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中國循證醫學中心(成都?610041);2. 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成都?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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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系統比較25國已有國家基本藥物目錄(EML),為我國制定EML和建立配套保障制度提供決策參考。
方法  檢索各國衛生部和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的官方網站,系統收集正式頒布的EML。兩名評價員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通過描述性分析比較各國EML的制定時間、更新周期、遴選委員會組成、遴選標準、藥品類別劃分標準、品種數、藥品信息和配套標準治療指南的情況。
結果  截至2009年5月,共檢索納入25國36個版次的國家EML,其中英文34個、中文2個。25國從1982~2009年開始出版國家EML,更新周期4個月~8年。參與制定EML的部門包括:中央政府、衛生或藥品監督管理、公共衛生、基本藥物、教育培訓等部門。藥物遴選委員會包括:臨床醫學、衛生行政管理、藥學(藥理學)、高等醫學教育、經濟學、統計和流行病學、國際組織專家(WHO或UNICEF)、財政、病人代表、制藥業等領域的專家。各國普遍依據WHO對基本藥物的定義和遴選標準,結合本國國情制定了基于藥品安全、有效和經濟性的科學證據、兼顧疾病負擔和藥品合理使用及生產供應等方面的遴選標準。EML納入藥品數在103~2 033種,中位數為447種:最多為中國,2033種,其中西藥773種、中藥1 260種;最少的是索馬里103種。藥品分類借鑒WHO解剖-治療-化學代碼(ATC法),藥品信息包括通用名、劑量、劑型和給藥途徑。各國按醫療機構級別、醫生的執業職稱及執業范圍分級配置和使用EML。配套的標準治療指南或處方集覆蓋73~163種疾病,主要包括疾病的診斷、治療方法的選擇、合理用藥、禁忌癥和藥品不良反應等內容。
結論  由于各國經濟、文化、疾病負擔和醫療衛生服務發展水平不同,各國基本藥物目錄差異較大。在基本藥物遴選與使用、標準治療指南制定、配套制度等方面,澳大利亞、南非等國都有較好的經驗值得借鑒。建議建立我國基本藥物決策管理體系,制定覆蓋我國主要疾病負擔,針對常見病、多發疾病的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目錄。

引用本文: 王莉,周幫旻,宋佳佳,彭靜,袁強,許曉波,李幼平. 25國基本藥物目錄循證評價.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09, 09(7): 754-764. doi: 10.7507/1672-2531.20090133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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