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余建英, 左艷, 黃亞林, 王旭. 護理干預對心身疾病患者佩戴腕帶依從性的影響. 華西醫學, 2017, 32(2): 251-253. doi: 10.7507/1002-0179.201510040 復制
患者標識是整個醫療活動的基本核對部分之一,腕帶是患者標識的一種。患者身份識別是整個醫療活動的基礎組成部分,貫穿整個醫療護理活動,將患者與醫院的治療服務活動聯系起來,是中國醫院協會有關患者安全目標之首[1-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和《精神衛生法》的頒布,精神科醫療護理工作成為比以往更加敏感的話題。在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權益不能侵害及醫療護理工作正常開展的雙重背景下,精神科對患者身份的識別和查對制度需進一步完善。因部分精神疾病患者無自知力或存在興奮躁動、緘默不語、幻覺妄想等精神癥狀,不配合治療,無法有效溝通,腕帶能使醫護人員快速準確地識別其身份信息,并積極處理。但在實際工作中,精神科患者腕帶佩戴依從性仍有待提高。為此,我們對 2013 年 3 月—2014 年 9 月在我科住院的 138 例患者進行了腕帶使用情況調查分析,并根據現狀提出了相應干預措施。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 2013 年 3 月—2014 年 9 月在我科住院的 138 例患者作為研究對象。納入標準:① 病情基本穩定;② 年齡 18~65 歲。排除標準:① 伴有精神發育遲滯、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嚴重的軀體疾病及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② 病情欠穩定。將符合納入排除標準的 138 例患者按護理小組分組,護理甲乙組分為干預組(n=65),護理丙丁組分為對照組(n=73)。兩組患者的性別、年齡及文化程度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見表 1。

1.2 方法
1.2.1 調查方法 兩組患者在入院時均予以常規護理后,觀察患者實際佩戴腕帶的情況。拒絕佩戴腕帶的對照組患者繼續予以常規護理。拒絕佩戴腕帶的干預組患者由 2 名主管護師以上職稱、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的護理人員負責調查拒絕佩戴腕帶的原因,填寫拒絕佩戴腕帶的原因前向患者介紹調查表的內容和本次調查的目的及填寫方法,由患者獨立填寫,無讀寫能力及視力障礙者由調查人員詢問后代為填寫,根據不同原因,對患者進行有針對性的護理干預,觀察實施干預措施 1 d 后和出院時患者實際佩戴腕帶的情況。
1.2.2 干預方法 兩組患者均建立檔案,對照組給予常規入院宣教,向患者講解佩戴腕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干預組在接受常規護理宣教的基礎上,根據不愿或拒絕佩戴腕帶的原因實施針對性護理干預。護理干預內容包括:① 發放腕帶時告知患者腕帶用醫療專用 PVC 軟塑料材料制作,屬于一次性物品,無毒、表面光滑、質地柔軟、具有防水作用,在沐浴和洗臉時不易損壞,加大對佩戴腕帶的作用、重要性的宣教力度,強調腕帶是住院患者的身份證明之一,鼓勵患者參加身份核對;② 引導患者加強佩戴腕帶的意識,在治療操作過程中對腕帶嚴格核對從而影響患者的佩戴;③ 選用柔軟、透氣性好的腕帶,發現污漬或血跡等應及時更換;④ 責任護士協助患者佩戴腕帶時,教會患者正確佩戴方法,具體方法為二維條碼及相關字跡信息要正對患者手掌端,以便于治療及護理操作時查對。
1.3 統計學方法
使用 SPSS 13.0 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 t 檢驗。計數資料以例數表示,組間比較采用 χ2 檢驗。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2.1 入院時兩組患者予以常規護理后腕帶佩戴情況
入院時予以常規護理后,對照組 73 例患者中,愿意佩戴腕帶的有 32 例(43.84%),不愿意佩戴腕帶的有 41 例(56.16%);干預組 65 例患者中,愿意佩戴腕帶的有 35 例(53.85%),不愿意佩戴腕帶的有 30 例(46.15%),兩組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對干預組中不愿意佩戴腕帶的 30 例患者共發放調查問卷 30 份,回收有效問卷 30 份,問卷回收率為 100%。
