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伶俐 1,2,3 , 李波 4 , 劉戰強 4 , 李孟濤 4 , 鄭宏 4 , 孫陽 4,5
  • 1. 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藥學部(成都 610041);
  • 2. 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循證藥學中心(成都 610041);
  • 3. 出生缺陷與相關婦兒疾病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成都 ?610041);
  • 4. 國家衛生計生委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北京 100044);
  • 5. 國家衛生計生委醫療管理服務指導中心(北京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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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的是為幫助正確理解第 69 屆世界衛生大會“促進創新和獲取優質、安全、有效和可負擔的兒童藥物”決議內容、制定政策和推進工作提供借鑒和參考。本文描述性地介紹決議提出背景和通過過程,解讀決議內容。“促進創新和獲取優質、安全、有效和可負擔的兒童藥物”決議獲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代表了中國在促進兒童這一最脆弱人群的基本醫療服務的國際話語權;彰顯了中國的大國責任和風范;既是對中國新醫改工作的有利促進和對千年目標實現的有效推進,也是中國對全球兒童健康事業的巨大貢獻。

引用本文: 張伶俐, 李波, 劉戰強, 李孟濤, 鄭宏, 孫陽. 促進創新和獲取優質、安全、有效和可負擔的兒童藥物決議:第 69 屆世界衛生大會的中國辦法.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7, 17(6): 621-626. doi: 10.7507/1672-2531.201703101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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