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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一詞常用于描述這樣的過程,即系統地收集數據以告知決策者、管理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一項新政策或規劃的實施是否符合其預期。出于監測的目的而使用指標作出相關判斷,如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或是否恰當地使用所分配的資金。有時“評估”一詞可與“監測”一詞互換,但前者常更強調結果的獲得。當使用“效果評估”一詞時,常指特別嘗試設法去確定觀察到的結果變化是否可歸因于特定的政策或規劃。我們在本文中提出能用于指導政策或規劃監測與評估的四個問題:① 是否有必要監測?② 應測量什么?③ 是否應開展效果評估?④ 如何進行效果評估?

引用本文: Atle Fretheim,Andrew D Oxman,John N Lavis,Simon Lewin. 知證衛生決策工具之十八——制定政策監測和評估計劃*.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0, 10(5): 539-544. doi: 10.7507/1672-2531.20100443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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