.1%,6/23)只眼;NV 19只眼中,sPED組、fPED組、hPED組分別為6(31.6%,6/19)、7(36.8%,7/19),6(31.6%,6/19)只眼。

與治療前PEDH比較,治療后3個月,sPED組、fPED組、hPED組患眼PEDH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6、12個月,PEDH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其中hPED組患眼PEDH降低幅度較fPED組、sPED組更大(圖2~4)。與治療前比較,治療后3、6、12個月,3組患眼PEDA、PEDV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其中hPED組PEDA、PEDV較基線改善幅度顯著大于sPED組、fPED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表2)。





與治療前logMAR BCVA比較,治療后3、6、12個月,sPED組患眼logMAR BCVA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F=0.608,P>0.05);hPED組患眼logMAR BCVA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4.608,P=0.023);fPED組患眼,治療后12個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3、6個月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圖5A)。治療后3、6、12個月,3組患眼logMAR BCVA與治療前變化幅度的差值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F=0.817、0.741、0.848,P>0.05)(圖5B)。

與治療前CFT比較,治療后3、6、12個月,sPED組患眼CFT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F=1.560,P>0.05);hPED組患眼顯著降低,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7.572,P<0.05);fPED組患眼治療后6、12個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3個月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圖6A)。治療后6、12個月,3組患眼CFT與治療前變化幅度的差值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1.524、2.463、2.474,P<0.05)(圖6B)。

42只眼中,治療后出現短暫性眼壓增高2只眼,分別為24、25 mm Hg(1 mm Hg=0.133 kPa),未干預逐漸自行恢復正常;無持續性眼壓升高、眼內炎、RPE撕裂等并發癥發生。
3 討論
既往多項研究表明,不同類型MNV對抗VEGF藥物治療反應不同,其中1型MNV為nAMD中最常見類型,多伴有PED形成[2-3,8]。PED發病機制不明,研究認為MNV在PED形成中起著重要作用,并且不同類型MNV所致的PED對治療反應也不同[4,8]。本研究回顧性納入接受3+PRN IVC治療12個月的42只1型MNV患眼,并根據PED類型分為sPED組、fPED組、hPED組,觀察IVC治療后患眼的視功能及解剖學反應,為PED治療預后提供參考。
本研究納入對象未排除PCV,其原因是:(1)2020年nAMD的國際命名共識中,認定PCV為1型MNV的變異。PCV的位置同1型MNV,有分支新生血管網(BNN),均位于RPE下方,為“隱匿性”病變[2]。(2)2021年PCV的亞太共識中指出:在亞洲人群中,nAMD中的50%以上為PCV[11]。由于1型MNV在OCT的B掃描圖像中不能完全顯示,本組患眼OCT血管成像(OCTA)資料欠完整,因此RPE下NV形態的OCTA檢測結果未納入本研究。抗VEGF藥物治療能使NV消退、滲出吸收,PEDH、PEDA、PEDV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NV的變化。
本研究結果顯示,sPED組、fPED組、hPED組患眼IVC治療后BCVA及解剖學結構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或穩定。既往多項研究表明,抗VEGF藥物治療可以穩定nAMD患者的視力,并改善其解剖學特征[16-19],本研究結果與此一致。另外,本研究還發現,治療前及治療后不同時間3組患眼間BCVA差異無統計學意義;而治療后不同時間CFT、PEDH、PEDA、PEDV均較治療前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中治療后12個月,hPED組患眼的CFT、PEDH、PEDA、PEDV較治療前下降程度更大,表明IVC可能對hPED有更好的解剖學療效。其原因可能與hPED的發病機制與sPED、fPED不同,對抗VEGF藥物治療反應不同有關[4,15];另外,也可能與治療前hPED組的解剖學參數較其他兩組更高有關。
本研究結果顯示,sPED組患眼在治療后12個月的隨訪過程中其視力及CFT形態保持穩定。Hartnett等[20]的研究也發現隨訪期間sPED患眼的平均視力保持不變,解剖學結構保持穩定。本研究結果與此相一致。既往研究認為,sPED的發病機制主要與Bruch膜排水功能下降及NV擴張、滲漏導致的RPE下液體聚集相關[4],IVC治療可有效抑制VEGF驅動的NV擴張、滲漏,對穩定及改善sPED產生一定的作用。但其他一些因素如脂質沉積等也可能參與了sPED的發生發展,對IVC治療不敏感,導致IVC僅能對sPED發揮有限的治療作用[4]。
本研究結果顯示,治療后12個月時,fPED組患眼視力及CFT均較治療前有顯著改善。Kim等[21]對nAMD伴fPED患者進行為期12個月的前瞻性研究發現,BCVA和CFT在隨訪過程中較基線時均有明顯改善,與本研究結果相似。本研究發現,治療后3個月時,BCVA及解剖學結構較治療前改善幅度較大,后期隨訪過程中變化幅度逐漸趨于平穩。既往研究表明,fPED患眼接受3+PRN抗VEGF藥物治療后3個月時,BCVA及CFT均較基線時有顯著提高,6個月和(或)12個月時其改善程度較前逐漸降低[7,22]。與上述研究不同的是,本研究發現治療后3個月時患眼BCVA與治療前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其原因可能與本研究樣本量較少有關。對于抗VEGF藥物治療對fPED的療效出現逐漸降低的現象,我們考慮可能與治療過程中天花板效應、耐藥性及快速抗藥反應的出現有關,導致fPED患眼抗VEGF藥物治療效果隨時間推移而逐漸下降[23-24]。
本研究結果顯示,治療后3、6、12個月,hPED組患眼BCVA和解剖學結構均較治療前顯著改善,且PED解剖學參數及CFT較治療前的降低程度明顯大于sPED組、fPED組。近年有研究結果顯示,抗VEGF藥物對含有液體及血液滲出物的hPED較為敏感,治療后hPED的解剖學結構可得到較大改善[17],這與本研究結果一致。其原因我們推測可能與hPED的發病機制有關。hPED的形成是由于RPE和Bruch膜之間橫向增生的異常血管網缺乏完整的血視網膜屏障,導致出血、滲出在RPE和Bruch膜之間聚積,其中VEGF介導的MNV是異常血管網的重要組成部分[4]。IVC治療能通過抑制MNV的形成消退異常血管網,進而減少hPED中的出血和滲出。因此,IVC治療對MNV滲漏導致的hPED有較好的療效。然而,Inoue等[7]發現hPED患眼治療后12個月的隨訪期中其視力及解剖學結構進一步惡化,考慮為出血導致光感受器細胞發生不可逆損傷的結果。目前因hPED較低的發病率導致hPED的相關研究較少,因此還需要對hPED的預后及轉歸做進一步的研究。
本研究存在的局限性:(1)單中心回顧性研究且樣本量少,其結果尚需要多中心、大樣本前瞻性研究加以探討和論證。(2)未觀察其他類型MNV伴PED的治療反應,研究結論僅適用于接受IVC治療的nAMD中1型MNV患眼,而不適用于接受其他抗VEGF藥物或激光光凝治療的其他類型的MNV患眼。(3)未觀察OCTA下NV形態變化,但PED指標變化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應NV的變化,未來還需進一步觀察OCTA上NV的形態學改變,并對比觀察PCV及NV對藥物的治療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