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楊海坡, 劉曉燕. 一例兒童致癇性局部皮質發育不良的腦電圖演變. 癲癇雜志, 2017, 3(1): 91-93. doi: 10.7507/2096-0247.20170013 復制
局部皮質發育不良(Focal cortical dysplasia, FCD)是兒童難治性癲癇的重要病因之一,在年長兒多表現為部位相關的局灶性發作,低齡兒則可表現為痙攣發作及癲癇性腦病的電-臨床特征。本文報道1例FCD所致晚發型痙攣患兒的腦電圖(EEG)演變及治療反應,探討EEG對FCD病因學診斷的作用,以及對抗癲癇藥物(AEDs)治療有效的致癇性FCD的治療策略。
病例資料 ??患兒男,4歲4個月。2013年2月27日因反復抽搐10個月首次來院就診。患兒于3歲6個月開始出現無誘因發作,表現為點頭伴雙上肢上舉一下,間隔數秒一次成串出現,每串7~8下,有時掉物,不伴跌倒,每日3~4串,無其他發作形式。曾服用丙戊酸鈉(VPA)緩釋片2~3個月,因無效且自覺發作增多而自行停藥。個人史:出生正常,說話晚,表達能力差,起病后無明顯倒退。
外院檢查資料:① EEG示多灶及廣泛性放電,不典型高度失律;②頭顱磁共振(MRI)未見異常;③血生化、常規、血和尿的遺傳代謝篩查無異常發現。
患兒就診后的系列EEG檢查和治療過程見圖 1。給予托吡酯(TPM)治療后發作消失,之后因對TPM的不良反應不能耐受,半年后逐漸替換為VPA單藥治療,至7歲時維持2年半無發作。系列視頻腦電圖(VEEG)檢查顯示起病早期為不典型高度失律,廣泛性及多灶性不規則放電,雙側額顳區著,無明顯局灶性或側向性;發作控制后放電以雙側額區為主,并在病程2年(5歲半)時一度正常。之后盡管臨床無發作,但EEG表現出限局在右側額區的頻繁低波幅棘波發放(Repeated epileptiform discharges, RED),具有FCD的EEG特征。在EEG的提示下,再次進行MRI檢測(3T薄層掃描),結果顯示右側額區(額上回及扣帶回)局部皮質灰白質模糊,FLAIR序列呈高信號,提示FCD改變(圖 2)。

a. 2013-3-3(4歲4個月)雙側額、顳區為主廣泛性及多灶性雜亂放電。服用TPM至150 mg (8 mg/kg·d)時發作消失; b. 2013-9-6 (4歲10個月)雙側額極、前顳區大量棘慢波發放,F4可見極低波幅快波。臨床維持無發作。因閉汗低熱,加用VPA20 mg/(kg·d); c. 2014-5-9 (5歲6個月)正常,智力較前進步,開始減TPM,VPA血濃度61μg/mL,加量至12 mL/d; d. 2015-8-9 (5歲9個月)右側額極、前顳區低波幅棘波、多棘波發放。TPM停藥1個月,VPA單藥治療,2年余無發作; e. 2016-1-10 (6歲2個月) EEG右側額極、前顳區低波幅棘波接近持續性反復發放(RED)。VPA單藥維持治療,2年半無發作,智力進步,但仍較同齡兒童落后

