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執筆人(排名不分先后)吳曄(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操德智(深圳市兒童醫院),馮建華(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梁建民(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彭鏡(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孫丹(武漢兒童醫院),張玉琴(天津市兒童醫院),周水珍(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 兒童癲癇患者中吡侖帕奈使用的專家建議. 癲癇雜志, 2022, 8(2): 95-98. doi: 10.7507/2096-0247.202111007 復制
吡侖帕奈是一種新型抗癲癇發作藥物,屬于非競爭性選擇性α-氨基-3-羥基-5-甲基-4-異惡唑丙酸(a-amino-3hydroxyl-5-methyl-4-isoxazolepropionateacid,AMPA)受體拮抗劑,它通過靶向突觸后膜谷氨酸活動,抑制興奮性神經傳遞,從而發揮抗癲癇發作作用[1]。2021年7月,吡侖帕奈在中國獲批用于成人和4歲以上兒童局灶性癲癇(伴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的單藥及添加治療[2]。美國和日本此前已經批準該適應證,但歐洲用于4歲以上癲癇局灶性發作患者時仍限于添加治療[3–5]。在不同國家的說明書中,吡侖帕奈的推薦用法用量存在一定的差異,且目前尚缺乏低體重兒童的劑量推薦[2–5]。為指導中國兒科醫生在臨床中更好地使用吡侖帕奈,現結合已有數據和臨床用藥經驗制定本專家指導意見,本指導意見對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給藥劑量、血藥濃度監測、不良事件管理等內容進行推薦。
1 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藥代動力學有何特點?
吡侖帕奈符合一級藥代動力學,血藥濃度隨給藥劑量的增加而升高[6]。90%的吡侖帕奈經肝CYP3A4和CYP3A5酶代謝,其代謝產物70%經腸道排泄,30%經腎排泄,血漿半衰期約為105 h[6]。吡侖帕奈在癲癇成人患者中的清除率為12 mL/min[6]。對于12歲以上的局灶性癲癇患者,其推薦維持劑量為4~12 mg/d[6]。
相較于成人,兒童藥代動力學有其特殊性,體內藥物代謝的速度通常較成人更快[7]。在公斤體重劑量相近或不低于成人的情況下,兒童對抗癲癇發作藥物盧非酰胺、司替戊醇、唑尼沙胺的系統清除率總體上高于成人[8–10]。
一項納入20余項研究的群體藥代動力學暴露-反應分析研究顯示,與青少年、成人相比,2~12歲兒童的吡侖帕奈藥代動力學特征相似,以相同總體劑量給藥時兩組人群的穩態藥時曲線下面積和穩態血藥濃度峰值相似,清除率與年齡、體重等因素無關,在各年齡組患者中吡侖帕奈清除率因聯用酶誘導類抗癲癇藥物(Enzyme-inducing antiepileptic drugs,EIAEDs)而增加[11]。一項納入2~12歲兒童癲癇患者的開放標簽探索性研究(232研究,NCT01527006)評估了吡侖帕奈的藥代動力學特征,并與既往12歲以上患者的研究數據進行比較,同樣發現吡侖帕奈的藥代動力學與年齡、體重無關,聯用EIAEDs會增加吡侖帕奈清除率,但這一影響也與年齡無關[12]。并且,此研究表明吡侖帕奈用于兒童患者的總體療效和耐受性良好(下文詳述),提示給藥劑量可能不需要以年齡或體重為基礎[12]。兒童患者可以考慮給予和青少年、成人患者相同總體劑量以達到有效暴露量[11]。
在相同的公斤體重劑量下,兒童患者的吡侖帕奈血藥濃度和劑量比(Concentration-to-dose ratio,CD比,即ng/mL:mg/(kg·d))低于青少年及成人患者,并且聯用EIAEDs者的血藥濃度顯著低于未聯用者[13,14]。在一項納入兒童及成人患者的回顧性研究中,兒童給藥的公斤體重劑量高于成人,而吡侖帕奈血藥濃度無顯著性差異[15]。因此,與青少年及成人患者相比,兒童患者可能需要更高公斤體重劑量的吡侖帕奈,才能達到與成人或青少年一致的血藥濃度,且需要考慮兒童患者是否聯用EIAEDs。值得注意的是,過高的血藥濃度可能帶來更高的不良事件發生率[16]。
2 不同國家的藥物說明書如何推薦4歲以上兒童癲癇患者吡侖帕奈的給藥劑量?