2.2 實施干預措施 1 d 后和出院時兩組患者佩戴腕帶情況
實施干預措施 1 d 后,對照組 73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帶的有 61 例(83.56%);干預組 65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帶的有 63 例(96.92%),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出院時,對照組 73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帶的有 50 例(68.49%);干預組 65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帶的有 61 例(93.85%),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
3 討論
患者身份識別是醫療護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身份識別錯誤可導致非常嚴重的醫療護理差錯事件,甚至可影響患者的疾病恢復及生命安全。在目前醫院對于患者的身份識別管理中,佩戴腕帶及進行腕帶上二維碼掃描成為全球范圍內最廣泛運用的患者身份識別工具,其可有效防止錯誤識別,確保標識對象的唯一性及正確性。但此項工具較好運用的前提是患者需合作并佩戴腕帶。在普通科室中患者合作性較好,能夠理解并認識到腕帶佩戴的重要性,但對于精神科,大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存在興奮躁動、幻覺妄想等精神癥狀,通常無疾病自知力,不愿意配合治療,因而佩戴腕帶的依從性較普通科室低。其次,患者身份識別中建議用 2 種及以上的方式確認患者身份,通常護理人員會詢問患者的姓名、年齡等,患者回答以確認身份,但精神科中存在不愿回答問題、對答不切題、存在精神癥狀等患者,特別是精神科開放式病房中存在出走、自殺、治療依從性下降等風險的患者[4],不能配合回答提問,在風險發生時快速識別患者身份并及時采取處理措施非常重要,因而采用針對性的干預措施提高精神科患者佩戴腕帶的依從性非常重要。
本研究結果表明,干預組患者在未進行干預處理時,觀察后發現腕帶實際佩戴情況與對照組相比差異并無統計學意義。通過了解影響心身障礙病房患者腕帶佩戴依從性的相關因素,實施針對性的護理干預,結果表明其依從性有明顯改善,干預組在采用護理干預后 1 d 及出院時腕帶實際佩戴情況明顯高于對照組,出院時干預組只有 2 例患者腕帶脫落,2 例患者均因沐浴洗臉取下后扣子損壞無法佩戴,而對照組出院時已有 11 例腕帶脫落,皆是因為患者主動取掉,其中 6 例因不愿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是精神病患者,3 例因影響日常生活,1 例因認為佩戴腕帶無意義,1 例因松緊不合適等原因不愿佩戴腕帶。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精神科與其他科室患者不愿佩戴腕帶的原因有明顯差異。以軀體疾病為主的患者,不愿佩戴腕帶的主要原因是不了解腕帶作用、佩戴不方便[5-6],而精神科患者拒絕佩戴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病恥感[7],特別是現在媒體的片面宣傳、部分公眾對于精神疾病的歪曲認識等,尤為加重了精神科患者的病恥感[8],因腕帶作為患者私人信息的載體,可能會泄露患者隱私,因此部分患者對腕帶有抵觸情緒,導致腕帶佩戴依從性低。
傳統的干預方式如加強宣教、規范佩戴流程、經常檢查等,雖然對于提高依從性有一定效果,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患者存在的疑問。本研究根據問卷調查的結果,針對不愿或拒絕佩戴腕帶原因實施針對性護理干預。第 1 階段為問題分析階段,分析患者不愿或者拒絕佩戴的原因,與患者共同分析達成共識,使他們產生自我管理的動機并制定實施計劃;第 2 階段為計劃實施階段,針對原因開展護理干預措施;第 3 階段為效果評估階段,在實施護理干預后 1 周進行隨訪指導,同時記錄效果。本研究采取“問題-解決-反饋”的護理干預模式,找出問題的源頭進行疏通,從而提高患者的腕帶佩戴依從性。比如,通過首次發放問卷,我們發現心身病房多數患者都有病恥感,并因此不愿佩戴腕帶,我們給予加強疾病相關知識健康宣教,告知心身疾病其實只是心靈上的“感冒”,或者是心靈上的一種慢性病,不必以此為恥,并告知腕帶的重要性,以提高患者佩戴腕帶的依從性。病房護理安全必須做好細節管理,才能確保環節質量,提高終末質量[7]。本研究結果表明實施針對性的綜合護理干預措施在改善患者佩戴腕帶的依從性方面具有顯著的作用,但研究干預樣本量較小,隨訪時間短,有待進一步擴大樣本和延長隨訪時間,以探討在未來的心身疾病護理工作中,如何更加有效地執行患者腕帶識別制度。