討論??本文報道的患兒3歲半起病,僅表現為成串痙攣發作,屬于晚發型癲癇性痙攣。晚發型痙攣是1歲以后出現的癲癇性痙攣,需要與West綜合征及Lennox-Gastaut綜合征(LGS)相鑒別,其比West綜合征起病晚,且電-臨床特征與LGS的典型發作形式不同。導致晚發型痙攣的病因可以是隱源性的,或由先天皮層發育畸形(Malformations of corticaldevelopment, MCD)、FCD、染色體病、基因突變及出生后早期或晚期腦損傷等病因導致[1-5]。而痙攣發作可以是對稱或不對稱的,EEG多數沒有典型的高度失律,可表現為廣泛性和(或)多灶性放電。晚發型痙攣常常是藥物難治性癲癇,并可能同時有其他綜合征如LGS的臨床表現[6]。治療方面,除給予針對痙攣發作的藥物治療(如促腎上腺皮質激素、TPM、VPA、氨己烯酸等)及生酮飲食治療外,對于影像學或電-臨床提示有局部致癇性病變的患兒,可進行術前評估和手術治療,特別是對致癇性FCD,手術切除可獲得良好效果[4]。
以往報道的癥狀性晚發型痙攣多為藥物難治性癲癇,而隱源性病因者可能預后相對較好。本例患兒起病初期的外院頭顱MRI未見明顯異常,可能受成像質量和分辨率的影響,也與閱片經驗有關。該患兒的電-臨床特征在于:①痙攣發作起病晚;②對常規AEDs (TPM和VPA)反應良好;③ EEG隨年齡發育和治療干預而逐漸演變,早期廣泛性放電掩蓋了局部致癇區的特征,中間曾一過性正常,以后逐漸出現越來越局灶的放電,并具有FCD的特征,這為臨床病因學診斷提供了線索,進一步的MRI復查證實存在右側額葉FCD。
受腦發育成熟度的影響,一般在低齡兒童的FCD容易出現類似“全面性”的電-臨床表現,如痙攣、肌陣攣、失神等,在VEEG上缺乏定側或定位信息[7]。該患兒3歲半起病,出現晚發型痙攣和不典型高度失律,隨著年齡增長和有效治療,EEG改變經歷了一個對致癇區從“掩蓋”到“發現”的演變過程。其早期EEG的廣泛及多灶放電,以及癲癇發作控制后的一過性EEG正常化都“掩蓋”了局部致癇區,而后期出現的局灶性反復RED又提供了進一步尋找致癇性病變的線索,進而通過MRI發現了FCD的存在。這表明從嬰幼兒到學齡前兒童,生理或病理性的腦發育不成熟都可導致癲癇癥狀學和EEG的不典型表現,而有效的治療可消除廣泛性或彌漫性的腦電活動異常,凸顯FCD局部的異常電活動。以往的很多研究和臨床實踐顯示,FCD的局部異常電活動一旦形成,多數將持續恒定存在。
FCD導致的癲癇多數為藥物難治性,需要手術切除致癇性病灶以控制發作,且文獻報道手術切除越早,神經元重塑性越好,患兒也恢復的越好[4, 8]。但也有20%的患兒藥物治療可以有效控制發作。然而臨床對于致癇性FCD在AEDs治療有效的情況下,仍然面臨很多問題和挑戰,特別是如果EEG仍持續存在局灶性放電的情況下,AEDs治療需要維持多長時間?是否需要終生服藥?如果停藥復發的風險有多大?如果考慮手術治療,手術時機如何選擇?以及早期或延期手術的利弊得失如何等等。所有這些問題目前都沒有一致的看法,并存在很多爭論。
我們目前對此種情況的治療策略是,在與家長充分解釋溝通的前提下,如果AEDs能有效控制發作,且沒有由藥物或癲癇樣放電帶來的嚴重不良影響,則建議繼續正規藥物治療,在維持3年以上無發作后,不論EEG正常與否,均可考慮逐漸減停AEDs,而不建議無限期的藥物治療。如在減停AEDs期間或之后出現復發,則考慮手術治療。如果存在下述情況之一,則建議早期進行手術治療:①需要多藥控制發作,且藥物對認知發育和生活質量等方面的不良影響嚴重,超過手術治療的影響;②雖然沒有臨床發作,但持續癲癇樣放電導致明顯的神經和精神功能障礙;③位于中央區的FCD (延期手術不利于功能重塑)。但癲癇伴FCD患兒認知功能和神經精神功能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包括FCD病變引起的功能障礙、癲癇發作和放電的影響、藥物作用及社會心理因素等,需要綜合評估以決定手術時間和手術策略。總之如何能使這類患兒得到最有利的治療,仍是一個需要探索和討論的問題。