對于4歲以上兒童癲癇局灶性發作患者,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NMP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以及日本藥品和醫療器械局(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PMDA)藥物說明書推薦的吡侖帕奈起始劑量與成人一致,而歐洲藥品監督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推薦根據兒童的體重范圍制定起始劑量[2–5]。此外,EMA推薦的加量劑量和維持劑量也根據兒童的體重范圍進行了分層(表1)。
專家建議一:兒童癲癇患者使用吡侖帕奈的給藥劑量推薦如下:
起始劑量:不需要根據公斤體重調整劑量,但可以根據體重范圍分層。建議參照吡侖帕奈在EMA說明書中的起始劑量方案用藥,并進行微調。對于4~12歲的兒童癲癇患者,若體重>30 kg,推薦以2 mg/d作為起始劑量,若體重為20~30 kg,推薦以1 mg/d作為起始劑量。對于4歲以下或20 kg以下的小年齡、低體重患者,尚缺乏足夠的臨床數據,根據現有數據和用藥經驗,可考慮以0.5 mg/d作為起始劑量(表2)。

加量速度:推薦加量間期不短于2周,每次加量增加1個起始劑量。
維持劑量:推薦以最低有效劑量維持滴定,推薦維持劑量范圍為2~8 mg。加量速度和維持劑量應根據藥物療效和兒童癲癇患者對藥物的耐受程度進行個體化調整。
聯用EIAEDs:在聯用卡馬西平、奧卡西平、托吡酯等EIAEDs時,無需改變起始劑量,可以考慮加快加量速度。
3 兒童癲癇患者的吡侖帕奈有效血藥濃度范圍是多少?是否需要進行血藥濃度監測?
總體而言,患者癲癇發作的頻率隨吡侖帕奈暴露的增加而降低[17]。但吡侖帕奈的有效血藥濃度范圍目前尚無定論。在一項納入兒童、青少年及成人癲癇患者的巢式病例對照研究中,對吡侖帕奈應答(發作頻率相較基線減少50%以上,下同)的患者的平均血藥濃度為351 ng/mL(四分位范圍為191~603 ng/mL),該研究建議將吡侖帕奈目標濃度設置為200~600 ng/mL[16]。而在納入12歲以上癲癇患者的Ⅲ期臨床試驗及回顧性研究中,應答患者的血藥濃度范圍分別為180~980 ng/mL 和85~1 500 ng/mL[18–20]。不管是兒童還是成人患者,應答患者間吡侖帕奈血藥濃度差異均很大。一項納入6月齡~16歲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比較了應答者與非應答者的吡侖帕奈血藥濃度,結果顯示應答者與非應答者間的血藥濃度無顯著差異[(325.2±290.2)ng/mL vs. (341.6±217.9)ng/mL,P=0.332][14]。另一項納入兒童、青少年及成人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比較了應答者與非應答者的CD比,結果表明應答者與非應答者間的CD比無顯著差異[(2106.3±2116.1) vs. (2708.9±3390.9),P=0.23][13]。
專家建議二:使用吡侖帕奈可能不需要常規進行血藥濃度監測。有條件的機構可根據自身的臨床與科研需求決定是否進行血藥濃度監測。
4 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有效性如何?
吡侖帕奈對兒童癲癇患者的局灶性發作、特發性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局灶性發作繼發性雙側強直陣攣發作、肌陣攣發作、失神發作等多種發作類型均有一定療效[1,14,21,22]。一項納入4~12歲兒童癲癇患者的開放標簽研究(311研究,NCT02849626)顯示,吡侖帕奈治療癲癇局灶性發作和特發性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的應答率分別為47%和64%[23]。在一些納入兒童的小樣本臨床研究及病例報道中,吡侖帕奈對兒童Dravet綜合征、Lennox-Gastaut綜合征(LGS)等癲癇綜合征及其他某些難治性癲癇可能也有一定療效[24–27]。一項18歲以下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中納入了5例Dravet綜合征,應答率為80% [24]。另一項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前瞻性研究納入了13例LGS,應答率為69.2%[27]。吡侖帕奈可以抑制膠質瘤細胞的增殖和遷移,可用于神經系統惡性腫瘤的癲癇發作控制[28]。前述一項納入6月齡~16歲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顯示,吡侖帕奈對兒童結構性病因相關癲癇患者的應答率相對較高,應答率為70%[14]。總體而言,兒童與成人患者使用吡侖帕奈應答率相似,血藥濃度與療效無顯著相關性[14]。
專家建議三:吡侖帕奈可用于兒童多種病因、多種發作類型的癲癇,也可用于Dravet綜合征和LGS等特殊癲癇綜合征,但后者多為小樣本研究或個例報道,仍需更多臨床結果支持。吡侖帕奈治療兒童癲癇可單藥使用,也可聯合其他抗癲癇發作藥物。
5 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安全性如何?
