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牟向東. 關于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定義的兩個問題. 中國呼吸與危重監護雜志, 2014, 13(6): 637-637. doi: 10.7507/1671-6205.2014159 復制
我國的支氣管哮喘防治指南[1-2]及全球哮喘防治創議(GINA)[3]中均指出:哮喘患者的癥狀(symptom)是指反復發作的喘息、氣急、胸悶或咳嗽;哮喘的急性發作(acute exacerbation)是指哮喘的癥狀突然發生,或原有癥狀加重,以呼氣流量降低為其特征,常因接觸變應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誘發[1-2]。筆者認為該哮喘急性發作的定義存在兩個問題。
首先,該定義沒有客觀的量化指標,臨床醫師既不能據此確定哮喘患者的癥狀是否是急性發作,也無法確定患者哮喘的控制水平。哮喘完全控制標準中至少包括:白天癥狀≤2次/周、無哮喘急性發作[1]。按照目前的定義,我們無法確定這些“白天癥狀”是否是“急性發作”。如果這些“白天癥狀”是“急性發作”,該患者屬于“部分控制”或“未控制”;如果這些“白天癥狀”不是“急性發作”,該患者則屬于“完全控制”。臨床醫生不能確定其控制水平,又如何確定其長期治療方案呢?筆者建議:劃定哮喘患者出現癥狀時,如果需要應用緩解藥物,則將其定義為哮喘的急性發作;也可設定哮喘癥狀出現時如果FEV1/預計值或PEF/個人最佳值下降≥10%,無論是否應用緩解藥物,均可定義為哮喘的急性發作。
其次,該定義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定,臨床醫師無法據此 確定哮喘患者是處于急性發作期還是慢性持續期。慢性持續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頻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現癥狀(喘息、氣急、胸悶、咳嗽等)[1]。如果一個哮喘患者每周均有一次極為輕度的急性發作,是處于急性發作期還是慢性持續期?還是既在急性發作期,又在慢性持續期?筆者認為:應該規定急性發作期的時間期限,比如哮喘的癥狀持續10 min以上無緩解,無論是否應用緩解藥物,均可將其定義為急性發作。
總之,確定哮喘急性發作的量化指標和時間限定,可使其概念更加清晰,分期更為明確,既有利于判定哮喘的控制水平,又有利于制定哮喘的治療方案。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請專家為之釋疑解惑。
我國的支氣管哮喘防治指南[1-2]及全球哮喘防治創議(GINA)[3]中均指出:哮喘患者的癥狀(symptom)是指反復發作的喘息、氣急、胸悶或咳嗽;哮喘的急性發作(acute exacerbation)是指哮喘的癥狀突然發生,或原有癥狀加重,以呼氣流量降低為其特征,常因接觸變應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誘發[1-2]。筆者認為該哮喘急性發作的定義存在兩個問題。
首先,該定義沒有客觀的量化指標,臨床醫師既不能據此確定哮喘患者的癥狀是否是急性發作,也無法確定患者哮喘的控制水平。哮喘完全控制標準中至少包括:白天癥狀≤2次/周、無哮喘急性發作[1]。按照目前的定義,我們無法確定這些“白天癥狀”是否是“急性發作”。如果這些“白天癥狀”是“急性發作”,該患者屬于“部分控制”或“未控制”;如果這些“白天癥狀”不是“急性發作”,該患者則屬于“完全控制”。臨床醫生不能確定其控制水平,又如何確定其長期治療方案呢?筆者建議:劃定哮喘患者出現癥狀時,如果需要應用緩解藥物,則將其定義為哮喘的急性發作;也可設定哮喘癥狀出現時如果FEV1/預計值或PEF/個人最佳值下降≥10%,無論是否應用緩解藥物,均可定義為哮喘的急性發作。
其次,該定義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定,臨床醫師無法據此 確定哮喘患者是處于急性發作期還是慢性持續期。慢性持續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頻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現癥狀(喘息、氣急、胸悶、咳嗽等)[1]。如果一個哮喘患者每周均有一次極為輕度的急性發作,是處于急性發作期還是慢性持續期?還是既在急性發作期,又在慢性持續期?筆者認為:應該規定急性發作期的時間期限,比如哮喘的癥狀持續10 min以上無緩解,無論是否應用緩解藥物,均可將其定義為急性發作。
總之,確定哮喘急性發作的量化指標和時間限定,可使其概念更加清晰,分期更為明確,既有利于判定哮喘的控制水平,又有利于制定哮喘的治療方案。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請專家為之釋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