局部皮質發育不良(Focal cortical dysplasia, FCD)是兒童難治性癲癇的重要病因之一,在年長兒多表現為部位相關的局灶性發作,低齡兒則可表現為痙攣發作及癲癇性腦病的電-臨床特征。本文報道1例FCD所致晚發型痙攣患兒的腦電圖(EEG)演變及治療反應,探討EEG對FCD病因學診斷的作用,以及對抗癲癇藥物(AEDs)治療有效的致癇性FCD的治療策略。
病例資料 ??患兒男,4歲4個月。2013年2月27日因反復抽搐10個月首次來院就診。患兒于3歲6個月開始出現無誘因發作,表現為點頭伴雙上肢上舉一下,間隔數秒一次成串出現,每串7~8下,有時掉物,不伴跌倒,每日3~4串,無其他發作形式。曾服用丙戊酸鈉(VPA)緩釋片2~3個月,因無效且自覺發作增多而自行停藥。個人史:出生正常,說話晚,表達能力差,起病后無明顯倒退。
外院檢查資料:① EEG示多灶及廣泛性放電,不典型高度失律;②頭顱磁共振(MRI)未見異常;③血生化、常規、血和尿的遺傳代謝篩查無異常發現。
患兒就診后的系列EEG檢查和治療過程見圖 1。給予托吡酯(TPM)治療后發作消失,之后因對TPM的不良反應不能耐受,半年后逐漸替換為VPA單藥治療,至7歲時維持2年半無發作。系列視頻腦電圖(VEEG)檢查顯示起病早期為不典型高度失律,廣泛性及多灶性不規則放電,雙側額顳區著,無明顯局灶性或側向性;發作控制后放電以雙側額區為主,并在病程2年(5歲半)時一度正常。之后盡管臨床無發作,但EEG表現出限局在右側額區的頻繁低波幅棘波發放(Repeated epileptiform discharges, RED),具有FCD的EEG特征。在EEG的提示下,再次進行MRI檢測(3T薄層掃描),結果顯示右側額區(額上回及扣帶回)局部皮質灰白質模糊,FLAIR序列呈高信號,提示FCD改變(圖 2)。

a. 2013-3-3(4歲4個月)雙側額、顳區為主廣泛性及多灶性雜亂放電。服用TPM至150 mg (8 mg/kg·d)時發作消失; b. 2013-9-6 (4歲10個月)雙側額極、前顳區大量棘慢波發放,F4可見極低波幅快波。臨床維持無發作。因閉汗低熱,加用VPA20 mg/(kg·d); c. 2014-5-9 (5歲6個月)正常,智力較前進步,開始減TPM,VPA血濃度61μg/mL,加量至12 mL/d; d. 2015-8-9 (5歲9個月)右側額極、前顳區低波幅棘波、多棘波發放。TPM停藥1個月,VPA單藥治療,2年余無發作; e. 2016-1-10 (6歲2個月) EEG右側額極、前顳區低波幅棘波接近持續性反復發放(RED)。VPA單藥維持治療,2年半無發作,智力進步,但仍較同齡兒童落后

討論??本文報道的患兒3歲半起病,僅表現為成串痙攣發作,屬于晚發型癲癇性痙攣。晚發型痙攣是1歲以后出現的癲癇性痙攣,需要與West綜合征及Lennox-Gastaut綜合征(LGS)相鑒別,其比West綜合征起病晚,且電-臨床特征與LGS的典型發作形式不同。導致晚發型痙攣的病因可以是隱源性的,或由先天皮層發育畸形(Malformations of corticaldevelopment, MCD)、FCD、染色體病、基因突變及出生后早期或晚期腦損傷等病因導致[1-5]。而痙攣發作可以是對稱或不對稱的,EEG多數沒有典型的高度失律,可表現為廣泛性和(或)多灶性放電。晚發型痙攣常常是藥物難治性癲癇,并可能同時有其他綜合征如LGS的臨床表現[6]。治療方面,除給予針對痙攣發作的藥物治療(如促腎上腺皮質激素、TPM、VPA、氨己烯酸等)及生酮飲食治療外,對于影像學或電-臨床提示有局部致癇性病變的患兒,可進行術前評估和手術治療,特別是對致癇性FCD,手術切除可獲得良好效果[4]。