多項研究證實研究劑量的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安全性較好[14,16,23,24,29,30]。在311研究中,吡侖帕奈常見的不良事件為嗜睡(26%)、鼻咽炎(19%)、頭暈(13%)、易激惹(13%)和發熱(13%),未出現因吡侖帕奈死亡的患者[23],其他研究中出現的常見不良事件與此研究類似[14,16,24,29,30]。一項比較12歲以上和12歲以下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顯示,兩組人群在治療中出現的不良事件發生率無顯著性差異(22.7% vs. 22.5%,P=0.81)[13]。在一項納入2~17歲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中,患者未出現嚴重的不良事件[29]。吡侖帕奈不良事件發生率隨血藥濃度的升高而增加,過快的加量速度和過高的血藥濃度可能導致更嚴重的不良事件和更高的不良事件發生率[16,29–31]。前述一項納入兒童、青年和癲癇成人患者的巢式病例對照研究顯示,吡侖帕奈血藥濃度>600 ng/mL患者的不良事件發生率是血藥濃度<200 ng/mL患者的5.1倍[16]。一項納入6月齡~16歲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顯示,所有血藥濃度>400 ng/mL的患者均出現嗜睡[14]。減慢加量速度、藥物減量或停用等措施可以減少或消除不良事件的發生,并降低其嚴重程度[24,29–31]。
由于吡侖帕奈經肝代謝,因此需要特別關注肝臟損害患者的用藥情況。既往研究顯示,吡侖帕奈的肝毒性低,不會明顯增加肝臟損害的風險[32,33]。一項納入12例成人輕中度肝損(Child-Pugh A和B)患者和12名健康受試者的研究表明,吡侖帕奈在肝損患者中的平均表觀清除率明顯低于健康受試者,半衰期也明顯延長[5]。目前尚無針對兒童肝損患者使用吡侖帕奈的臨床研究。不同國家吡侖帕奈藥物說明書顯示,吡侖帕奈用于輕中度肝損患者無需調整起始劑量,但應減慢加量速度、降低最大維持劑量,并且不建議用于重度肝損患者[2–5]。
專家建議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使用吡侖帕奈的兒童癲癇患者進行安全性管理:預先對患兒家屬進行吡侖帕奈不良事件的告知與宣教;通過緩慢加量的方式預防不良事件;通過減量、減慢加量速度等方式減輕或消除不良事件。對于輕中度肝損的兒童癲癇患者,建議基于臨床反應和耐受性個體化給藥,減慢加量速度、小劑量維持,用藥時監測肝功能;對于重度肝損的兒童癲癇患者,不建議使用吡侖帕奈。
6 小結與展望
吡侖帕奈屬于第三代抗癲癇發作藥物,既往研究和臨床經驗表明其對多種類型的兒童癲癇患者均顯示出一定療效,具有潛在的廣譜抗癲癇發作作用[1]。本指導意見對兒童癲癇患者使用吡侖帕奈的給藥劑量、血藥濃度監測及不良事件管理等內容進行推薦,以指導兒科癲癇醫生對吡侖帕奈的臨床使用。期待未來更詳實的研究數據和更豐富的臨床用藥經驗進一步指導吡侖帕奈在兒童癲癇患者中的應用。
致謝 感謝石川暢恒博士(日本廣島大學醫院癲癇中心)與山本 吉章博士(靜岡癲癇與神經疾病研究所國立癲癇中心)為本文撰寫提供的支持和幫助。
聲明 由于用藥經驗、臨床研究相對缺乏,本建議存在局限性。編寫組將繼續跟進相關證據,及時更新指導意見。本建議僅供臨床醫生和有關部門參考應用,但不作為法律依據,應結合臨床和患者自身情況具體應用。應用建議所產生的不良后果,編寫組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建議制訂的所有人員均不存在業務及經濟方面的利益沖突。
