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 胸外科(山東濟寧 272000);
  • 2. 濟寧醫學科學研究所 胸部外科疾病研究所(山東濟寧 272000);
  • 3. 濟寧醫學院(山東濟寧 2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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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討局部晚期食管鱗癌患者經過程序性死亡受體-1(programmed cell death-1,PD-1)單抗聯合化療后是否需要進一步手術治療,及其對生存的影響。 方法 選取2020年1月—2022年6月在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行免疫聯合化療治療的ⅡA~ⅢB的食管鱗癌患者,根據免疫聯合化療后是否進行手術分為手術組和非手術組。比較兩組患者的一般臨床資料、毒副反應、臨床完全緩解率(CCR),無進展生存期(PFS),并分析兩組PFS和總生存期(OS)的差異。結果  納入58例患者,其中男45例、女13例。手術組和非手術組在一般臨床資料及毒副反應方面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單因素分析結果顯示客觀緩解率、手術與PFS明顯相關(P<0.05)。二元 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顯示,手術是唯一影響 PFS的獨立危險因素(P=0.003)。K-M生存分析顯示手術組的PFS和OS均明顯高于非手術組[HR=0.13,95%CI(0.036,0.52),P<0.01;HR=0.17,95%CI(0.045,0.68),P<0.01]。結論 局部晚期食管鱗癌患者經過PD-1聯合化療治療后,仍需要聯合手術治療,這樣才能獲得更好的PFS和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