以往報道的癥狀性晚發型痙攣多為藥物難治性癲癇,而隱源性病因者可能預后相對較好。本例患兒起病初期的外院頭顱MRI未見明顯異常,可能受成像質量和分辨率的影響,也與閱片經驗有關。該患兒的電-臨床特征在于:①痙攣發作起病晚;②對常規AEDs (TPM和VPA)反應良好;③ EEG隨年齡發育和治療干預而逐漸演變,早期廣泛性放電掩蓋了局部致癇區的特征,中間曾一過性正常,以后逐漸出現越來越局灶的放電,并具有FCD的特征,這為臨床病因學診斷提供了線索,進一步的MRI復查證實存在右側額葉FCD。
受腦發育成熟度的影響,一般在低齡兒童的FCD容易出現類似“全面性”的電-臨床表現,如痙攣、肌陣攣、失神等,在VEEG上缺乏定側或定位信息[7]。該患兒3歲半起病,出現晚發型痙攣和不典型高度失律,隨著年齡增長和有效治療,EEG改變經歷了一個對致癇區從“掩蓋”到“發現”的演變過程。其早期EEG的廣泛及多灶放電,以及癲癇發作控制后的一過性EEG正常化都“掩蓋”了局部致癇區,而后期出現的局灶性反復RED又提供了進一步尋找致癇性病變的線索,進而通過MRI發現了FCD的存在。這表明從嬰幼兒到學齡前兒童,生理或病理性的腦發育不成熟都可導致癲癇癥狀學和EEG的不典型表現,而有效的治療可消除廣泛性或彌漫性的腦電活動異常,凸顯FCD局部的異常電活動。以往的很多研究和臨床實踐顯示,FCD的局部異常電活動一旦形成,多數將持續恒定存在。
FCD導致的癲癇多數為藥物難治性,需要手術切除致癇性病灶以控制發作,且文獻報道手術切除越早,神經元重塑性越好,患兒也恢復的越好[4, 8]。但也有20%的患兒藥物治療可以有效控制發作。然而臨床對于致癇性FCD在AEDs治療有效的情況下,仍然面臨很多問題和挑戰,特別是如果EEG仍持續存在局灶性放電的情況下,AEDs治療需要維持多長時間?是否需要終生服藥?如果停藥復發的風險有多大?如果考慮手術治療,手術時機如何選擇?以及早期或延期手術的利弊得失如何等等。所有這些問題目前都沒有一致的看法,并存在很多爭論。
我們目前對此種情況的治療策略是,在與家長充分解釋溝通的前提下,如果AEDs能有效控制發作,且沒有由藥物或癲癇樣放電帶來的嚴重不良影響,則建議繼續正規藥物治療,在維持3年以上無發作后,不論EEG正常與否,均可考慮逐漸減停AEDs,而不建議無限期的藥物治療。如在減停AEDs期間或之后出現復發,則考慮手術治療。如果存在下述情況之一,則建議早期進行手術治療:①需要多藥控制發作,且藥物對認知發育和生活質量等方面的不良影響嚴重,超過手術治療的影響;②雖然沒有臨床發作,但持續癲癇樣放電導致明顯的神經和精神功能障礙;③位于中央區的FCD (延期手術不利于功能重塑)。但癲癇伴FCD患兒認知功能和神經精神功能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包括FCD病變引起的功能障礙、癲癇發作和放電的影響、藥物作用及社會心理因素等,需要綜合評估以決定手術時間和手術策略。總之如何能使這類患兒得到最有利的治療,仍是一個需要探索和討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