吡侖帕奈是一種新型抗癲癇發作藥物,屬于非競爭性選擇性α-氨基-3-羥基-5-甲基-4-異惡唑丙酸(a-amino-3hydroxyl-5-methyl-4-isoxazolepropionateacid,AMPA)受體拮抗劑,它通過靶向突觸后膜谷氨酸活動,抑制興奮性神經傳遞,從而發揮抗癲癇發作作用[1]。2021年7月,吡侖帕奈在中國獲批用于成人和4歲以上兒童局灶性癲癇(伴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的單藥及添加治療[2]。美國和日本此前已經批準該適應證,但歐洲用于4歲以上癲癇局灶性發作患者時仍限于添加治療[3–5]。在不同國家的說明書中,吡侖帕奈的推薦用法用量存在一定的差異,且目前尚缺乏低體重兒童的劑量推薦[2–5]。為指導中國兒科醫生在臨床中更好地使用吡侖帕奈,現結合已有數據和臨床用藥經驗制定本專家指導意見,本指導意見對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給藥劑量、血藥濃度監測、不良事件管理等內容進行推薦。
1 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藥代動力學有何特點?
吡侖帕奈符合一級藥代動力學,血藥濃度隨給藥劑量的增加而升高[6]。90%的吡侖帕奈經肝CYP3A4和CYP3A5酶代謝,其代謝產物70%經腸道排泄,30%經腎排泄,血漿半衰期約為105 h[6]。吡侖帕奈在癲癇成人患者中的清除率為12 mL/min[6]。對于12歲以上的局灶性癲癇患者,其推薦維持劑量為4~12 mg/d[6]。
相較于成人,兒童藥代動力學有其特殊性,體內藥物代謝的速度通常較成人更快[7]。在公斤體重劑量相近或不低于成人的情況下,兒童對抗癲癇發作藥物盧非酰胺、司替戊醇、唑尼沙胺的系統清除率總體上高于成人[8–10]。
一項納入20余項研究的群體藥代動力學暴露-反應分析研究顯示,與青少年、成人相比,2~12歲兒童的吡侖帕奈藥代動力學特征相似,以相同總體劑量給藥時兩組人群的穩態藥時曲線下面積和穩態血藥濃度峰值相似,清除率與年齡、體重等因素無關,在各年齡組患者中吡侖帕奈清除率因聯用酶誘導類抗癲癇藥物(Enzyme-inducing antiepileptic drugs,EIAEDs)而增加[11]。一項納入2~12歲兒童癲癇患者的開放標簽探索性研究(232研究,NCT01527006)評估了吡侖帕奈的藥代動力學特征,并與既往12歲以上患者的研究數據進行比較,同樣發現吡侖帕奈的藥代動力學與年齡、體重無關,聯用EIAEDs會增加吡侖帕奈清除率,但這一影響也與年齡無關[12]。并且,此研究表明吡侖帕奈用于兒童患者的總體療效和耐受性良好(下文詳述),提示給藥劑量可能不需要以年齡或體重為基礎[12]。兒童患者可以考慮給予和青少年、成人患者相同總體劑量以達到有效暴露量[11]。
在相同的公斤體重劑量下,兒童患者的吡侖帕奈血藥濃度和劑量比(Concentration-to-dose ratio,CD比,即ng/mL:mg/(kg·d))低于青少年及成人患者,并且聯用EIAEDs者的血藥濃度顯著低于未聯用者[13,14]。在一項納入兒童及成人患者的回顧性研究中,兒童給藥的公斤體重劑量高于成人,而吡侖帕奈血藥濃度無顯著性差異[15]。因此,與青少年及成人患者相比,兒童患者可能需要更高公斤體重劑量的吡侖帕奈,才能達到與成人或青少年一致的血藥濃度,且需要考慮兒童患者是否聯用EIAEDs。值得注意的是,過高的血藥濃度可能帶來更高的不良事件發生率[16]。
2 不同國家的藥物說明書如何推薦4歲以上兒童癲癇患者吡侖帕奈的給藥劑量?