患者標識是整個醫療活動的基本核對部分之一,腕帶是患者標識的一種。患者身份識別是整個醫療活動的基礎組成部分,貫穿整個醫療護理活動,將患者與醫院的治療服務活動聯系起來,是中國醫院協會有關患者安全目標之首[1-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和《精神衛生法》的頒布,精神科醫療護理工作成為比以往更加敏感的話題。在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權益不能侵害及醫療護理工作正常開展的雙重背景下,精神科對患者身份的識別和查對制度需進一步完善。因部分精神疾病患者無自知力或存在興奮躁動、緘默不語、幻覺妄想等精神癥狀,不配合治療,無法有效溝通,腕帶能使醫護人員快速準確地識別其身份信息,并積極處理。但在實際工作中,精神科患者腕帶佩戴依從性仍有待提高。為此,我們對 2013 年 3 月—2014 年 9 月在我科住院的 138 例患者進行了腕帶使用情況調查分析,并根據現狀提出了相應干預措施。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 2013 年 3 月—2014 年 9 月在我科住院的 138 例患者作為研究對象。納入標準:① 病情基本穩定;② 年齡 18~65 歲。排除標準:① 伴有精神發育遲滯、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嚴重的軀體疾病及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② 病情欠穩定。將符合納入排除標準的 138 例患者按護理小組分組,護理甲乙組分為干預組(n=65),護理丙丁組分為對照組(n=73)。兩組患者的性別、年齡及文化程度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見表 1。

1.2 方法
1.2.1 調查方法 兩組患者在入院時均予以常規護理后,觀察患者實際佩戴腕帶的情況。拒絕佩戴腕帶的對照組患者繼續予以常規護理。拒絕佩戴腕帶的干預組患者由 2 名主管護師以上職稱、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的護理人員負責調查拒絕佩戴腕帶的原因,填寫拒絕佩戴腕帶的原因前向患者介紹調查表的內容和本次調查的目的及填寫方法,由患者獨立填寫,無讀寫能力及視力障礙者由調查人員詢問后代為填寫,根據不同原因,對患者進行有針對性的護理干預,觀察實施干預措施 1 d 后和出院時患者實際佩戴腕帶的情況。
1.2.2 干預方法 兩組患者均建立檔案,對照組給予常規入院宣教,向患者講解佩戴腕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干預組在接受常規護理宣教的基礎上,根據不愿或拒絕佩戴腕帶的原因實施針對性護理干預。護理干預內容包括:① 發放腕帶時告知患者腕帶用醫療專用 PVC 軟塑料材料制作,屬于一次性物品,無毒、表面光滑、質地柔軟、具有防水作用,在沐浴和洗臉時不易損壞,加大對佩戴腕帶的作用、重要性的宣教力度,強調腕帶是住院患者的身份證明之一,鼓勵患者參加身份核對;② 引導患者加強佩戴腕帶的意識,在治療操作過程中對腕帶嚴格核對從而影響患者的佩戴;③ 選用柔軟、透氣性好的腕帶,發現污漬或血跡等應及時更換;④ 責任護士協助患者佩戴腕帶時,教會患者正確佩戴方法,具體方法為二維條碼及相關字跡信息要正對患者手掌端,以便于治療及護理操作時查對。
1.3 統計學方法
使用 SPSS 13.0 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 t 檢驗。計數資料以例數表示,組間比較采用 χ2 檢驗。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2.1 入院時兩組患者予以常規護理后腕帶佩戴情況
入院時予以常規護理后,對照組 73 例患者中,愿意佩戴腕帶的有 32 例(43.84%),不愿意佩戴腕帶的有 41 例(56.16%);干預組 65 例患者中,愿意佩戴腕帶的有 35 例(53.85%),不愿意佩戴腕帶的有 30 例(46.15%),兩組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對干預組中不愿意佩戴腕帶的 30 例患者共發放調查問卷 30 份,回收有效問卷 30 份,問卷回收率為 100%。
2.2 實施干預措施 1 d 后和出院時兩組患者佩戴腕帶情況
