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中國循證醫學中心(成都 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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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過比較世界發達國家器官移植立法和我國法律現狀,探討我國人體器官移植立法現狀與面臨的挑戰。
方法  計算機檢索WHO 網站;美國NIH、美國移植學會(AST)、器官移植共享網(UNOS)、各國司法網站及相關會議論文和專家共識,納入與器官移植與腦死亡立法相關的法律文本、文件、部門文件和專家共識,排除與器官移植與腦死亡技術相關的文獻,將納入文獻按法律、法規、部門文件和專家共識分類分級,并根據不同主題結合我國情況作描述性對比分析。
結果  ① 納入10 個法律文本、1 個法規、9 個部門文件和4 個專家共識。② 國外器官移植立法20 世紀60 年代始于歐洲,英國最早,美國第三。而腦死亡立法于1978 年由美國率先頒布。③ 1991年起,針對全球器官移植面臨的全局性關鍵問題,世界衛生大會(WHA)等非政府組織先后頒布了7 個共識文件,以規范業內人士行為。④ 中國(包括港、澳、臺)至今尚未制定法律,均靠相關法規監管器官移植,比美、英立法落后40 年和46 年。
結論  中國器官移植和腦死亡立法上存在至少以下6 種挑戰:① 死亡標準選擇與器官供體來源。② 對旅游名義的跨國界器官移植的監管和防范。③ 活體供者的風險評估及防范(保險方式)。④ 尸體器官捐獻者的選擇權—— 配偶、父母、子女的權限界定。⑤ 器官捐獻的無償或補償原則。⑥ 腦死亡與器官移植法律單獨還是合并立法。以上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研究來解決。

引用本文: 宋儒亮,袁強,李玲,陳群飛,成嵐,王 莉,李幼平. 中國“器官移植與腦死亡立法”的現狀與挑戰.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09, 09(2): 187-194. doi: 10.7507/1672-2531.20090038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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