對于4歲以上兒童癲癇局灶性發作患者,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NMP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以及日本藥品和醫療器械局(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PMDA)藥物說明書推薦的吡侖帕奈起始劑量與成人一致,而歐洲藥品監督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推薦根據兒童的體重范圍制定起始劑量[2–5]。此外,EMA推薦的加量劑量和維持劑量也根據兒童的體重范圍進行了分層(表1)。
專家建議一:兒童癲癇患者使用吡侖帕奈的給藥劑量推薦如下:
起始劑量:不需要根據公斤體重調整劑量,但可以根據體重范圍分層。建議參照吡侖帕奈在EMA說明書中的起始劑量方案用藥,并進行微調。對于4~12歲的兒童癲癇患者,若體重>30 kg,推薦以2 mg/d作為起始劑量,若體重為20~30 kg,推薦以1 mg/d作為起始劑量。對于4歲以下或20 kg以下的小年齡、低體重患者,尚缺乏足夠的臨床數據,根據現有數據和用藥經驗,可考慮以0.5 mg/d作為起始劑量(表2)。

加量速度:推薦加量間期不短于2周,每次加量增加1個起始劑量。
維持劑量:推薦以最低有效劑量維持滴定,推薦維持劑量范圍為2~8 mg。加量速度和維持劑量應根據藥物療效和兒童癲癇患者對藥物的耐受程度進行個體化調整。
聯用EIAEDs:在聯用卡馬西平、奧卡西平、托吡酯等EIAEDs時,無需改變起始劑量,可以考慮加快加量速度。
3 兒童癲癇患者的吡侖帕奈有效血藥濃度范圍是多少?是否需要進行血藥濃度監測?
總體而言,患者癲癇發作的頻率隨吡侖帕奈暴露的增加而降低[17]。但吡侖帕奈的有效血藥濃度范圍目前尚無定論。在一項納入兒童、青少年及成人癲癇患者的巢式病例對照研究中,對吡侖帕奈應答(發作頻率相較基線減少50%以上,下同)的患者的平均血藥濃度為351 ng/mL(四分位范圍為191~603 ng/mL),該研究建議將吡侖帕奈目標濃度設置為200~600 ng/mL[16]。而在納入12歲以上癲癇患者的Ⅲ期臨床試驗及回顧性研究中,應答患者的血藥濃度范圍分別為180~980 ng/mL 和85~1 500 ng/mL[18–20]。不管是兒童還是成人患者,應答患者間吡侖帕奈血藥濃度差異均很大。一項納入6月齡~16歲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比較了應答者與非應答者的吡侖帕奈血藥濃度,結果顯示應答者與非應答者間的血藥濃度無顯著差異[(325.2±290.2)ng/mL vs. (341.6±217.9)ng/mL,P=0.332][14]。另一項納入兒童、青少年及成人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比較了應答者與非應答者的CD比,結果表明應答者與非應答者間的CD比無顯著差異[(2106.3±2116.1) vs. (2708.9±3390.9),P=0.23][13]。
專家建議二:使用吡侖帕奈可能不需要常規進行血藥濃度監測。有條件的機構可根據自身的臨床與科研需求決定是否進行血藥濃度監測。
4 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有效性如何?
吡侖帕奈對兒童癲癇患者的局灶性發作、特發性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局灶性發作繼發性雙側強直陣攣發作、肌陣攣發作、失神發作等多種發作類型均有一定療效[1,14,21,22]。一項納入4~12歲兒童癲癇患者的開放標簽研究(311研究,NCT02849626)顯示,吡侖帕奈治療癲癇局灶性發作和特發性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的應答率分別為47%和64%[23]。在一些納入兒童的小樣本臨床研究及病例報道中,吡侖帕奈對兒童Dravet綜合征、Lennox-Gastaut綜合征(LGS)等癲癇綜合征及其他某些難治性癲癇可能也有一定療效[24–27]。一項18歲以下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中納入了5例Dravet綜合征,應答率為80% [24]。另一項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前瞻性研究納入了13例LGS,應答率為69.2%[27]。吡侖帕奈可以抑制膠質瘤細胞的增殖和遷移,可用于神經系統惡性腫瘤的癲癇發作控制[28]。前述一項納入6月齡~16歲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顯示,吡侖帕奈對兒童結構性病因相關癲癇患者的應答率相對較高,應答率為70%[14]。總體而言,兒童與成人患者使用吡侖帕奈應答率相似,血藥濃度與療效無顯著相關性[14]。
專家建議三:吡侖帕奈可用于兒童多種病因、多種發作類型的癲癇,也可用于Dravet綜合征和LGS等特殊癲癇綜合征,但后者多為小樣本研究或個例報道,仍需更多臨床結果支持。吡侖帕奈治療兒童癲癇可單藥使用,也可聯合其他抗癲癇發作藥物。
5 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安全性如何?