實施干預措施 1 d 后,對照組 73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帶的有 61 例(83.56%);干預組 65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帶的有 63 例(96.92%),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出院時,對照組 73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帶的有 50 例(68.49%);干預組 65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帶的有 61 例(93.85%),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
3 討論
患者身份識別是醫療護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身份識別錯誤可導致非常嚴重的醫療護理差錯事件,甚至可影響患者的疾病恢復及生命安全。在目前醫院對于患者的身份識別管理中,佩戴腕帶及進行腕帶上二維碼掃描成為全球范圍內最廣泛運用的患者身份識別工具,其可有效防止錯誤識別,確保標識對象的唯一性及正確性。但此項工具較好運用的前提是患者需合作并佩戴腕帶。在普通科室中患者合作性較好,能夠理解并認識到腕帶佩戴的重要性,但對于精神科,大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存在興奮躁動、幻覺妄想等精神癥狀,通常無疾病自知力,不愿意配合治療,因而佩戴腕帶的依從性較普通科室低。其次,患者身份識別中建議用 2 種及以上的方式確認患者身份,通常護理人員會詢問患者的姓名、年齡等,患者回答以確認身份,但精神科中存在不愿回答問題、對答不切題、存在精神癥狀等患者,特別是精神科開放式病房中存在出走、自殺、治療依從性下降等風險的患者[4],不能配合回答提問,在風險發生時快速識別患者身份并及時采取處理措施非常重要,因而采用針對性的干預措施提高精神科患者佩戴腕帶的依從性非常重要。
本研究結果表明,干預組患者在未進行干預處理時,觀察后發現腕帶實際佩戴情況與對照組相比差異并無統計學意義。通過了解影響心身障礙病房患者腕帶佩戴依從性的相關因素,實施針對性的護理干預,結果表明其依從性有明顯改善,干預組在采用護理干預后 1 d 及出院時腕帶實際佩戴情況明顯高于對照組,出院時干預組只有 2 例患者腕帶脫落,2 例患者均因沐浴洗臉取下后扣子損壞無法佩戴,而對照組出院時已有 11 例腕帶脫落,皆是因為患者主動取掉,其中 6 例因不愿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是精神病患者,3 例因影響日常生活,1 例因認為佩戴腕帶無意義,1 例因松緊不合適等原因不愿佩戴腕帶。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精神科與其他科室患者不愿佩戴腕帶的原因有明顯差異。以軀體疾病為主的患者,不愿佩戴腕帶的主要原因是不了解腕帶作用、佩戴不方便[5-6],而精神科患者拒絕佩戴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病恥感[7],特別是現在媒體的片面宣傳、部分公眾對于精神疾病的歪曲認識等,尤為加重了精神科患者的病恥感[8],因腕帶作為患者私人信息的載體,可能會泄露患者隱私,因此部分患者對腕帶有抵觸情緒,導致腕帶佩戴依從性低。
傳統的干預方式如加強宣教、規范佩戴流程、經常檢查等,雖然對于提高依從性有一定效果,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患者存在的疑問。本研究根據問卷調查的結果,針對不愿或拒絕佩戴腕帶原因實施針對性護理干預。第 1 階段為問題分析階段,分析患者不愿或者拒絕佩戴的原因,與患者共同分析達成共識,使他們產生自我管理的動機并制定實施計劃;第 2 階段為計劃實施階段,針對原因開展護理干預措施;第 3 階段為效果評估階段,在實施護理干預后 1 周進行隨訪指導,同時記錄效果。本研究采取“問題-解決-反饋”的護理干預模式,找出問題的源頭進行疏通,從而提高患者的腕帶佩戴依從性。比如,通過首次發放問卷,我們發現心身病房多數患者都有病恥感,并因此不愿佩戴腕帶,我們給予加強疾病相關知識健康宣教,告知心身疾病其實只是心靈上的“感冒”,或者是心靈上的一種慢性病,不必以此為恥,并告知腕帶的重要性,以提高患者佩戴腕帶的依從性。病房護理安全必須做好細節管理,才能確保環節質量,提高終末質量[7]。本研究結果表明實施針對性的綜合護理干預措施在改善患者佩戴腕帶的依從性方面具有顯著的作用,但研究干預樣本量較小,隨訪時間短,有待進一步擴大樣本和延長隨訪時間,以探討在未來的心身疾病護理工作中,如何更加有效地執行患者腕帶識別制度。