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旭萍 1,2 , 崔琦 1,3 , 趙曄 1 , 田金徽 1 , 楊克虎 1,3 , 丁國武 2
  • 1. 蘭州大學循證醫學中心,蘭州大學基礎醫學院(蘭州 730000);
  • 2. 蘭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蘭州 730000);
  • 3. 蘭州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蘭州 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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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震應急預案,歸納相關特征,探討存在的問題,為政府及相關部門修訂和完善地震應急預案提供參考性意見。 方法 計算機檢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中國地震信息網、中國地震局以及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政府網站和防震減災信息網,對符合納入標準的文獻進行描述性分析。 結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震應急預案在地震應急工作中起到指導作用,保證了救援工作順利開展,但各預案不同程度存在可操作性較差,預警預防機制不完善,指揮平臺和避難場所保障程度較低,預案更新、修訂無明確時間界定等缺陷。 結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結合自身特點,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預警預防機制,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和指揮平臺等保障措施,并對地震應急預案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從而使其在未來的地震救援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

引用本文: 宋旭萍, 崔琦, 趙曄, 田金徽, 楊克虎, 丁國武. 我國地震應急預案的循證評價.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4, 14(2): 125-129. doi: 10.7507/1672-2531.20140021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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