多項研究證實研究劑量的吡侖帕奈用于兒童癲癇患者的安全性較好[14,16,23,24,29,30]。在311研究中,吡侖帕奈常見的不良事件為嗜睡(26%)、鼻咽炎(19%)、頭暈(13%)、易激惹(13%)和發熱(13%),未出現因吡侖帕奈死亡的患者[23],其他研究中出現的常見不良事件與此研究類似[14,16,24,29,30]。一項比較12歲以上和12歲以下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顯示,兩組人群在治療中出現的不良事件發生率無顯著性差異(22.7% vs. 22.5%,P=0.81)[13]。在一項納入2~17歲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中,患者未出現嚴重的不良事件[29]。吡侖帕奈不良事件發生率隨血藥濃度的升高而增加,過快的加量速度和過高的血藥濃度可能導致更嚴重的不良事件和更高的不良事件發生率[16,29–31]。前述一項納入兒童、青年和癲癇成人患者的巢式病例對照研究顯示,吡侖帕奈血藥濃度>600 ng/mL患者的不良事件發生率是血藥濃度<200 ng/mL患者的5.1倍[16]。一項納入6月齡~16歲癲癇患者的回顧性研究顯示,所有血藥濃度>400 ng/mL的患者均出現嗜睡[14]。減慢加量速度、藥物減量或停用等措施可以減少或消除不良事件的發生,并降低其嚴重程度[24,29–31]。
由于吡侖帕奈經肝代謝,因此需要特別關注肝臟損害患者的用藥情況。既往研究顯示,吡侖帕奈的肝毒性低,不會明顯增加肝臟損害的風險[32,33]。一項納入12例成人輕中度肝損(Child-Pugh A和B)患者和12名健康受試者的研究表明,吡侖帕奈在肝損患者中的平均表觀清除率明顯低于健康受試者,半衰期也明顯延長[5]。目前尚無針對兒童肝損患者使用吡侖帕奈的臨床研究。不同國家吡侖帕奈藥物說明書顯示,吡侖帕奈用于輕中度肝損患者無需調整起始劑量,但應減慢加量速度、降低最大維持劑量,并且不建議用于重度肝損患者[2–5]。
專家建議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使用吡侖帕奈的兒童癲癇患者進行安全性管理:預先對患兒家屬進行吡侖帕奈不良事件的告知與宣教;通過緩慢加量的方式預防不良事件;通過減量、減慢加量速度等方式減輕或消除不良事件。對于輕中度肝損的兒童癲癇患者,建議基于臨床反應和耐受性個體化給藥,減慢加量速度、小劑量維持,用藥時監測肝功能;對于重度肝損的兒童癲癇患者,不建議使用吡侖帕奈。
6 小結與展望
吡侖帕奈屬于第三代抗癲癇發作藥物,既往研究和臨床經驗表明其對多種類型的兒童癲癇患者均顯示出一定療效,具有潛在的廣譜抗癲癇發作作用[1]。本指導意見對兒童癲癇患者使用吡侖帕奈的給藥劑量、血藥濃度監測及不良事件管理等內容進行推薦,以指導兒科癲癇醫生對吡侖帕奈的臨床使用。期待未來更詳實的研究數據和更豐富的臨床用藥經驗進一步指導吡侖帕奈在兒童癲癇患者中的應用。
致謝 感謝石川暢恒博士(日本廣島大學醫院癲癇中心)與山本 吉章博士(靜岡癲癇與神經疾病研究所國立癲癇中心)為本文撰寫提供的支持和幫助。
聲明 由于用藥經驗、臨床研究相對缺乏,本建議存在局限性。編寫組將繼續跟進相關證據,及時更新指導意見。本建議僅供臨床醫生和有關部門參考應用,但不作為法律依據,應結合臨床和患者自身情況具體應用。應用建議所產生的不良后果,編寫組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建議制訂的所有人員均不存在業務及經濟方面的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